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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的困境及其纾解实施产教融合,一般受政策规定、法律法规、文化教育、区域经济、产业规划等因素影响和制约,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教育政策环境。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01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融合背景要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必须有大量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作为要素保障。在此背景下,产教融合作为一种教育改革模式,既是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推进人才供给侧改革、深化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路径。xx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xx〕95号)。作为位阶较高的政策性文件,它明确提出要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文件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扩大民生就业创业、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文件发布后,各地加快了产教融合工作部署进程。为进一步明确改革的目标和任务,xx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xx〕4号),计划用5~10年的时间,转变职业教育格局,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具体目标是:到xx年,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院校转变,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为了使国家政策能更好、更快地部署和落实、建设好产教融合型企业,xx年3月,发改委、教育部印发了《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xx〕590号)。发展改革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推进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工作,明确规定了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培育条件、认证标准、评价办法等。自此,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加强,但离改革目标仍有差距。xx年3月,发布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章节中提出要“创新办学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技术教育”“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推进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储能等急需重点进行人才培养和技术突破的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依据此规划,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国家战略规划,从整体上进行了布局。xx年5月施行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原则之一,明确其法律地位,对产教融合型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税收优惠等支持,在实施中具有普遍的约束效力和示范效力。02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现状分析2.1政策配套支持力度不够实施产教融合,一般受政策规定、法律法规、文化教育、区域经济、产业规划等因素影响和制约,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教育政策环境。教育政策环境受限于教育均衡发展问题,致使各地政策不一,进而导致产教融合教育政策环境对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支持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执行一致性问题。进入历史发展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得到迅猛快速发展,为应对人才供给结构性矛盾,为满足社会面、产业面对各类不同人才的需求,国家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支持和改革政策。但该类政策多为宏观层面上应然性、原则性、示范性规定,从实际执行效果来看,缺少制度执行刚性约束及执行否定性评价等微观层面的制度规定。正因为规定的缺失和缺位,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存在选择性;从政策执行效果上来看,不同地方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性,某些地区甚至出现“变通执行”等现象。二是政策相互配套适应问题。教育改革不仅牵涉教育本身,而且涉及民生等更多、更复杂的社会问题,教育改革不能仅着眼于教育体系自身内部,而是需要社会各层全方面、多角度共同协同支持,才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改革效果。产教融合作为打通经济、教育不同体系的渠道,既需要教育部门大力支持配合,更需要社会经济产业部门积极参与协同。就目前相关文件规定来看,由于经济产业部门对产教融合的政策配套和约束激励力度不够等问题,导致政策文件在具体执行中往往较难落实,难以收到预期成效,往往使得教育部门在推动产教融合过程中孤军奋战,缺乏产业部门的协同与配合。三是政策相互配合协调问题。政策能否真正落实落地、有效执行,不仅取决于政策与政策之间的衔接配合、政策与法律法规之间的协同运转,也依赖于政策制定、执行部门间的统一协调,否则易产生相互矛盾、互相推诿现象发生。从我国历次制定的高等教育政策来看,应该承认的是高等教育的定位与价值、目标与手段等不相适应的矛盾依然突出,政策的统一性、连续性、系统性以及协调性问题,仍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课题。2.2教育供给与地方产业结构不相适应地方应用型本科教育主要通过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从而适应生产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为地方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供人才要素保障。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培养人才的主阵地,其专业设置、师资配置、科研能力等与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理应存在密切联系,进而地方产业结构的调整将驱动地方本科高校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结构的不断优化。从实际情况看,因为人才培养体系不完整、专业设置不匹配,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教育培养输出与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之间的矛盾已成为教育改革和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障碍,无法促进地方经济质量变革、动力变革。首先,从我国人才培养的层次来看,应用型本科教育结合了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两种教育形式,搭建了二者转化的通路,是由传统单一人才培养模式向多元化、高层次转变的节点,也是提升职业教育学历层次、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国家相继制定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引导和鼓励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其目的就是要通过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层次破除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界限。但因受到根深蒂固的传统教育思想和长期固化的高等教育体制的影响,未能从根本上清除原有的思维痼疾,应用型人才结构由专科向本科层次的跨越依然任重道远。其次,从我国教育体系专业设置来看,目前地方本科高校同质化现象较严重,尚未形成统一、协同的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动态调整机制。一方面,在目前学校统收统支、财政差额补足的现行经费保障模式下,多数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构建的全体系、多学科外延式发展模式,依然是其内在动力之一;另一方面,趋同化的教育评价标准导致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对建设综合性大学始终持有不懈追求的动力。综合以上各种因素,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对产教融合的态度从“冷落”向“热情”转变仍然需要漫长的过程。2.3各方参与及重视程度不一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开展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既是全面推行教育改革的重要途径,也是教育链与产业链有效衔接的关键所在。但实际情况是,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热情较高、企业态度冷淡、政府推动动力匮乏,企业和地方政府主动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都不足。校企合作中各参与方,实质上是一种在政府指导之下基于契约合同的博弈关系。在博弈中各方可能存在的权利义务不对等、资源配置不平衡以及信息不对称,是导致校企合作参与方积极性、主动性存在反应不一的根本原因。从高校角度来看,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把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作为其基本职能,把教育成果转化作为其社会服务职能。职能定位的实现往往离不开政府、企业的支持和协助,但学校往往缺乏产教融合的战略规划、未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又会导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目的不能完全实现。具体表现为:一是未完全建立企业深度参与校企合作一体化的协同机制,校企合作目标、手段尚未明确;二是高校育人、成果转化的示范效应还待完善,校企合作成果转化及归属还有待明晰。从企业角度来看,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之一就是科技创新。校企合作的模式从之前通过获取较低的人力资源成本进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方式,已经转变为企业往往会与高层次、高声誉的高校合作;从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中存在的矛盾与难题以及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等实际出发开展校企合作,将导致企业为了眼前的短期目标进行选择,使得产教未能真正融合、校企未能真正合作。从地方政府角度看,作为政策供给方和区域资源配置主体,在地方区域发展战略目标以及政绩观目标考核驱动下,地方政府往往都选择更高层次高校和更好条件的企业进行撮合,更愿意把有限资源投入到更大规模的校企合作中去。在目前产教融合的现实困境中,政府政策制度供给不足、企业缺乏内生动力及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优势不大的三重限制格局中,要从根本上化解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仍然需要漫长的时间和过程。因此,职能缺位、动力不足引发的校企合作单一化、短视化、碎片化等问题,短期内仍将是我国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全面深化产教融合的掣肘因素。03地方应用型高校产教融合困境的纾解之策3.1注重顶层设计,健全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在产教融合办学模式中,应加快建立适应新时代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融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都明确了要发挥政府统筹管理的作用,积极鼓励校企双方深度融合,统一协调产教融合各方主体,发挥政策指挥棒作用,推行相关激励措施,加大产教融合型企业和参与高校办学的支持力度,出台涉企信用、土地、税收等组合政策,规定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义务,建立产教融合相关约束机制。首先,在现有政策文件的基础上,贯彻执行落实《职业教育法》,发挥法律示范指引和强制规范的作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时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在相应地方、主管职能部门、高校、企业等参与主体的宣传贯彻力度,使得法律政策施行上下协调一致,确保执行标准统一。各地方应在法律、政策框架之下及时制定配套制度,明确产教融合参与各方应尽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并建立起与责任义务相匹配的权力供给。其次,政府发挥组织协调、资源调配、公共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统筹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当地支柱企业深度融合,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制定培育、扶持等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在产教融合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实际难题,指导协调产教融合在校企中有序开展。在政府参与和指导下,建立产教融合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就产教融合工作进行部署研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到地方产教融合中去,使得各项政策、规定有效执行和发挥作用。再次,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和地方支柱型企业应建立广泛的合作交流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互惠共赢。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与企业通过校企合作、设立产业学院等多种方式进行产教融合,在具体项目或联合培养上搭建合作平台,就合作模式、运行方式、决策机制、权利义务等达成契约。学校、企业根据合作内容,设立不同法律主体如民办非企业法人、学校法人等,依据不同模式构架不同决策机制,如设立董事会、理事会等组织领导机构,就产教融合中具体事项进行决策和安排。最后,应建立评估监督机制。产教融合中学校、企业各自出发点和目的都不尽相同:学校作为教育机构,着眼于教育课程体系、师资队伍能力、学生技能培养等方面;企业作为趋利组织,则从可得利益分配、知识技能转化、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进行考量。就社会评价而言,校企双方不宜套用某一种共同的评价体系。所以在产教融合实施过程中,在政府、行业组织、学校、企业等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评价,可通过可量化指标等方式进行考核和评价,共同推动产教融合,开展质量评价,从而保证产教融合规范、有序运行。3.2创新合作模式,拓展产教融合广度深度在学校、企业进行产教融合,首先必须明确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的目标和定位,就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坚持主导产业发展不动摇。xx是长江经济带中心城市,地处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区、淮河经济带、海洋经济带,叠加效应明显;已构建汽车、钢铁、新能源和电子信息四大主导产业,坚持向海发展战略。在产业定位明晰、发展规划明确的情况下,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需进一步发挥优势,不断创新合作模式,一方面要“走出去”,积极参与构建产教融合型企业,发挥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优势,将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输送到企业中去,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其技术研发、产品设计、供应链开发等产品、质量体系;另一方面要“引进来”,将企业资金、技术、技能等要素引入高校,积极与企业搭建如产业学院、共建科技研发中心,联合培养适合
本文标题: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的困境及其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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