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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企业外汇贷款一、外汇贷款概述目前国内美元短期贷款利率在2.25%左右,而人民币短期贷款利率约为5%,比美元贷款利率高出近一倍。央行2004年的利率政策是促高的,而美元利率仍有走低的趋势这个明显的贷款利差在近期内还没有缩小的迹象,因此企业对外汇贷款需求持续走高。在当前人民币利率高于美元且人民币汇率存在升值压力的情况下,一些境内企业和个人从自身情况出发,减持外汇资产和人民币负债,增加人民币资产和外汇贷款。一般来说,企业是低价贷出外汇,在国内使用时需要兑换成人民币,按市场汇率经常需要以较高价格兑换成人民币。这样一进一出之后,扣除资金运作成本之后,也许贷款成本还要高于直接使用人民币贷款。一、外汇贷款渠道(不含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一)国内商业银行外汇贷款(含国内外资银行)(1)国内商业银行外汇贷款主要种类:①技术改造贷款。用于企业引进国外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而发放的贷款。②出口押汇。借款单位须向银行提交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所签发的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并经银行审核认可后,出具质押书同意以全套货运单据作为抵押品。③打包放款。借款单位根据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在货物装运前,以出口商品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借款单位于货物装运出口,取得全套货运单据后,即向银行办理议付,并以所得价款偿还借款本息。④信用担保贷款。借款单位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提供由资信可靠、有代偿外汇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企业及其他单位出具保证代为归还贷款本息的不可撤销的保函的一种贷款担保形式。借款单位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的,银行有权通知出具保函的单位代为清偿贷款本息。⑤抵押担保贷款。借款单位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愿以其财产和权益作为抵押物的一种贷款担保形式。借款单位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的,银行有权处理其抵押物作为补偿。(2)贷款条件①贷款项目必须按程序上报,经过批准并纳入计划。对于限额以上的项目,要由国家计、经委审批并纳入技术改造计划;限额以下的项目,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经委审批并纳入技术改造计划。②国内配套的设备等要落实利用外汇贷款进口国外设备的项目,国内配套设备、厂房、水电、燃料、动力、原辅材料、劳动力、技术力量和人民币资金等都要做出具体安排,并经有关主管部门综合平衡,逐项落实,以保证进口设备到货后,即可安装投产,形成生产能力。进口原、辅材料加工后出口的项目,国内加工单位要有足够的生产能力,产品在国际上要有销路。③使用贷款项目的经济效益要好。贷款项目要符合花钱少、收益大、创汇高、还款及时的要求。四、还款确有保证。借款单位必须有可靠的外汇来源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提出有依据的归还贷款本息的计划。(3)有关规定按规定,外汇贷款不得结汇,国内不能转移支付,只能用于对外支付,所以在正常情况下,企业选择外汇贷款更多的是用于进出口贸易项下的进出口押汇。中资企业向外资银行贷款不计入外债。在《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出台以前不少中资企业在向国内外资(国外)银行筹措资金时,要有外管局批准的外债指标,不少企业很难得到这个指标,因此外资银行也就无法向其提供贷款,这些企业只能向中资银行贷款。《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出台以后,境内外资银行向境内机构(包括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发放的外汇贷款不再视为外债从2004年6月26日起,以境内外资银行为债权人的外汇贷款合同,债务人不再需要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中、外资金融机构发放的国内外汇贷款,除出口押汇外不得结汇。据了解,国内外资银行的外汇贷款业务并没有向中资企业完全放开。中资企业不容易从国内外资银行取得外汇贷款。(二)国际商业银行贷款1、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涵义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是指境内机构向中国境外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企业、个人和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他外资、合资金融机构筹借,并以外国货币承担的契约性偿还义务的贷款。2、国际银行贷款的特点(1)贷款利率按国际金融市场利率计算,利率水平较高。例如,欧洲货币市场的伦敦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LondonInterbankOfferedRate缩写为LIBOR)是市场利率,其利率水平是通过借贷资本的供需状况自发竞争形成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可以用以下几种方法选择:①借贷双方以伦敦市场主要银行的报价协商确定。②指定两家或三家不参与此项贷款的主要银行的同业拆放利率的平均利率计算。③由贷款银行与不是这项贷款的参与者的另一家主要银行报价的平均数计算。④由贷款银行(牵头行)确定。(2)贷款可以自由使用,一般不受贷款银行的限制。政府贷款有时对采购的商品加以限制;出口信贷必须把贷款与购买出口设备项目紧密地结合在一起;项目借款与特定的项目相联系;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有专款专用的限制。国际银行贷款不受银行的任何限制,可由借款人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使用。(3)贷款方式灵活,手续简便。政府贷款不仅手续相当繁琐,而且每笔贷款金额有限;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由于贷款多与工程项目相联系,借款手续也相当繁琐;出口信贷受许多条件限制。相比之下,国际银行贷款比较灵活,每笔贷款可多可少,借款手续相对简便。(4)资金供应充沛,允许借款人选用各种货币。在国际市场上有大量的闲散资金可供运用,只要借款人资信可靠,就可以筹措到自己所需要的大量资金。不像世界银行贷款和政府贷款那样只能满足工程项目的部分资金的需要。3、可以对外借款的境内机构(1)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境外借款业务的金融机构;(2)经批准的工贸企业或企业集团。4、国际银行贷款的种类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按贷款期限长短可分为短期信贷、中期信贷和长期信贷三种。(1)短期信贷短期信贷通常指借贷期限在1年以下的资金。短期资金市场一般称为货币市场。借贷期限最短为1天,称为日贷。还有7天、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1年等几种。短期贷款多为1~7天及1~3个月,少数为6个月或1年。这种信贷可分为银行与银行间的信贷和银行对非银行客户(公司企业、政府机构等)的信贷,银行之间的信贷称为银行同业拆放。该种贷款完全凭银行间同业信用商借,不用签订贷款协议。银行可通过电话、电传承交,事后以书面确认。同业拆放期限从1天到6个月为多,超过6个月的少。每笔交易额在10亿美元以下。典型的银行间的交易为每笔1000万美元左左。银行对非银行客户的交易很少。(2)中期信贷中期信贷是指1年以上、5年以下的贷款。这种贷款是由借贷双方银行签订贷款协议。由于这种贷款期限长、金额大,有时贷款银行要求借款人所属国家的政府提供担保。中期贷款利率比短期贷款利率高。一般要在市场利率的基础上再加一定的附加利率。(3)长期信贷长期信贷是指5年以上的贷款,这种贷款通常由数家银行组成银团共同贷给某一客户。银团贷款的当事人,一方面是借款人(如银行、政府、公司、企业等);另一方面是参加银团的各家银行(包括牵头行、经理行、代理行等)。内资企业一般不允许借用国际商业贷款。因此,大中型企业可以考虑改组为外商投资企业(如将部分股权转让给自己在境外注册的公司)以谋求国际商业贷款。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国际商业贷款无须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只需向其作外债登记。5、银行中、长期信贷费用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借款人筹措中、长期资金,除支付利息外,还要支付各种费用。费用的多少视信贷资金状况、信贷金额和信贷期限的不同而异。银行中、长期信贷费用,主要有管理费、代理费、承诺费和杂费几种。(1)管理费管理费的性质近似于手续费。管理费按贷款总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一次或分次付清。费用率一般在贷款总额的0.1%~0.5%之间,管理费的支付时间可采用签订贷款协议时一次支付;第一次支用贷款时支付;在每次支用贷款时按支用额比例支付等方法。(2)代理费代理费里由借款人向银团代理支付的一种费用。因为代理行在联系业务中会发生各种费用开支,如旅差费、电报费、电传费、办公费等。代理费属于签订贷款协议后发生的费用,通常在整个贷款期内,直至贷款全部偿清以前,每年支付一次。有时一笔贷款的最高代理费高达6万美元之多。(3)承诺费贷方与借方签订贷款协议后,贷方银行就承担了全部贷款资金的义务。如借款人未能按期使用贷款,根据国际惯例,借款人要支付承诺费。承诺费率一般为0.125%~0.25%。承诺费按未支用金额和实际未支用天数计算,每季、每半年支付一次。(4)杂费杂费也是中长期银团贷款方式下发生的费用,主要指签订贷款协议前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牵头行的车马费、律师费、签订贷款协议后的宴请费等等。这些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杂费按牵头行提出的账单一次付清。杂费收费标准不完全相同,多者可达10万美元。6、我国对国际银行贷款的管理办法(1)对短期国际银行贷款的管理办法我国对短期的国际银行贷款采取余额管理的办法,即由国家主管部门向经批准的金融机构下达短期国际银行贷款的年度余额,由金融机构据此调整本单位的债务水平和资金运用。(2)对中长期国际银行贷款的管理办法对于中长期国际银行贷款的宏观管理,采取指标控制的办法,主要内容如下:①规模控制。国家通过两类计划对中长期国际银行贷款实行规模控制:一类是中长期国际银行贷款计划,它与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十年规划相衔接,确定全国计划期内借用国际银行贷款的总规模和分地区、分部门规模以及主要建设项目。另一类是年度借用国外贷款计划,它主要确定全国年度借用国外贷款的总规模,并下达正式签约生效的大中型项目当年支付的国外贷款数额。②项目的审批管理。各地方计划委员会和部门计划管理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准备使用国外贷款的项目初审后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送审的文件应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利用外资方案,其内容必须包括借用国际银行贷款的具体形式、数额,国内配套资金落实安排情况,贷款的主要用途,项目经济效益初步测算及外汇平衡情况,贷款的偿还方式和偿还责任(还款人和担保人)。③各地方计委和部门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对借用国际银行贷款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逐步实行项目后评价制度,从而为后续同类项目提供经验。④对外贷款的“窗口管理”。筹措国际银行贷款需要经过国家指定的或者经批准的国内金融机构进行。未经批准的企业和金融机构不得从境外取得贷款,擅自筹措国外贷款,国家将不允许对外偿付本息。⑤外债的统计、监测、监督制度。借用各类国际银行贷款的单位在贷款签约后,必须及时到国家主管部门进行外债登记。每次偿付贷款本息前,借款人应提前向主管部门报送贷款偿还计划,并在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对外偿还应付的本息。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也将要实行外债余额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正在制定之中。7、我国借用国际银行贷款的程序(1)取得利用贷款项目的批复国内项目要借用国际银行贷款,首先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取得国家或者地方、部门计划管理部门的批准,在批复中明确项目建设的部分资金来源为国际银行贷款。(2)取得国际银行贷款指标各地方、部门计划管理部门将准备使用国际银行贷款的项目初审后,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如果符合国际银行贷款的条件,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将同意该项目使用一定数量的国际银行贷款,即取得国际银行贷款指标。(3)委托金融机构对外筹资目前,国内筹措国际银行贷款主要通过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投资银行、建行、工行、农行、中信以及经国家批准的省市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外筹措。(4)金融条件核准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可以正式签约。签约前要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申报金融条件。国家主管部门对其贷款的金融条件,即贷款期和利息、筹资市场、筹资方式等进行审核和协调。外汇管理部门监督申报单位执行国家利用外资计划,统一策划各单位进入国际市场的顺序、条件等,以利于调整外债结构,使其平衡发展。在国家主管部门正式批准贷款条件后,境内机构才能与国际银行签订借款协议。(5)进行外债登记签约后要及时进行外债登记。按规定报告贷款签约、支付、偿还的情况,一直到贷款全部还清。(6)对外签约在融资的同时进行设备、商品采购的询价、选择、谈判等工作。项目贷款一般按合同实际价格借款,需先签订购置设备商务合同,再签贷款协议。贷款协议生效后,再开始执行贸易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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