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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农村非农产业发展与农民收入关系的研究一、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农村经济发展迅速,浙江农民收入无论在绝对量上还是在增长量上,一直居于全国前列,特别是1997年以后,在全国农民收入增速普遍下降的情况下,浙江农村经济仍然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浙江农村的发展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典范,总结浙江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成功经验,对其它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根据浙江省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06年,全省生产总值15648.9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31684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1倍,居全国各省、自治区首位。一、二、三产业的比例为5.9:53.9:40.2,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达到2567.5亿元和1298.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265元,列全国第3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35元,列全国第3位。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1514.6亿元,农业增加值达923亿元。种植结构继续向高效益经济作物调整,粮经面积比2006年为55:45。2000年以来,浙江三次产业结构变化比较合理,呈现第一产业所占比重明显下降,第二产业比重略有上升,第三产业比重2上升较快。2006年,浙江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0.1%,在全国各省市中居第10位,2006年,浙江第三产业增加值绝对量为6308亿元,在各省市中居第4位。2006年,浙江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4.1%,在各省市中居第6位,具体数据见图1、2、3。图12006年各省(地区)第一产业占GDP比重图22006年各省(地区)第二产业占GDP比重3图32006年各省(地区)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以上的发展变化可以看出,浙江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使非农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在最近几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深入分析浙江农民收入与非农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对促进农民增收显得尤为重要(注:文章中所用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各年度数据)。二、浙江农民收入总体特征分析(一)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特征1、从绝对量来看,浙江农民收入水平持续增加。1992-2006年,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59元持续稳步增长到7335元,年均增长398.4元,而同期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由784元增长到了3587元,年均仅增长186.87元。15年间,浙江农民收入年均绝对增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13倍。2000年,浙江农民收入已经达到了4254元,比2006年全国平均值3587元还要高出667元,可见,4浙江农民收入绝对水平已超过全国农民平均收入水平很多。2、从相对量来看,浙江农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之比呈现波浪式上升态势。总体约是全国农民收入水平的两倍。浙江农民纯收入与全国农民平均收入之比,最低的1997年为1.72,最高的2003年达到了2.06,是全国农民平均收入水平的两倍。1997年之后,浙江农民收入与全国农民平均收入之比呈现出波浪式起伏上升态势,2006年浙江农民纯收入的年平均值是全国农民平均收入水平的2.04倍。3、从增长速度来看,浙江农民收入的年均增长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一个百分点。1992-2006年,浙江农民收入的年均增长速度为6.91%,而全国的平均增长速度为5.87%,浙江农民收入的年均增长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04个百分点。尤其是1997-2000年,浙江农民纯收入增长速度表现出持续加速增长的趋势,由4.2%上升到了8.57%,而同期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处于波动状态并呈现出下降趋势,由5.87%下降到了4.25%。(二)浙江农民收入差距的地区特征浙江农民收入的地区差别表现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特征:1、从收入的绝对量来看,浙江不同地区农民收入两极分化现象呈不断扩大的趋势。1991年,浙江不同地区农民收入的极差是915元,1995年扩大到了1714元,2000年为2532元,2004年这一差距已经扩大到3700元。14年间,不同地区农民收5入的极差扩大了4.04倍,极差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1%。2004年浙江农民人均收入最低的丽水市为3321元,仅相当于1995年农民收入最高的嘉兴市的水平,甚至比嘉兴市还低了271元。这表明,浙江发达地区的农民收入比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要超前10年。20世纪90年代以来,浙江不同地区农民收入的两极分化现象呈不断扩大趋势,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2、从极值差率来看,浙江不同地区农民收入的相对差距基本保持稳定并呈小幅波动态势。1991年,农民收入最高的嘉兴市为1640元,最低的丽水市为725元,极值差率为2.26倍;1995年不同地区农民收入的极值差率为1.91;2000年为2.14;2004年农民收入最高的嘉兴市达到了7021元,而最低的丽水市仅为3321元,极值差率为2.11。20世纪90年代以来,浙江不同地区农民收入的相对差距基本保持在2.0左右,并呈小幅波动态势。3、从变异系数来看,1991-1997年浙江不同地区农民纯收入的相对差距呈缩小趋势,1997-2004年总体上呈波状扩大趋势。1991-2004年浙江不同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变异系数一直保持在0.17以上,除1994年突然大幅回升外,变异系数总体上呈逐年下降趋势。1997-2004,不同地区农民收入的变异系数从0.1749上升到了0.2842,总体上表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从变异系数可以看出,1991-1997年,不同地区农民收入的相对差距有所缩小,1997年后又呈现扩大趋势。6(三)浙江农民近年来收入来源的结构变化特征分析目前,统计调查口径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主要由四部分构成:(1)家庭经营收入。主要是第一产业即农、林、牧、渔业收入;(2)工资性劳务收入。主要是第二产业即工业、建筑业收入和第三产业,即交通运输、商贸、和社会服务业收入,包括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收入、本乡镇劳动收入和外出打工收入(劳务收入);(3)财产性收入。主要是通过提供金融资产或房屋出租和财产租赁等得到的收入;(4)转移性收入,主要是二次分配中得到的收入,包括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或带回、城市亲友赠送、离退休金、养老金、救济金、各项农业补贴(如退耕还林草补贴)、退税、无偿扶贫款和赔款等.下面,主要从农民收入的构成角度,分析浙江农民收入来源的变化情况。本文中所指的农民收入,若不作特别说明,一般均指农民人均纯收入。另外,在分析农民人均纯收入影响因素时,区别农业收入与非农产业收入分别测算其影响因素的贡献大小。因此,有必要对农业收入与非农产业收入进行界定:农业收入,即第一产业收入,是指户口在农村的劳动者,一定时间内,在农业领域从事生产活动所得到的收入,包含农、林、牧、渔业。也就是家庭经营性纯收入中的第一产业收入。非农产业收入,指的是户口在农村的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离开本地农业生产领域的劳动,主要从事工业、服务业或外地非农产业劳动而得到的收入,它等于工资性收入和非农家庭经营收入之和,不包括转移性和财产性收7入。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农业收入非农产业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图42000-2006年浙江省农业收入、非农业收入及转移性、财产性收入变化图数据来源:《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年度数据。从图4,可以看出,2000-2006年间,相对于农业收入而言,非农产业收入在浙江农民收入中的比重要大得多,而且非农产业收入呈较明显的增长态势,其增长速度也大于农业收入的增长速度。为了进一步分析浙江农业收入和非农产业收入在农民收入增长中的相对贡献,特别制作表1。从构成上看,目前农业收入和非农产业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二者相加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2000年为91.74%,到2006年仍然高达91.03%,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一直维持在一个相对较低的位置。8表12000-2006年浙江省农民纯收入中农业收入和非农产业收入构成变化表年份农业收入非农产业收入原值(元)比重(%)原值(元)比重(%)2000年95322.40296569.702001年99021.61323470.582002年99220.08352071.262003年103018.97395872.882004年112418.44441672.442005年124818.74481772.332006年137718.77530072.26数据来源:《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年度数据。从人均纯收入构成上看,2000-2006年间,农业收入与非农产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相对地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非农产业收入在纯收入中的比重不断增加,由2000年的69.7%上升到2006年的72.26%;与此相反,农业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逐渐降低,由2000年的22.4%下降到2006年的18.77%。依据上面图表和数据的综合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1、浙江农民收入增长的最主要来源是非农产业收入,而且其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呈逐渐上升趋势。2、农业收入也是构成浙江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相对非农产业收入而言,比重较小,且呈逐渐下降趋势。3、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虽然不能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但也是农民收入的重要补充。三、影响浙江农民收入的因素分析由上面的分析以及图5可知,现如今浙江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是非农产业收入,而它等于工资性收入和非农家庭经营收入,即第二、三产业收入之和。下面,主要从工资性收入和第二、三9产业收入两个方面来分析浙江农民收入的影响因素。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16001800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浙江农民农业收入(元)浙江农民非农产业收入(元)图51996-2006年农民农业收入与非农产业收入相对变化图(一)工资性收入的分析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主体地位发生了改变,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逐年上升。从全国农民和浙江农民的工资性收入看,无论是绝对值还是相对值都逐年上升。2006年,浙江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达到3575.14元,接近全年纯收入的一半左右。浙江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为浙江农民收入增长做出巨大的贡献,寻求其深层次的原因,虽然与农民外出打工有一定联系,但主要还是得益于浙江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的大发展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推进。1005001000150020002500300035004000199820002002200420062008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元)图62000-2006年浙江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趋势图乡镇企业是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本土经济群体,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也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载体。近年来,全国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有所放慢,效益也有所下滑,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能力减弱,已成为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浙江乡镇企业发展仍然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对促进浙江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继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至2006年年底,全省乡镇企业从业人员1303.08万人,比上年增加4.75%。乡镇企业增加值是反映乡镇企业发展状况的主要指标,其增减变化对农民工资性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用1997-2006年的数据,我们得到浙江乡镇企业增加值与农民工资性收入的皮尔逊相关系数为0.998,置信度为0.01,故表明两者在99%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相关。这说明浙江乡镇企业增加值对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影响很大。此外,浙江乡镇企业的发展也在其他方面促进了浙江农民收11入的增长。浙江省农办原副主任顾益康指出:民营为主的所有制结构,中小型居多的规模特色,使得浙江的乡镇企业大大增强了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与此同时,更多的农民改变了身份,从单一的打工变成了打工兼经营和投资,这批农民不仅能获得工资收入,还能获得资产收益、资本增值等多种收入。今后,随着浙江乡镇
本文标题:非农产业发展与农民收入关系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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