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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关税法•本章考情分析•关税法是历年考试中比较重要的一章,其重要性在于关税是进口增值税和进口消费税计算的基础,关税计算的是否正确会直接影响后续其他税种的计算,是主观题得分的关键章之一,又由于关税在各税种中具特殊性的规定多,也容易命制客观题。最近3年关税法一章的平均分值为2分,题型题量分析见下表:年度题型2009年2010年2011年题量分值题量分值题量分值单项选择题111111多项选择题11.51111计算问答题综合题合计22.52222第一节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了解,能力等级1)•一、关税的征税对象•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提示】货物和物品在计征关税时有不同的计税规则。二、关税的纳税人具体情况纳税人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和推定所有人(持有人、收件人等)第二节进出口税则一、进出口税则概况(了解,能力等级1)进出口税则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实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税的关税税率表。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包括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栏两大部分。税则号列货品名称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消费税率增值税率计量单位7101.1011黑珍珠01001017克7102.1000钻石(未分级未镶嵌)31417克拉7103.9100红宝石、蓝宝石、绿宝石(未成串未镶嵌)8351017克拉7113.1921铂制镶钻3513017克税号及所对应的货品名称以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国际通用的协调编码(H.S编码)为基础。•二、税则归类(能力等级1)•“对号入座”步骤如下:•1.了解需要归类的进出口商品的构成、材料属性、成分组成、特性、用途和功能。•2.查找有关商品在税则中拟归的类、章及税号。对于原材料性质的货品,应首先考虑按其属性归类;对于制成品,应首先考虑按其用途归类。•3.将考虑采用的有关类、章及税号进行比较,筛选出最为适合的税号。•4.通过上述方法难以确定的税则归类商品,可运用税则总归类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其税号。进口地海关无法解决的归类问题,应报海关总署明确。•【例题·单选题】在进行税则归类时,对于制成品,应首先考虑按()归类。•A.用途B.属性•C.主要材质D.销售对象•【答案】A•【例题·单选题】进口地海关无法解决的归类问题,应报()明确。•A.当地外经贸部门B.海关总署C.国务院D.财政部•【答案】B•三、税率(熟悉,能力等级2)•(一)进口关税税率•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在一定期限内可实行暂定税率。•进口税率的选择适用是根据货物的不同原产地而确定的。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国家或地区的名单,由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决定。•【例题·单选题】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这种计征关税的方法称为()。(2009年原制度)•A.从价税B.从量税C.复合税D.滑准税•【答案】D•(二)出口关税税率•我国真正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仅有20种,税率20%~40%,在一定期限内可实行暂定税率。•征收出口关税的货物项目很少,采用的都是从价定率征税的方法。•(三)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提示】对关税税率的理解要注意以下两方面:(1)不同进口方式下,税率的具体运用有不同的规定;进口税率的选择使用与原产地有直接关系;原产地不明的货物实行普通税率。(2)征收出口关税的货物项目很少,采用的都是从价定率征税的方法。•【例题·多选题】以下关于关税税率的表述错误的有()。•A.进口税率的选择适用是根据货物的不同启运地而确定的•B.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国家或地区的名单,由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决定•C.我国进口商品绝大部分采用从价定率的征税方法•D.原产地不明的货物不予征税•【答案】AD•【解析】进口税率的选择适用是根据货物的不同原产地而确定的,所以A错误;原产地不明的货物实行普通税率,所以D错误,BC都符合税法规定。•(四)关税税率的运用(掌握)•1.进出口货物,应按纳税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2.进口货物到达之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该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应按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但有特例情况。•特例情况根据关税条例规定如下具体情况适用税率减免税货物转让或改变成不免税用途的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转为内销的经批准的,为申报转内销之日的税率未经批准擅自转为内销的,为查获之日的税率暂时进口货物转正式进口的申报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付税时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溢卸、误卸货物事后需补税的其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进口日期无法查明的,按确定补税当天的税率税则归类改变、完税价格审定、其他工作差错而需补税的原征税日期实施的税率缓税进口以后缴税的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走私补税查获之日的税率•【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关税税率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0年)•A.查获的走私进口货物需补税的,应按查获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B.对由于税则归类的改变而需补税的,应按原征税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C.对经批准缓税进口的货物交税时,应按货物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D.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补税时,应按其暂时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答案】ABC•【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关税有关规定的是()。(2007年)•A.进口货物由于完税价格审定需要补税的,按照原进口之日的税率计税•B.溢卸进口货物事后确定需要补税的,按照确定补税当天实施的税率计税•C.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要补税的,按照原报关进口之日的税率计税•D.进口货物由于税则归类改变需要补税的,按照原征税日期实施的税率计税•【答案】D•3.下列各项关于关税适用税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1)•A.出口货物,按货物实际出口离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B.进口货物,按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C.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予补税时,按其申报暂时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D.查获的走私进口货物需补税时,按海关确认的其实际走私进口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答案】B【解析】选项A,出口货物,应当按照纳税义务人申报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选项C,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予补税时,应按其申报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选项D,查获的走私进口货物需补税时,应按查获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第三节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原产地规定(了解,能力等级1)•基本采用“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两种国际上通用的原产地标准。•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该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实质性加工标准是确定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以最后一个具备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为原产国。实质性加工是指:(1)加工后,税则4位归类发生改变。(2)加工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超过30%及以上的。•【案例1】从南非买钻石(7102),在意大利镶嵌成铂金镶钻首饰(7113),这铂金镶钻首饰的原产国就是意大利。•【案例2】意大利从南非购买100万欧元钻石,简单切割后对外销售140万欧元,税号前四位7102不变,看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40/140=28.6%,钻石原产国是南非。如果意大利简单切割后对外销售了150万欧元,50/150=33.3%,钻石原产国是意大利。•二、关税的完税价格•(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掌握,能力等级3)•1.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完税价格是指货物的计税价格。正常情况下,进口货物采用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所包含的因素可用以下图表表示:2.对实付或应付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计算进口货物关税的完税价格,CIF三项缺一不可。完税价格的构成因素不计入完税价格的因素基本构成:货价+至运抵口岸的运费+保险费综合考虑可能调整的项目:●买方负担、支付的中介佣金、经纪费●买方负担的包装、容器的费用●买方付出的其他经济利益●与进口货物有关的且构成进口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向自己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和劳务费用●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安装、运输费用●进口关税和进口海关代征的国内税●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复制权费用•【例题·多选题】下列未包含在进口货物价格中的项目,应计入关税完税价格的有()。(2008年)•A.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B.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C.由买方支付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复制权费•D.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答案】BD•下列各项中,应当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有()。2011A.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B.由买方负担的境外包装材料费用C.由买方负担的境外包装劳务费用D.由买方负担的进口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答案】BCD•【例题·计算题】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化工原料共500吨,货物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单价折合人民币为20000元,买方承担包装费每吨500元,另向卖方支付的佣金每吨1000元人民币,另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佣金5000元人民币,已知该货物运抵中国海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包装、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费用为每吨2000元人民币,进口后另发生运输和装卸费用300元人民币,计算该批化工原料的关税完税价格。•【答案及解析】(20000+500+1000+2000)×500=1175(万元)。•3.对买卖双方之间有特殊关系的规定。(155)•4.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方法(P155)•对于价格不符合成交条件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进口货物,由海关估价确定。海关估价依次使用的方法包括:•(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2)倒扣价格方法•(3)计算价格方法•(4)其他合理的方法•使用其他合理方法时,应当根据《完税价格办法》规定的估价原则,以在境内获得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但不得使用以下价格:•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以计算价格方法规定的有关各项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价格;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二)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熟悉,能力等级2)具体情况完税价格的审定和估定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内销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内销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内销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分别以料件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如果内销的制成品中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则以所含从境外购入的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加工贸易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保税区或出口加工区销往区外、保税库出库内销的进口货物(不含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海关审定的价格(含区内、库内发生的仓储、运输及其相关费用)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料件费估定价格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料件费、复运进境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价格暂时进境的货物按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租赁方式进口货物租金方式支付海关审定的租金留购的租赁货物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承租人一次性缴纳税款按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留购进口货样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予以补税的免税货物原进口时价格扣除折旧其他方式进口货物按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予以补税的免税货物的计税依据要与税率规则相结合进行复习。•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减免税货物转让或改变成不免
本文标题:六章关税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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