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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高级讲师李艳阳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教师:李艳阳高级讲师主攻方向:流转税政策与管理税源管理个人所得税政策研发课程:《流转税政策与法规》《税源管理》《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征管规程》参编总局教材《税收管理员操作实务》、电子版教材《征管实务》TEL:13970887608Email:happyliyy@163.com税收知识体系税收基本理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税收信息管理税收电子化税收相关法律: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技能运用税收征管模拟操作税收查帐的技能与方法、帐务调整、典型案件培训目标:以国税应知应会的知识为主线,提高税收业务水平。培训内容:税收历史演变、税收的基本涵义、税收的原则、税收的职能作用、税收分类和税制要素、现行税种体系、国税征管的范围、了解几个税种培训方法:以讲述为主,启发式提问培训教学定位第一节税收演变、税收原则一、税收已成为中国社会的普遍现象对纳税人而言对税务机关而言对政府而言第一节税收演变、税收原则二、税收的历史演变(一)税收的由来原始社会,无剩余产品——原始社会末期,有剩余产品——剥削、阶级、国家——国家要占有剩余产品,必须是强制,税收是一种有效的工具,税收的产生就成了可能(二)税收产生前提条件1、经济条件是剩余产品的出现及大量增加2、政治条件是国家的产生(三)我国的税收发展跨越了两千年的漫长过程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初税亩(公元前594年鲁国)两税法(唐.杨炎)一条鞭法(明.张居正)摊丁入地(清.康熙末年)第一节税收演变、税收原则三、纳税意识的由来重税要亡国无税则不国自觉纳税并非易事四、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的途径进行有力的税收宣传有效保护纳税人的税收权益加大对偷税的处罚力度平等确实简便最少征收费用第一节税收演变、税收原则五、税收原则——税该怎么收?税收原则税制的建立、改革、调整、执行和税收措施的采取、实施所最遵循的指导思想。具体地说,税收原则是指导课税对象的选择、税制结构布局、税率设计和减免措施等的战略要求。亚当·斯密税收原则税率税收收入oDEABC高税率不一定取得高收入,高收入也不一定实行高税率。取得同样多的税收收入,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税率。税率、税收收入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从理论上讲应当存在一种兼顾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的最优税率。税收实践中应遵循的税收原则财政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原则经济增长法治原则一、税收已成为中国社会的普遍现象二、税收的历史演变税收的由来税收产生前提条件西方国家税收经历四阶段我国的税收发展三、纳税意识的由来四、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的途径五、税收原则—税该怎么收?税收原则亚当.斯密税收原则税收实践中应遵循的税收原则小结一一、税收的基本内涵(一)税收的概念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分配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税收分配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税收分配遵循法律规定税收分配的对象是社会产品或社会产品的价值第二节税收存在的必然性及税收分类——政府离不开的税收第二节税收存在的必然性及税收分类(二)税收是分配范畴和历史范畴的统一体税收属于分配范畴税收属于历史范畴(三)税收的形式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税收与规费收入的联系和区别思考区别概念不同:性质功能不同:适用范围不同:联系主体:分配形式:税收与规费收入的联系和区别二、税收的职能税收的财政职能税收的调节职能税收的监督职能第二节税收存在的必然性及税收分类——政府离不开的税收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目的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证券交易税(未开征)财产税类:房产税、车船税行为税类: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类:关税中央税有3个,共享税有7个,其余都是地方税,从税种数量上来看,地方税占大多数,但是从收入上看,地方税的收入只占三分之一。四、税收分类现行税种体系分类之一:以课税对象的性质为标准分货物和劳务税(流转税类)课税对象为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特点:收入较稳定具有累退性所得税类课税对象是纳税人的所得额特点:计算征收较为复杂对经济有稳定作用具体税收分类资源税类特点:只对特定资源的开发征税课税对象是占用开发资源的级差收入一般采用定额税率从量征收财产税类特点:课税对象是财产的数量或价值计税价格难核定,征收困难一般不能转嫁目的与行为税特点:有特定的政策目的因地制宜,灵活性强分类之二:以税收权限为标准分•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接:税收管理体制)•地方税分类之三: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价内税价外税分类之四:以税收负担转嫁的难易程度分间接税直接税税负转嫁:是指在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购进价格的方法,将税负转移给购买者或供应者的一种经济现象。税收归宿:处于转嫁中的税负的最终落脚点。税负转嫁的几种形式:前转后转消转混转商品课税较易转嫁,所得课税一般不易转嫁课税范围广的商品较易转嫁,课税范围狭窄的难以转嫁对垄断性商品课税较易转嫁,对竞争性商品课税不容易转嫁从价课税的税负容易转嫁,从量课税的税负不容易转嫁税负转嫁与归宿的一般规律:分类之五:以计税依据的表现形式为标准分1、从价税2、从量税3、复合税分类之六:以税收收入的形态为标准分1、实物税2、货币税增值税改革:已实现增值税转型营改增消费税改革:完善消费税统一企业所得税(已统一)、改进个人所得税城乡维护建设税未出台城市房地产税和房产税已合并(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合并(已统一为车船税)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开征了烟叶税•证券交易税、遗产和赠与税待开征•燃油税、社会保障税、环境保护税待开征应开设或改革的税种一、税收的基本内涵(一)税收的概念(二)税收是分配范畴和历史范畴的统一体(三)税收的形式特征二、税收存在的必然性三、税收的职能作用四、税收分类现行税种体系、应开设或改革的税种具体税收分类分税制、国地税负责征管的税种小结二一、税收与经济稳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国家不需进行调控市场经济条件国家通过税收控制:通过累进税制调节通过直接税和间接税调节第三节税收对经济的影响二、税收与经济效率税收经济效率:征税对经济运行效率的影响,宗旨是征税必须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即发挥税收调节功能税收行政效率:征税费用和纳税费用提高税收行政效率的途径:降低税收成本和优化税收成本结构第三节税收对经济的影响三、税收与经济增长基本理论:什么是经济增长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资本形成三阶段劳动供给技术进步税收促进经济增长的机制第三节税收对经济的影响严峻的经济形势1:改变生活方式衰退正在改变普通百姓的生活个人消费主义的时代宣告完结从好莱坞电影、名流文化到电视节目,勤俭节约逐渐成为时尚消费者在减少开支奢侈品牌受到冷落连体育界都在控制铺张浪费行为——英国卫报1月4日GDP与GNP的概念国内生产总值(GDP):指一国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本国居民和外国居民生产的最终产品和劳务总量的货币表现。其计算以国界为准国民生产总值(GNP):指一国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所有部门生产的最终产品和劳务总量的货币表现。其计算以本国常住居民为准GDP和GNP都综合反映一国经济活动的重要指标,GDP是市场经济国家核算国民经济活动的核心指标。GDP与GNP的概念GDP有助于了解一国的总体经济实力与市场规模,但在衡量一国的经济发达程度或在比较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时,用GDP难以起到区分作用。因为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大国的GDP很可能比一个经济相对发达的小国的GDP要大得多。因此,用人均GDP来反映一国的富裕与生活水平的好坏程度。人均GDP有关数据指标人均GDP455美元以下低收入国家人均GDP456—2200美元中低收入国家人均GDP2201—6000美元中等收入国家人均GDP6000美元以上高收入国家1949年我国人均GDP仅27美元2003年我国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2006年我国人均GDP突破2000美元2010年我国人均GDP突破2400美元税收征管魔力1:一般规律一般规律税收收入以略高于GDP增长的速率增长原因一:累进税制→收入或利润额度↑→税率级次↑→税收收入↑原因二:税收征管→征管水平↑→跑冒滴漏↓→税收收入↑分析与判断:依赖税收征管魔力2来自于经济的和非经济的因素交织在一起,共同支撑了中国现实的税收增长支撑税收超GDP增长的最主要的源泉,就在于税收征管水平的不断提升税收征管也是一个掌握在政府手中的宏观变量通过加强税收征管,不仅可以增加税收,而且,还可由此改变GDP分配格局一、依法治税的重要性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依法治税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体制的必然要求依法治税是顺应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依法治税是从严治队的前提和基础二、依法治税的现实选择西方国家法治的历史演变中国法治的历史演变中西方“法治观”比较第四节依法治税和税法基础一、税收法治概述(一)法治的内涵1、法治的含义“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法治不仅是一种治国的工具,更是建立在现代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一种基本信仰和社会组织形式。2、法治的基本特征: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存在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法治的核心是限制权力、保障自由和实现社会公正。(二)税收法治的必要性1、税收与民众生活的普遍联系2、税收的作用方式及其后果(三)税收法治的内涵1、税法面前人人平等2、限制政府的任意征税权,有效保障公民财产权利3、税收法治的实体价值和形式价值的统一4、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司法的统一二、税法的概念与特征(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关系包括以下内容:1、国家与征税机关之间的授权关系。2、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3、其他税收关系。如中央与地方、税务机关与委托代征人的行政委托关系等。广义税法: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构成的法律体系(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狭义的税法指的是经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二)税法的特征1、税法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2、税法结构具有规范性。3、税法具有相对稳定性和适当灵活性。4、税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规范的统一。三、税法体系税收法律:宪法、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刑法(人大通过)税收行政法规:条例、办法、规则、规定(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决定、命令(地方人大制定)国际条约第四节依法治税和税法基础四、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物和行为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第四节依法治税和税法基础五、税收法律关系国家征税与纳税人纳税形式上表现为利益分配的关系,但经过法律明确其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后,这种关系实质上已上升为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但在三方面的内涵上,税收法律关系则具有特殊性。1、权利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这种对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另一方的确定,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则。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因为主体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因此,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利与义务平等是不一样的,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2、权利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税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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