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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范例精选8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202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范例精选8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202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第一篇】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及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2021年,我局精心部署,深入推进水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一)开展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梳理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1、保持对规范性文件动态梳理。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等要求,需对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废止和延期实施。2021年度我局无相关情况,将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为进一步理清我局职责和权力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2021年我局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按时按质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做到清理流程不缺,权责项目不漏。3、从严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编制局内《执法处罚裁量标准汇编》《行政处罚工作操作指南》,汇总整理水务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执法处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裁量标准执行,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化、专业化。(二)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改革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的有力举措。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从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在深圳市政府在线网站管理平台、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平台和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主动全面、及时准确录入行政审批与服务、行政处罚与行政检查基本信息,切实做到全流程公示。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记录运行机制,为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记录仪,在行政处罚的调查询问、文书送达、听证程序、行政检查等环节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推动阳光水务执法。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为确保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科学合理,严格依照《罗湖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等议事决策制度,实行行政执法决策集体讨论全覆盖,切实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2、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便民政府。为推进便民利民服务,让群众少跑路,我局进一步精简水务行政许可(服务)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材料,对非关键和非必要的材料均实行“容缺”受理,减轻申报单位负担;压缩审批时限,水务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均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其中行政许可类型压缩%,行政服务类型压缩%,切实践行行政服务(许可)事项减材料、优程序、压时限的承诺。3、充分发挥执法职能,持续落实河湖“清四乱”,严抓水事违法行为。一是对于公共利益、舆情关注、信访投诉、转办案件等方面的案件高度重视,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执法职能,以执法行动保障水污染治理成效。截至2021年11月3日,已立案110宗,拟处罚金额万元,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10份,约谈生产经营单位138家次。二是持续结合《深圳市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落实区管河道、水库日常巡查,将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重点河段、水库加强水质监测及巡查,及时制止黄泥水入河、污水偷排漏排等行为并开展溯源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筑牢法治防火墙2021年以来,我局作出的重大决策均通过局领导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过程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一是严格加强对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把关,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内部审核,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邀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二是严把合同审查关,制定并印发《罗湖区水务局合同审查指引》,构建完善的合同审查机制,对合同审查、签订、备案、归档等各环节予以详细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共出具285份法律意见书,其中合同审查的法律意见163份。(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接受社会监督1、保持投诉渠道畅通。在我局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放置投诉举报箱,在官方网站公布电子信箱及热线电话,积极回应群众的投诉、举报。通过转办交办、来信来电等方式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处理反馈,确保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信访、投诉、举报共计428宗,主要涉及工程类、供排水类等问题。其中412件已办结,16件正在办理中,412件信访件均及时受理、按时办结,未出现超时办理情况,未出现因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舆情。2021年至今无水务重大信访案件,辖区水务信访形势稳定。其中我局凭在处置“东晓花园供水异常无法满足居民日常使用”问题时表现出的处置能力,荣登《2021年第二季度罗湖区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第二名。2、认真接受上级和其他部门监督,做到及时解决督办事项。市民群众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反映的涉及水务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落实四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查明责任、第一时间处理,安排专班落实案件办理。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完成了由我局主办的交办案件3个、协办案件2个。及时有效处理市民群众关切问题。3、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公平公正防线。我局始终坚持依法配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践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我局本年度无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案件。为保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政府层级监督的有效衔接,在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等监督活动中,全力支持并配合调查了解情况、收集证据等工作,彰显司法权威。我局协助处理区人民检察院案件2宗,均已在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予以回复,目前正在跟进处理中。(五)“谁执法、谁普法”,营造浓厚学法氛围1、优化执法工作方式。执法不缺温情,处罚更需教育。在执法工作中,谨记惩教结合的理念,进一步优化执法工作方式,由处罚趋向教育,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简单采取处罚手段、一罚了之,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通过发放法律风险告知书明确告知法律风险。截至目前我局共放派发法律风险告知书30余份。与此同时,2021年9月在桂园街道城市广场疑似存在废液流入河道问题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局在约谈环节增加对当事人《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内容普及环节。在充分宣传和引导下,帮助指导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不断提升群众执法满意度,达到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效果。2、强化普法教育,提升法律意识。为提高全局综合法治素养,通过线上线下普法的模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我局定期开展“法律课堂”特色讲座,围绕水务行政执法、水务建设工程等专题进行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与法制教育网执法培训和民法典学法考试,参加《水土保持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考试;通过订购相关书籍、组织法律宣讲等形式,学习基本法律法规和水务专业法律规范,更新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目前学法考试人员已全部完成学、考,优秀率为100%。3、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我局于2021年3月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宣贯工作。结合“中国水周”,我局在罗湖区鹿丹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举办“排水有秩序,流水清如许”主题讲座。邀请律师讲解《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围绕贯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坚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排水工程规划和建设,规范排水设施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实行排水户分类管理,完善建筑小区排水管理,强化排水设施和排水行为管理,加强对排水设施的保护,法律责任的变化等方面展开法律知识普及与讲解;围绕新安全生产法,我局要求水务工程各参建单位及水务设施管养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直播讲座学习;积极向水务企业、在建工地、经营性排水户等大力宣传普及新《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等法规知识,2021年以来,累计派发100余份《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等宣传折页。(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一是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为加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统筹指导,制定《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机构及规则》,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全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研究解决水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结合市、区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各科室、直属单位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为安全管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四是健全风险预判与评估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月度形势分析会议制度,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每季度组织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定期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分析、研判罗湖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七)紧抓防控疫情与法治同行工作。疫情期间,我局及时部署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辖区生产生活供排水保障等相关工作,加强水务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做好建设工地、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防汛安全等重点水务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水务保障。同时多途径在辖区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企业和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八)健全“双随机”制度,完善事后监管机制。我局制定并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公平、有效、透明”原则,有序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活动,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对辖区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将抽查结果于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平台和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随机检查工作持续推进中。(九)强化纪律管理,解决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强化纪律管理,增强执法人员底线意识,无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情况。在执行公务时、在案件处理中、在处罚建议时均按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市、区两级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标查找我局在行政执法与案件归档方面的不足,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规范日常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工作,目前,我局行政执法案卷工作须进一步的提升。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张文同志作为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局长,是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一年来,张文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带头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主持成立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担任小组组长,带领全局解决水务领域法治建设的问题及困难,进一步依法推进水务工作,扎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践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上报部署、重大问题上报解决、重点环节上报协调、重要任务上报督办工作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做到业务工作、法治建设“三同时”:同学习、同开展、同推进,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专门会议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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