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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权稳定性和农户投资的实证分析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吴斌珍导师:林毅夫教授摘要84年后的农业增长率的急剧下降引起了产权改革是否是核心,是否要私有化的争论。其中投资是争论的焦点之一。但是不同的观点相对应的实证分析还没有得到一致的,令人信服的结论。本文系统的分析了地权稳定性对各种农业投资,特别是固定于土地的长期投资的影响,同时考察了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尝试着对这场争论提出自己的见解。我们的理论模型指出地权的不稳定性抑制了长期投资,但对其他投资的影响随外生约束的变化会有所不同。小调的负面影响较小,而合适的补偿机制降低了大调的负面作用,其他因素对投资的影响方向也随约束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同时农业的低比较收益对投资有着双重的重要的负面影响。实证分析证实了地权的不稳定对长期投资显著的负面影响,而且大调的影响大,小调的影响小,也证实了补偿机制有正向作用。我们同时得到了:小调刺激了化肥的施用,也减少了农业劳动投入,而大调对两者的影响基本不显著。这种差异证实了约束条件的变化的重要影响,也暗示了农业的比较收益的重要性。另外我们还证实了非农就业机会,村组的相对应的长期投资都显著的降低了农户的长期投资,进而我们对产权核心论提出了质疑。关键词:地权稳定性,大调整,小调整,长期投资,短期投入,劳动投入,农家肥,农业比较收益,约束条件,村组投资,补偿机制,集体所有制,产权核心论引言70年代末以家庭承包责任制(HRS)为核心的农地制度改革以后,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安排发生了显著变化。农户享有了土地使用权和剩余收益权,同时他们也成为农业投资的主体。这种变革加上其它一些相应的改革极大的增强了农民农业生产的激励,带来农业空前的高速增长,78-84年,农业产值年均增长5.9%,HRS实施后的农业产量的大幅度上升使得学术界,政府对HRS给予了一致的认同,许多学者提出HRS的实施是农业增长的主要源泉1。但是84年以后,农业增长的速度明显放慢,84-87年农业产值年均增长为1.4%2,其中的粮食产量从85年开始下降,直到89年才与85年持平3。由此学术界开始重新思考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利弊。同时由于自发性的制度创新替代了原有的国家强制性制度安排,广大农村已经产生了多样化的农地制度。理解地权的不同形式和不同地权对效率产生的影响成为了研究农业发展的两个核心问题。林毅夫(1992)指出农业增长的减慢主要因为改革产生的激励增加所具有的潜在收益已经耗竭,农业的进一步增长开始取决于农业发展的常规要素的投资,即投入品供给的增加和技术变迁。因此,分析影响中国农户投资的要素就很重要,并具有很强的政策意义4。的确,关于农业增长为何减缓的争论中,投资,尤其是长期投资被及于了极大的关注。这一关注是不无道理的,因为我们看到了农村的长期投资的急剧下降。首先是国家集体在农业上的财政投入在80年后急剧下降5。农户购买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开始时快速增加,但85年农户购买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就下降,而后直到91年才超过85年的水平,农户购买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也从84年的29.9%下降到了90年的11.5%,98年的10.4%6。但化肥没有出现类似的下降,而且住房投资在这一时期迅速增加78。具体见图1,图2。0.40.81.21.62.0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95969798粮食机耕面积灌溉面积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比例图1.1见Lin,1992;MacMillian,Whalley,andZhu,19892见林毅夫,“中国的农村改革与农业增长”,《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三联书店3见中国统计年鉴1985199219994林毅夫,“中国改革后决定农村投资与农民住房建设的因素”,《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三联书店580,81两年分别下降了14%和26.5%,农业支出比例由79年的13.6%降到85年的7.7%,之后有所回升,波动很大6中国统计年鉴1986,1992,19997但我们有必要指出:85-90期间,化肥的增长率也放缓,机耕面积,灌溉面积85-90年的增长率比79-85要高。而85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年份,机耕面积,灌溉面积,购买生产性固定机械投资都出现了下降,之后又开始回升。(79-85年化肥的增长率8.7%,而85-95期间为7.3%;灌溉面积79-85增长率-0.4%85-95年为1.1%;机耕面积79-85年增长率-3.3%,85-90年为7.0%)。根据和中国统计年鉴869298计算得到。8Wen(1995)否定了住房投资在生产队时期受到过渡压制,60年代早期的生育高峰,已经住房的高收入弹性等假说,提出土地不稳定性是农户长期投资下降的主要原因,同时刺激了住房投资的增加;但Feder,etc(1992)的计量模型发现地权对住房投资的影响并不显著。024681012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95969798农业机械总动力化肥施用量平均每户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住房投资图2.同时,固定于土地的长期投资也在减少。水井的数目在实行HRS后就没有增加过9。89年全国绿肥面积下降到了6千万亩,占耕地的4%,比85年减少900多万亩,比70年代中期下降了70%10。中国农业科学院的调查显示中国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在下降11,88年全国亩均有机肥降到了1.5%(比82年减少15%),明显低于欧美的2.5%-4%12,但亩施化肥14-15Kg,高出世界平均水平1倍多。事实上,农家肥施用量的下降在那些非农就业机会少的地方也同样存在,但化肥却增加的非常快,92年的化肥比79年将近翻了一翻。中国的多数土壤降低了0.5-1个肥力的级差,70%的土壤有机质无明显提高13。投资的下降以及其他一些问题使得学术界和政策界对于地权制度的影响和效率张开了激烈的争论14。一派认为地权制度是农村问题的核心,迫切需要改革。土地的集体所有引起的不断调整,各种权力的限制导致农民的地权的不稳定和不完整,直接导致了农民投资积极性特别是长期投资的下降。他们还认为八十年代后期的农业增长停滞是地权的不稳定,也即产权改革不彻底的结果,其政策建议是推行土地私有化15。另一派认为产权制度对中国农村目前的小农经济模式的影响并不同于经营性的农场行为,其对中国的农户投资以及产量的下降的影响是否是主要的,关键的是一个还未得到证实的问题。另一方面,中国的信贷市场,其9Stone,(1988),Wen(1995)10《农民与土地》-历史.现实.未来,《中国农业投入问题研究》,Wen(1995)11(人民日报海外版,1988/1/28)12(人民日报海外版,1988/6/15)13(《中国土地问题的研究》)14Wen(1995)指出,农家肥施用量的下降和化肥的上升,有效灌溉面积的下降,机耕面积的下降都表明了农民固定于土地的长期投资的下降,同时将其归咎于地权的不稳定。Kung等认为这一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机耕面积在85年下降后又在86年后开始增加。而水库的失修,灌溉面积的下降是由于实行HRS后,集体不能再强迫农民进行无偿的公益劳动。而农家肥的总量还是在上升的,只是比例下降了(从1975年的约70%降到了90年代的少于40%)但比例的下降是农业转型中的一种普遍规律,并不能简单归于地权的不稳定,劳动力的影子价格的上升是比例下降的重要原因。而化肥的增加同时还由于供给的增加从而价格的下降,更由于其节约劳动的特点,以及对产量的极大刺激作用。15Wen1995,YaoandCarter,1996;RozelleandLi,1998;Zhou,1994;Federet.al.,1992;Johnson,1995;Prosterman,Hanstad,andLi,1996,AnningWei(1997),Prosterman(1994)他市场都还不完善,也没有一个土地的注册系统和完善的法律体系,现在实现私有化不会有很大的收益,可能反而是无效的,会破坏社会的稳定,而且农民并不热衷于私有化16。Lin等对85年后粮食产量下降有不同的看法,也对土地稳定性的说法有所质疑17。不同的观点相对应的实证分析还不多,也还没有得到一致的,令人信服的结论。三个层次的分歧争论并不是简单的支持私有化还是反对私有化,事实上有几个不同层次的分歧。以下我们分析不同层次的问题,同时用农业研究中心在99年8月份的调查资料来简单考察各个问题18。地权是否稳定?首先是地权是否稳定的争论。支持私有制的人认为地权是不稳定的。许多次调查的结果加强了人们的这种认识19。1988年的全国性的调查(300个村)显示:95%的农村在实行HRS后实行过调整,平均3.1年一次。从此有所谓的五年一大调,三年一小调的说法(Yang,1995;Kung,1994)。1994年国务院的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浙江,河南,吉林,江西的80个村的调查表明大约70%的样本村曾调整过土地。尽管93年中国政府要求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禁止因为人口的变化而大调整。但是调查显示到96年底,只有约一半的村完成了延长承包期限的工作,而且其中只有20%和中央政府要求的一致是30年的承包期,其余的多是10年,5年,甚至更短20。但是Kung等怀疑土地调整的规模和效应被人为的夸大了。在94年80个村的调查中的多一半的农户拥有同一块地的时间达7年以上,到93年底所有村平均只调了1.5次,而且在所实行的调整中,近70%的调整只涉及了那些人口有变化的农户21。同时他们指出农民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不纯粹取决于使用权的稳定与否,真正影响大的是农民对将来地权稳定性作出的预期。而预期和调整的关系并不明确22。龚启圣、刘守英等还发现61.9%的样本户不认为他们的土地会在合同结束前被拿回去,并由此指出农户并没有明显感到地权不稳定。16Kung,1995;KungandLiu,1996;Dong,1996,蒋中一、陈子光199717林等提出78-84年,机耕面积下降,化肥的使用的增加,这是由于生产队体制向家庭责任制体制变迁,使得劳动的有效供给大大增加,对劳动替代性的需求下降,对土地的需求(在土地无法增加的情况下,对其他可增进土地生产力的要素的需求)上升。而85年之后的农业产出的下降则是因为向HRS转变所产生的一次性突发效应在84年已释放完以外,国家牌价的急剧下降是主要原因(可能也是劳动力的加剧外溢和肥料使用增长率急剧下降的原因)。18这次的调查涉及了全国6个省(河北、陕西、安徽、湖南、四川和浙江)12个县36个村824户,取样兼顾了东、中、西部地区。19除了文中给出的调查,还有一6省56个村的调查发现78.5%的样本村平均4年调整一次(蒋中一、陈子光,1997)。1992年湖南四川的400户农户的调查表明近89%的样本村曾调整过土地(Kung,1995);20南方日报,1997,5/2p.10.21调整方式本身对农户地稳定性地感觉的影响是不同的。Kung(2000),指出经历大调整全村农户和地块打乱重分和全组农户和地块打乱重分)的农户比没有经历大调整的农户觉得现有土地的稳定性(在本轮承包期内不会被收回)和土地将来的稳定性(本轮承包期后还能拥有现有地块)都更差。22Kung(2000)发现以前调整过土地的农户和未调整过土地的农户对现有土地是否稳定和土地将来是否稳定的回答上没有系统的差别。我们的资料给出了村,组,农户三级的调整次数和调整形式。我们发现一个村内组和组的调整次数也有所差别。附表1给出了组的调整次数,附表2给出了调整频率分布。其中的大调整是指把集体的土地按合法人口重新分配,即动面积又动地块,小调整是部分土地在部分农户间的重新分配。小调整有多种形式,有的预留机动地,通过机动地进行小调整;有的在人口增减户中对调,有的用推移法,有的实行动帐不动地。首先我们发现样本组之间的差别很大(方差很大),依大调为例,一直都没有经历大调的组占到了33.3%,但是大调整2次以上的也占到了32.3%。其次就平均而言,调整还是很频繁的,但平均的6次调整中5次都是小调整,而小调整的平均涉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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