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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交通调查报告总结_交通调查报告600【实用8篇】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较为完美的报告呢?这里我分享的“交通调查报告总结_交通调查报告600【实用8篇】”,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交通调查报告总结交通调查报告600【第一篇】去年班上的一位同学被一辆小轿车撞伤,最后停学了半年,这件事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深刻的印象。我在电视里、报纸上看到了很多交通事故,它夺走了很多学生的生命。在学校里,我们的老师几乎每天都跟我们讲安全,尤其是交通安全。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不安全事故发生呢?为了我和同学们的安全,我决定对我们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进行调查,然后制定了本调查报告。我们学校位于沾益城东10公里处,此处交通复杂。学校前面是320国道和曲胜高速公路,后面是沪昆铁路,西面还有宣天高速公路。我们学校有6个班,300多名学生,他们都来自不同的9个自然村,大部分学生都是走读生。他们每天上学、放学来回在这交通复杂的地段,有很多安全隐患。1、我们学生年龄小,活泼好动,行动无常,他们在公路上蹦蹦跳跳、嬉戏打闹,行走路线变化无常,想跑就跑,想走2/35就走,任意穿行,行动突然,在公路上很不安全。2、大部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过公路时大家都很随意,不管有无车辆,横冲直撞的。3、接送学生的车辆不规范,多而杂,有自行车,有电动车和三轮车,有无牌无证车辆,超载现象常有发生。如一辆面包车拉20多为学生。4、学校门前道路窄,车辆多,又无减速带或减速标志,学生出门拥挤,安全隐患大。5、学生拍路队回家时,车辆多且车速快。天晴时,车辆冲过灰尘四起,我们满脸都是灰,连前面的道路都看不清。下雨天,路上到处都是黑泥浆,弄得我们满身都是泥浆。6、开车司机的素质差,遇到学生排路队走或者是横穿马路,他们视而不见,车速也不减慢。1、我们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必须做到行人靠右慢行;横穿马路时,必须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2、学生必须实行排路队制度,每个路队由路队长负责,他头戴小黄帽,手持小红旗,全体队员排好路队,这样更能引起司机们的注意。3、放学时,希望老师们继续把我们送到公路的右边,学生出门拥挤,过往车辆又多,这时更需要老师们维持学生过马路的秩序。4、学校门口,过往的车辆特别多,车速特别快,我建议安装减速带或者是减速标志。3/355、我们学生间开展自我教育,采用“小手拉大手”、“游戏和儿歌”等多种教育形式,寓教于乐,不断提高我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面对复杂的交通现状,短期的教育行为或者是单方面的`教育形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认为,宣传教育是保护学生交通安全的必要手段,但不是全部,只有全社会共同担负,共同呵护,才会让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等意外伤害远离孩子,才能保证孩子们健康茁壮成长。交通调查报告总结交通调查报告600【第二篇】不少中小学校大门口正对公路,这些地方的学校每逢上学、放学或周未学期放假时间,校门口就会涌来不少各式各样接送学生的车辆,挤满了需正常通行的公路边;部分家长直接将车停在学校大门口阶梯通道处,堵住通道;不少家长接完孩子后,直接原地调头,加上机动车、自行车逆行,路面现场混乱不堪。学校周边无机动车临时停靠位,前来接送的小车占道停车等候,学校门口两侧人行道上摆满了摩托车、电动车,部分家长则直接把摩托车、电动车停放在两侧车道马路上,过往公交车、小轿车越线行驶。另外,部分学校周边行人过街设施不完善,学生过街存在安全隐患而纵观我市大部分中小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恐怕每一位学生或家长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觉,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乱”。而学校门口的交通直接或间接地严重影响着整个城市的交通,无法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区现有路网的优势,4/35更会带来严重的交通事故隐患。一、通过实地调查,据统计其原因及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学生入流量大,占道经营小摊小贩多。每个学校都有上千学生,放学是出入学校的人流量可知是很大的,还有道路两旁全是卖早餐、零食等各种小摊。二、学校大门口的设置、变更审批不规范。使得一些学校的门口紧紧毗邻市区主干道,导致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门口附近的道路俨如一个大的混乱不堪的停车场。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各式各样的汽车,违章占用道路,对整个城市交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也为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带来事故隐患。三、中小学校管理者的交通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国家《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规定:“……凡人流集中的大型公共场所,必须设置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停车场的总面积根据公共建筑的性质、规模具体确定,其面积计入该公共建筑用地”。确切地说,停车场的规模必须与大型公共场所的车流量相适应,作为学校这样一个吸引大量人流、车流的地方,理应设置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停车场地。而现实告诉我们,城区几乎没有任何一个中小学校门口设有停车场,更谈不上具有一定的规模。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在设置、更改校门口的时候,丝毫没有考虑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更没有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考虑进去。追根溯源,就是交通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加强静态交通管理是当前交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其实质内容就是加强对5/35道路的非交通管理。其中,包括车辆停放管理、道路施工管理、设置占道摊位管理等等对影响道路安全畅通行为的管理。就城区中小学校门口在学生上、下学时间段内,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甚至机动车道内相当数量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停放,严重影响交通。每逢学生上、下学时间,车辆违章占道现象非常严重,机动车违章调头,摩托车、自行车逆向行驶、非法占道停车等,在严重影响学生、家长交通安全的同时,也都直接影响着学校毗邻主干道的安全畅通。五、对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到位。衣、食、住、行作为人们每天生活中都要面对的实际问题,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年龄大小,职位高低,只要一出家门,在去单位途中、在接孩子途中或在上、下学途中,都要涉及到“行”。交通安全也就理所当然成了当前一项重大的社会问题。作为对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xx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也就愈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我们也做了很多宣传教育活动,譬如:开办交通安全课堂,在学校粉刷交通安全标语,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但这些离我们所提出的交通法规进校园的目标还相差甚远,采取怎样的有效措施,才能使中小学做到交通法规入耳、入脑、入心,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繁重工作,非常需要广大的交通管理者在保证正常勤务的同时,实实在在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问题最严重的学校像二完小、铜仁地区民中、二中、一中、四中及实验中学,一条直行车道从校门口穿过,有的学校门口6/35是高速公路直接穿过,再加上该地段的交通拥堵、秩序混乱,更增加了学生上学、放学的危险性。就拿我们学校来说,一到上午放学下午放学,门口的交通情况想必大家都目睹过,这些情况实在令人担心,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彻底解决校门口拥挤问题。六、课题小组的建议:一针对我们的调查与发现,我们班的同学又走访了学校领导室、县交警大队、县市容部门等单位,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情况介绍,请他们提出分析意见,负起相应责任,并且结合我们自己的研究,提出我们的解决方案。方案一:加强宣传与发动,号召全校师生为解决拥堵问题而自觉努力。方案二:向家长发起倡议,要求家长尽力配合学校的两项放学制度。一是错时放学制度;二是在校门口附近设置家长等待区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并通过开家长会让家长配合管理。请家长不要围堵在学校大门口等候,更要恰如其分地掌握好接送的时间,尽量避免提前或滞后。方案三:向学校门口两边商家与店铺发起倡议,要求两边商家注意保持自家门口的通行无堵,以便于学生路队畅通直行。方案四:向交警部门发起倡议,请求交警在派出警力维持校门口秩序。要根本上解决交通问题我们小组还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1完善铜仁市内中小学学校门口交通体系;2增强公民遵守交通法则意识;7/353对于铜仁市内中小学学校门口的行车流量做及时统计,并制定相适应的计划;4建设天桥、设置独立的步行系统,合理布局公交路线,分散交通集散点最后建立完善的人车分流道路系统;5普及安全教育。交通调查报告总结交通调查报告600【第三篇】本案争议的是关于新发现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郭某在车祸后,由于左胫腓骨骨折严重,疼痛剧烈,而没有意识到其他部分的伤痛。出院后不久,郭某始出现左髋部疼痛并加剧、左股肿大等症状,后来伤势加剧,才被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而且郭某的脚部打上石膏,基本都是在床上或者轮椅上度过的,生活更加小心细致,从来没有过任何外部冲击,更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左股骨骨裂这样严重性的损伤。这一系列症状的发生都是由于事故造成的,法院应认定为郭某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存有因果关系。20xx年xx月29日8时左右,郭某在韶山路被谢某的小轿车撞倒,发生交通事故,经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下段骨折,手术后于20xx年xx月14日出院。20xx年2月19日原告首次因左髋部不适就诊,20xx年3月5日mri显示为左股骨颈骨折。由于双方在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纠纷,而郭某又无力支付医药费,遂第一次起诉至法院要求谢某赔偿医疗费、交通费和律师费,法院支持郭某的全部诉请。8/35现郭某第二次起诉要求谢某支付伤残赔偿金、残疾器具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和鉴定费。接受甲的委托后,律师代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同时申请对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经过鉴定,郭某构成道路交通十级伤残,但难以认定左侧股骨颈骨折系交通事故外伤所致。审理后,法院支持了郭某关于伤残赔偿金、残疾器具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的请求,但是对于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因果关系难以认定,该部分的.鉴定费不予支持。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9/35本案中,由于谢某的不谨慎驾驶,致使郭某的人身受到损害。谢某对于此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应赔偿郭某相关方面的费用。本案争议的是关于认定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郭某在车祸后,由于左胫腓骨骨折严重,疼痛剧烈,而没有意识到其他部分的伤痛。出院后不久,郭某始出现左髋部疼痛并加剧、左股肿大等症状,后来伤势加剧,才被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而且郭某的脚部打上石膏,基本都是在床上或者轮椅上度过的,生活更加小心细致,从来没有过任何外部冲击,更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左股骨骨裂这样严重性的损伤。这一系列症状的发生都是由于事故造成的,法院应认定为郭某左股骨颈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存有因果关系。交通调查报告总结交通调查报告600【第四篇】1月16日下午2:30柳园路和文轩路的十字路口街头观察高晓宇通过调查聊城市东昌府区交通安全情况,发现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大家“珍爱生命,安全出行”。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工作、生活节奏也越来越快,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然而在大家感叹社会进步10/35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一个个蓬勃的生命消失在飞驰的车轮下,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转眼间支离破碎,特别是那些还没有踏上社会的中小学生,也遇到了这样的灾难,亲人哀伤的呼唤,始终留不住弱小的生命。当目睹过事故现场惨不忍睹的受害者尸体和抛洒在路上的滩滩血迹,听到过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痛苦的呻吟及嘶心裂肺的哭声,每当此时
本文标题:交通调查报告总结_交通调查报告600【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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