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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税收制度与税制结构一、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二、税收的分类三、税制结构一、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一)纳税主体(六)纳税期限(二)征税对象(七)纳税地点(三)税率(八)减税与免税(四)纳税环节(九)违章处理(五)起征点和免征额一、税制要素•(一)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享有法定权利,负有纳税义务,直接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1.自然人——自然人个人、自然人企业•2.法人•3.纳税人与负税人(二)征税对象•定义:称征税客体,指税收制度中所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或对象。税种区别的标志。•分类:1.流转额。商品流转额;非商品流转额2.收益额。利润;利得3.财产。房屋;车辆;船舶;遗产4.资源。5.行为。交易;投资;使用•税目—征税对象中具体征税的类别或项目。•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的标准或依据。(三)税率•定义:指应纳税款和计税依据的比率。是税收制度的核心,体现税负的轻重。税率=应纳税款/计税依据•种类:1.比例税率:不分征税对象大小,均按同一比例征收的税率。(1)单一比例税率:增值税普通税率17%(2)差别比例税率:营业税根据行业不同设不同的税率:建筑业:3%,服务业:5%(三)税率•2.累进税率——按征税对象的数额大小,而设置递增的等级税率。由递增的一组税率组成。(1)全额累进税率—将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级,每一级制定不同的税率,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按达到的最高数额征税。例:张先生某年承包所得30000元,应纳所得税额为:3000020%=6000元若张先生的所得为30001元,其应纳税额为:3000130%=9000.3元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级数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5000元以下5%25000至10000元10%310000至30000元20%430000至50000元30%550000元以上35%2.累进税率•(2)超额累进税率——把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等级部分,每个等级部分制定不同的税率。对全部征税对象分别按不同级次的税率计算税款,然后把各级次的税款相加。例:张先生的30000元所得应纳税款为:5000元5%=250元(10000-5000)10%=500元(30000-10000)20%=4000•4750•若所得为30001元,只有新增的1元按30%计税.2.累进税率•(3)超率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为累进依据,按递增的方式计税的税率。•例: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100%部分40%3.定额税率•定义——按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的税额。•种类:(1)单一定额税率。例:消费税中汽油0.2元/升(2)差别定额税率。例如:资源税中的原油大庆油田24元/吨大港油田12元/吨(四)纳税环节•定义——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具体环节: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分配环节和消费环节。•例:消费税中金银首饰——零售环节纳税香烟——在生产环节纳税(五)起征点和免征额•起征点——对纳税对象确定的征税起点。达不到起征点,不征税。达到起征点,按课税对象全额征税。如:营业税:按次纳税,每次营业额50元。•免征额——指税法所规定的对征税对象免予征税的数额。如:个人所得税中扣除生计费用。(六)纳税期限•定义——纳税人向国家交纳税款的法定期限。•种类:1.按期纳税:根据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通过确定纳税间隔期,实行按日纳税。间隔期为:1,3,5,10,15和一个月。2.按次纳税:以应税行为的发生次数缴纳。如:耕地占用税。3.按年计征,分期预交:如: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七)纳税地点•——纳税人申报交纳税款的地点。•类型:1.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2.固定业户跨地区经营,应根据情况或回所在地申报,或向经营地税务机构申报。3.非固定业户或临时经营者,向经营地申报纳税;4.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5.特殊行业可由总机构或总公司汇总纳税。(八)减税与免税•——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补充税目,税率的固定性,体现灵活性。•(九)违章处理•——对纳税人违反税法采取的处罚措施。•滞纳金。按日加收0.2%。•罚款。2000—10000元;5倍以下;•行政处分。税务人员。•刑事处罚。第二章税收制度与税制结构一、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二、税收的分类三、税制结构二、税收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税收分为不同的种类:•(一)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1流转税2所得税3财产税4资源税5行为税1.流转税•定义——以生产流通过程中的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税。例如:销售额是商品流转额,咨询公司的营业收入是非商品流转额。•流转税的特点:1)以商品经济为前提;2)流转税与企业成本高低、盈利与否没有关系;3)税负会影响价格,进而影响企业竞争力;4)流转税容易转嫁。2.所得税•——以纳税人的所得额或收益额为对象征收的税。•种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征收方法:分类所得、综合所得•特点:1)税源较广,税负有弹性;2)税负难以转嫁;3)征收和管理较复杂。3.财产税•定义;以纳税人所拥有和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种类:1)对财产持有的课征,即对一定时期中所拥有和支配的财产数量或价值进行征税,如:房产税等;2)对财产转让的课征,对财产所有权发生变更时进行征税。如:遗产与赠与税。•特点:1)调节贫富差距;2)税负难以转嫁;3)难以对全部财产征收;4)分税制下设为地方税。4.资源税•定义—以自然资源为对象开征的税。•特点:1)根据受益原则征收。2)调节级差收入;3)保护资源,防止滥用资源。5.行为税•定义——对纳税人的特定行为对征税对象。•特点:•1税源较为分散•2税种设置灵活。(二)按征收权限分类•1中央税:以中央政府为课税主体的税种,税收收入归属于中央财政。如:关税、消费税等•2地方税:以地方政府为课税主体的税种,税收收入归属于地方财政。如:•3共享税:中央统一立法,税收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共享支配的税种。如:增值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三)按计税依据分类•从价税:以征税对象的价格或价值为计税标准的税种,与征税对象的价格有直接的关系。•从量税:以征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为计税标准的税种,征税对象的价格变动不会影响税收收入。(四)按税负能否转嫁•直接税:税负不能转嫁的税种,纳税人与负税人合一。如:财产税、所得税。•间接税:税负能够转嫁的税种。纳税人与负税人两者分离。如:流转税(五)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价内税:税金包含在价格之内的税种。如:营业税、消费税等•价外税:税金作为商品价格外的附加部分的税种。如增值税。第二章税收制度与税制结构一、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二、税收的分类三、税制结构三、税制结构•定义:税制结构是整个税收制度的总体结构,表明各类税收在整个税收制度中的相对地位。•种类:单一税制和复合税制•主体税种:一个税收制度中比重最大,在政府调节经济中发挥着首要作用的税种(一)复合税制•按主体税种的不同,世界复合税制有三种:•所得税(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流转税(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所得税和流转税并重的税制结构(二)影响税制结构的因素•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高,收入高——所得税为主体。发展中国家多为流转税,保证财政收入。•社会经济制度。采用市场经济的国家多为所得税,偏社会主义国家注重流转税。•税收征管水平。税收征管水平高征所得税,水平低征流转税。•公民的纳税意识。纳税意识强,所得税。纳税意识弱,在不知不觉中征收流转税。(三)我国现行税制结构•按征税对象性质划分如下:•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农牧业税•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4.财产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遗产与赠与税•5.行为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筵席税、证券交易税、契税•1996年:流转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71%,所得税为18%,其他税种为11%。(四)我国未来税制结构的目标•1建立双主体税制结构—充分发挥流转税的刚性收入和所得税的弹性收入的优势•2优化中国税制:•1)完善流转税•2)完善所得税•3)完善辅助性税种
本文标题:2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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