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招聘启事》第1页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2009年度招聘教师启事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创建于1984年。目前是全国唯一直属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高等干部院校,主要承担全国税务系统司局级领导干部培训、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处级领导干部培训、国际税务培训、青年业务骨干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等各类教育培训任务。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将我院定位为全国税务系统党建教育基地、中高级公务员培训基地、国际税务培训基地和税务培训教学研究基地。目前,学院以服务税收中心工作为宗旨,以全国税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和中高级公务员培训为重点,以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队伍建设为保障,努力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古城扬州市“蜀冈――瘦西湖”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内,南与风光秀美的瘦西湖仅一廊之隔,北与千年古刹大明寺和蜀冈西峰森林公园相毗邻。学院占地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建筑风格古朴典雅,校园环境幽静宜人,是一所园林化、生态化、智能化的新型高等干部院校。为适应税收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学科建设,现面向海内外诚聘财政(税收)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方向)的教授、副教授和应往届优秀博士生来我院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对于德才兼备、成果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我院在住房补贴、职称评聘等方面可采取特殊优惠的政策。一、招聘条件需求专业、方向人数应届毕业生学历要求成熟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工作岗位英语同声传译1硕士副高以上国际税务培训交流财政学(税收方向)1博士教授教师会计学2博士、硕士教授教师行政管理(侧重领导科学)2博士副教授以上教师行政法学1博士教授教师经济法学1博士教授教师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招聘启事》第2页马克思主义哲学1博士教授教师计算机软件1博士、硕士副高以上计算机网络管理计算机网络1博士、硕士副高以上计算机网络管理科研人才(税收学、会计学、经济学、法学等专业)2博士正高以上科研岗位备注:1、应聘人员一般应为“211工程”院校或部、省属重点院校毕业生。2、学科带头人及副教授以上高层次成熟人才不受引进计划额度的限制。3、教授45周岁以下;副教授(硕士以上学位)40周岁以下;博士30周岁以下;硕士26周岁以下,未婚。4、前本科学历必须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前本科、硕士专业必须和应聘专业是相同或相近专业。5、所有应聘人员需按我院《人才引进办法》履行必要的面试、试讲等考核录用程序。二、招聘程序1、报名(1)报名提供材料:①《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登录我院网站下载,须粘贴照片);②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或证明材料(必备),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1;③科研成果目录、简介。应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现学历、学位证书及就业推荐表(若学校未发)可暂缓提供。(2)报名方式: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等途径向学院提出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请务必将邮件主题命名为“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姓名”,以便为您提供更快捷和周到的服务!2、初审经初审合格者,由学院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毕业生)携报名材料原件参加面试和试讲。3、考核经面试和试讲合格后,由学院人事处与应聘人员(毕业生)商谈具体签约事宜。4、签约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办理有关政审、调动或聘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合同等。三、聘用待遇事业编制,享受本校工作绩效收入和津贴、补贴等优厚待遇。对成熟高层次人才,根据其职称(含学位)、教学和科研能力以及国家有关住房政策,视情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安家费,同时解决过渡期的住房问题。为单身教师安排食宿,提供过渡用房,配备基本生活设施;未参加房改的教师自购住房,学院提供部分无息借款。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招聘启事》第3页特殊高层次特别优秀人才,待遇面议。三、联系方式应聘热线:0514-87806670传真:0514-87806670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邮编:225007E-mail:zp2008@tax-edu.net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人事处田老师
本文标题: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8083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