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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得税类个人所得税2一、个人所得税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3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分类综合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制的三种类型:4(二)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实行分类征收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3、计算简便4、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纳税方法5二、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6(一)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1、住所标准2、居住时间71、住所标准我国税法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界定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82、居住时间标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一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9(二)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范围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向我国政府履行全面纳税义务,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我国政府履行有限纳税义务,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2、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所得。3、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而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4、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所得来源的确定115、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以及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6、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各种特许权利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所得。7、因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2(四)扣缴义务人税法规定: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13三、应税所得项目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14(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15(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16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5、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参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17(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2)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18(四)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19(五)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所得的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20(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21(九)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十)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22四、税率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按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为:(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23级数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部分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部分4513505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24(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25级数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0元的部分502超过15000元~30000元107503超过30000元~60000元2037504超过60000元~100000元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14750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26(三)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27(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8五、计税依据的确定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取得的各项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之后的余额。291、收入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纳税人的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所取得实物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302、每次收入的确定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实行按次计算征税。313、费用扣除的方法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32六、应纳税额的计算依照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各项所得的应纳税额,应分别计算如下:33(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3500元附加减除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3500元-13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4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人员。此外,附加减除费用也适用于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35〔例〕某经理为中国公民,每月取得工资收入5400元。要求:计算该经理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6月应纳税所得额=5400-3500=1900(元)月应纳税额=1900×10%-105=85(元)全年应纳税额=85×12=1020(元)37假定该经理是在外企工作的外籍公民,其全年应纳税额的计算:[(5400-4800)×3%]×12=216(元)38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的费用扣除对上述所得,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39某人每月工资3500元,年终奖为6200元,年终奖应纳税=6200×20%-555=685(元)如果每月工资1800元,年终奖应纳税=[6200-(3500-1800)]×10%-105=345(元)40王先生7月份工资4800元,半年奖6400元按规定,王先生则要交:(6400+4800-3500)×10%-105=665(元)41(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采用会计核算办法归集或计算应纳税所得额。42(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35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3(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44加成规定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45〔例〕王某于06年9月份外出参加营业性演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60000元。要求:计算王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应纳税额=20000×20%+28000×30%或=48000×30%-2000=12400(元)46(五)稿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方法与劳务报酬相同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47〔例〕某教师2月因编著的教材出版,获得稿酬9000元,6月因教材加印又得到稿酬3000元。要求:计算该教师缴纳的所得税。48应纳税额=9600×20%×(1-30%)=1344(元)第一次实际缴纳税额=9000×(1-20%)×20%×(1-30%)=1008(元)第二次实际缴纳税额=1344-1008=336(元)应纳税所得额=(9000+3000)×(1-20%)=9600(元)49(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50(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从收入额中扣除任何费用。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51(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52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另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5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54〔例〕王某将自用房屋从1月份开始出租,租期一年,月租金收入为2000元,每月缴纳有关税费300元,在出租的第三个月发生修缮费用2000元,由王某承担。要求:计算王某全年应缴纳的所得税。3、4月份应纳税额=(2000-300-800-800)×20%=20元5月份应纳税额=(2000-300-400-800)×20%=100元55其他9个月应纳税额=(2000-300-800)×20%=180元全年应纳税额=180×9+20×2+100=1760元56(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57〔例〕刘某于2月转让一台设备,取得转让收入12万元。此台设备购进时的原价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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