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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23年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责任书_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制度【通用4篇】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3年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责任书_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制度【通用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责任书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爆炸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办理安全责任险、领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经营。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内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必须齐全,之后方可经营。三、必须设立专柜销售,专柜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四、储存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超量储存(标准:15件以下),经营门市部以外一律不允许储存;如2/6有非法储存,限3日之内搬到仓库储存,过期不搬一律查扣。四、不得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如专人燃放、拉、摔、砸三无产品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违者一律查扣。五、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有完备的流向登记(备查)。六、必须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检查。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吊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人:xxx电话:xx经营地址:xxxx年xx月xx日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责任书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爆炸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办理安全责任险、领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经营。3/6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内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必须齐全,之后方可经营。三、必须设立专柜销售,专柜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四、储存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超量储存(标准:15件以下),经营门市部以外一律不允许储存;如有非法储存,限3日之内搬到仓库储存,过期不搬一律查扣。四、不得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如专人燃放、拉、摔、砸三无产品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违者一律查扣。五、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有完备的流向登记(备查)。六、必须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检查。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吊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人:电话:经营地址:年月日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责任书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篇】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4/6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史县实际,特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1、零售经营场所,全年不得发生火灾和烟花爆竹爆炸伤(死)人事故。2、全年不得发生直接财产损失达20xx元的其它各类事故。3、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规定专柜经营,堆放整齐,分类堆放。4、烟花爆竹产品一律从合法的批发公司批发进货,决不从不法渠道进货,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及违禁产品。5、禁止在储存场所动用明火,保持场所通风,防潮湿,配备消防器材,掌握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使用常识。6、根据《西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商及时缴纳风险抵押金,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每个零售点缴纳5000元风险抵押金,为安全经营,规范经营,奠定资金保障。1、认真执行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零售经营场所及储存场所的安负责。2、经营负责人必须组织销售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3、根据烟花爆竹的各个销售时期,特别是“三大节日”期间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并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安全抽查。4、经营负责人全面负责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5/6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责任书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篇】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确保两节期间(腊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第一条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全乡内烟花零售点进行选址和监管、打击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应全力予以配合。第二条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我县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两家单位进货和配送。第三条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持证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严禁试帆燃试放。第四条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安全距离。第五条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6/6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存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第六条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2xxx年2月11日至2xxx年3月5日止),安监办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王宝营子乡安监办经营单位:负责人:负责人:xxxx年xx月xx日
本文标题:2023年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责任书_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制度【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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