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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增值税法薛建兰2014.12主要内容:•征税范围及纳税人•税率与征收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出口货物退(免)税•征收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与管理主要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4.1.1.施行,2008年12月15日修订,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1993]150号《刑法》第205条—2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若干问题解释》2012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100600.88亿元。国内增值税,2012年国内增值税实现收入26415.69亿元,同比增长8.9%,比上年增速回落6.1个百分点。国内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6.2%。2012年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实现收入14796.41亿元,同比增长9.1%,比上年增速回落20.2个百分点,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4.7%。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29143亿元,国内增值税28803亿元,比上年增长9%,占比22.3%。.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4003亿元,占比10.84%。一、增值税的概念及特点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中各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一)增值税的概念原理上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二)增值税的特点对增值额征税税负可转嫁多环节征税价外税消费型增值税二、增值税的纳税人定义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内容单位、个人、承租人和承包人扣缴义务人代理人或购买者分类(按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一)小规模纳税人定义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判断标准50万元80万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几点注意事项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2、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并且会计核算健全的小规模生产企业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3、年应税销售额低于80万元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一律不得以会计核算健全为理由认定为一般纳税人4、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80万元,一律认定为一般纳税人5、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简易办法计税(二)一般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定义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几种情况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2、个人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三、增值税的纳税范围(一)征税范围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1、货物特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2、加工特指受托加工。3、修理修配特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的修复4、进口货物是指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二)属于征税范围的几个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2、银行销售金银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4、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5、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销售报刊(三)属于征税范围的几个特殊行为之一——视同销售行为(共八种)委托代销货物受托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货物在机构间移送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股利分配无偿赠送他人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无外购非增值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工商户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B.将购买的货物委托外单位加工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答案】AC(三)属于征税范围的几个特殊行为之二——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且两者之间存在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的行为税务处理规定1、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主体,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2、其他单位和个人,视同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征营业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例.据现行增值税的规定,下列混合销售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A.电信部门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B.铝合金厂生产销售铝合金门窗并负责安装C.建材商店销售建材并负责上门安装D.销售辅导书籍,同时对购书的客户优惠价格提供辅导书籍的后续配套讲解课件【正确答案】BCD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A.企业生产销售(木雕)门窗并负责安装B.宾馆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烟酒饮料C.电信部门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同时销售电话机D.邮政部门提供邮寄服务并销售邮票【答案】A(三)属于征税范围的几个特殊行为之三——兼营非应税营务行为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并且二者之间没有紧密相联的从属关系的行为税务处理规定1、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2、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分别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三)属于征税范围的几个特殊行为之四——兼营不同税率应税行为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属于同税种的,应按不同税率、不同类别或项目分别设账核算,凡有免税项目的也应单独核算。若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则免税项目不得免税,应税项目税率从高。四、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基本税率17%一般纳税人税率低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征收率)零税率(出口货物)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3%(一)增值税税率1、基本税率17%,除低税率和征收率适用范围外的应征增值税均适用。2、低税率13%,适用于:(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原)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取消)(二)增值税征收率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原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4%;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6%)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无论其从事者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征税,适用征收率为4%。3、销售旧货,(看主体)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五、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一)免税规定(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即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物资和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8)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9)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10)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的供少数民族饮用的边销茶。(11)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利用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的产品不享受免缴增值税政策)。(二)减税规定1、自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纳税人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3、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即征即退优惠1、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2、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四)起征点对于从事销售货物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元~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元~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六、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内容: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正数当期缴纳负数下期抵扣不含税销售额X税率凭票直接抵扣间接计算抵扣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当期销项税额和当期进项税额这两个因素。(一)销项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者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1、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销售额包括以下三项内容:(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即价外收入)。(3)消费税税金。销售额不包括以下三项内容:(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含税销售额的换算需要换算的情形:(1)混合销售的销售额:为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销售合计。(2)兼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为货物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合计数。(3)价款和价税合并收取的销售额①价税合计金额②商业企业零售价③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④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换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2、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在销售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的目的,有多种销售方式。不同销售方式下,销售者取得的销售额会有所不同。(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三种折扣:①折扣销售(商业折扣):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②销售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扣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③销售折让:销售折让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代销: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自己的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的行为。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抵押融资]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税法规定: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是一种较为特殊的销售活动,是指购销双方不是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结算,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税法规定: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合法票据(5)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包装物是指纳税
本文标题:第二讲增值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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