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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探讨河南省财政厅科研所时文彦就业是民生之本,为劳动者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是解决几乎所有民生问题的切入点。努力促进充分就业,实现安居乐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前提与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劳有所得,推动建设和谐社会。为我省大力促进就业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政策导向。2002年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来,我省就业环境明显改善,就业总量逐年增加,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为促进经济发展、深化国企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我省人口多、劳动力资源丰富,随着就业市场化的加快推进,充分就业需求与劳动力供给总量过大、劳动力素质与就业岗位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日益凸现。尤其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金融危机在全世界蔓延和对实体经济造成的冲击日益加深,我省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恶化,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就业需求日趋萎缩,企业裁员的压力大、规模大、范围大,令原本比较严峻的就业形势雪上加霜。目前就业形势下,财政部门如何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职能,有效解决日益突出的就业问题,尤其是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和大学生就业问题,建立促进就业水平不断提高的长效机制,是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一、当前我省的就业状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以及市场化就业机制的确立,就业难已成为我省主要的社会经济问题。我省是劳动力最多的省份之一,2007年经济活动人口为5805.8万人,在劳动力市场登记求职的人数高达148.23万人,众多的劳动力给就业带来了较大压力。虽然近些年我省在促进就业水平提高方面取得明显成绩,但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的状况远没有改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一)劳动力供给总量大、劳动者素质不高我省人口众多,劳动力供给总量较大,这种状况一方面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劳动力,另一方面又为紧张的就业形势增添了巨大压力。2000-2007年我省经济活动人口增加了212.7万,增长了2.98%,远大于总人口增长率。另外,我省持续释放出的劳动力素质并没有明显改善。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省每万人具有大学和相当于大学文化程度的有247.5人,低于全国的361.1人;具有高中和中专文化程度为928.4人,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114.6人。(二)就业与失业人数均呈上升趋势2000年以来,我省城镇失业人数和新就业人数都呈现上升趋势。随着我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及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我省新就业人口数量保持较高的增长。但由于劳动年龄人口进入高峰期、经济结构的调整、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的转移以及扩招的大学毕业生面临走向社会等原因,我省失业人数也逐年增加,2000年我省城镇登记失业和新就业人数分别为21.4万和33.58万,到2006年已经分别增加为35.4万和115.07万,每年平均以8.84%和24.1%的速度递增。从新就业的安置去向来看,国有和城镇集体单位吸纳新就业人员的能力持续减弱,而从事个体、私营和其他单位劳动的人数大幅度增加;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已成为吸纳新就业人员的主要方式。(三)经济高增长与低就业之间的矛盾明显经济增长是就业增长的前提。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发展,可以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对劳动力的需求量,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2000年以来,我省经济保持快速发展,但是,经济增长对就业增长的拉动却不明显,尤其自2003年以来,我省经济基本上保持在14%左右的高增长,但就业率增长仅为1%左右,就业弹性系数从总体上说偏低,还不足0.1。偏低的就业增长率和偏小的就业弹性系数说明我省经济增长对劳动就业的吸纳能力差。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加速转移、扩招的大学生走向就业市场等情况下,我省就业形势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仍较为严峻。(四)不同产业、不同单位类型对就业的吸纳能力差异大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我省从业人员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从产业结构上看,我省第一产业在从业人员的总量上和比例上,都逐年减少和降低,且有加速趋势,说明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一直加速向非农领域转移。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逐步加强,2007年比2000年所占总从业人员的比例增加了5.2个百分点。从从业人员登记注册的单位类型看,2000-2007年间,国有单位和城镇集体单位的职工人数净减少了125万,股份合作等其他注册类型的企业、城镇个体私营企业及其他成为吸纳劳动力的主要场所。二、我省促进就业的主要财税政策为更好地促进就业,2002年以来,我国实行了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了我省就业水平的提高。(一)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就业再就业的政策体系自2002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减免税费、小额担保贷款、提供免费就业服务、财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以支持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大学毕业生等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二)努力增加就业再就业的财政投入各级财政根据就业形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了就业再就业的资金投入。我省用于就业补助的财政支出快速增加,2003年就业补助资金3.19亿,2005年增加到8.72亿,2007年达到16.7亿元,比2003增加了4倍多。(三)支持就业再就业平台建设财政通过补贴、奖励、职业介绍补贴等形式,安排资金支持劳动服务机构、就业中介机构、网络建设等劳动力市场建设;以再就业培训补贴的形式,鼓励并加强就业指导和教育培训,重点帮助困难地区、困难企业、“4050”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提高就业能力。(四)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财税政策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些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如2002年出台政策,规定新办服务型企业当年新招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三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规定2003年1月1日起,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小型企业实体,只要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并鉴定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可享受每人每年定额的企业所得税定额扣减优惠。有关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基本上一直延续至今。(五)推动改制国企吸纳富余劳动力的优惠政策针对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如何解决减员增效,妥善安置企业员工的问题,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全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国家规定的行业除外),符合条件的,可享受3年内免征所得税的优惠待遇。2006年新政策规定,从事商业批发和建筑业的经济实体(从事工程总承包的除外),也可以享受再就业优惠。(六)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税收政策2002年以来,促进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做了针对性规定,导向作用也相当明显。近两年的新政策基本上承袭了原有政策,规定了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定行业除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税收政策优惠政策和措施的导向和实施效果比较明显。三、我省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受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人口状况与就业体制改革等因素的影响,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的加速转移和扩招大学生逐步走向市场,我省劳动力供需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的问题仍将存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局面仍将持续较长时间。(一)经济增长质量不高、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受到抑制我省经济高增长、低就业的状况,是多因素造成的,但经济发展方式落后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经济增长过分依靠投资;现代制造业发展缓慢;第三产业所占份额小,且发展相对滞后;以现代制造业为基础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更是远远落后,吸纳劳动力能力强的中小企业所处环境较差,发展相对缓慢。质量不高的经济增长方式对拉动就业的作用比较有限。从经济增长的路径来看,上世纪90年代,国家虽然实施了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但政府投资方向不利于那些吸纳较多就业的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没成为主导产业,而技术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产业或企业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优先选择,促进就业水平提高从属于经济增长,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资本和技术排挤劳动就业的现象,增长较快的经济没有相应带动就业水平大的提高。(二)高等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目前我国教育体制改革没实质性进展,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相对落后,教育在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以适应新的竞争和挑战的作用比较有限。一是不公平的高招制度制约着河南人才的培养。河南省内没有国家部委重点大学,省内著名高等院校少,国家各部位重点大学在河南招生名额与学生生源总量不相称。不公平的招生制度直接剥夺了生源多又好的河南籍高中毕业生接受高水平教育的机会;二是省内高等教育相对落后,毕业生竞争力不强。河南高等教育相对落后,缺乏名牌大学效应,大学毕业生与省外重点大学学生相比,就业竞争力不强,没优势。省外就业,很难走出去;省内较多就业岗位也被挤占。另外,我省高等院校在办学上没特色、模式没有创新,不能依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培养出高素质人才。因此,相对落后的高等教育制约了我省大学生就业率的提高,毕业即失业的状况比较严重。(三)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尚存不足之处政策缺乏全局性、公平性、长效性。一是缺乏全局性和公平性。促进就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常态问题,充分就业也是宏观经济政策首先追求的政策目标。如何降低失业率,努力实现充分就业,不仅是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向非农领域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其他形式或所有制企业的下岗失业职工的再就业问题也需要统筹解决。但是,我国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在全局性、公平性和时效性上仍需要完善。已颁布的财税优惠政策基本上是重城镇轻农村,重国有集体企业轻其他所有制形式企业,重大型企业而轻中小型企业。二是缺乏长效性。解决失业问题需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的政策既要注重解决短期内的突出问题,又要考虑解决问题的长效性。2006年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的新办企业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由于新办企业一般三年内很难实现盈利,因此,该政策出台缺乏长效性,政策促进就业的效果不明显。目前,我国出台的一些财税政策不论从政策的时效性上还是促进就业的覆盖面、公平性上看,缺乏长远眼光,政策临时性性质比较明显。财政投入相对不足。与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中原的公共财政要求相比,我省财政投入仍显不足。近年来,我省在促进就业方面的财政投入增长快速,2003年就业补助资金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为0.5%,2007年该比已经增长至0.89%,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劳动力市场建设上的公共支出仍相形见绌。2003年德国该比重为7.16%,法国为5.31%,相比比重偏小的日本为2.14%、美国为1.8%(2004)。(四)劳动力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劳动力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目前,我省劳动力市场急需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远没有形成,市场分割严重,无序运行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及中介机构有待于发展和规范,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行为的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距“金保工程”建设总体要求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五)职业教育和培训水平亟待提高职业培训是提升劳动力人力资本水平、提高就业能力的有效途径,但我省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尚不成熟和完善。职业培训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不能根据劳动力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培训,培训效果欠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缺乏针对性、系统性,不能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培训计划。四、促进就业再就业的路径选择及建议就业问题是我省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所面临的而又必须妥善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解决就业问题必须从我省实际出发,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抓住我省就业问题的主要矛盾即劳动力充分就业需求与劳动力供给总量过大之间的矛盾、现有劳动力素质与劳动力岗位需求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从解决主要矛盾入手,着重落实和完善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努力提高就业水平。(一)大力
本文标题: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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