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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第六章第二节增值税基本要素
第六章流转税——增值税本章重点:1.增值税的两类纳税人的认定2.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4.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5.增值税的出口退税增值税的兴起是税收历史上的一绝,没有任何别的税种能够在短短三十年左右时间从理论到实践横扫全世界,使许多原先对它有怀疑态度的学者们回心转意,令不少本来将其拒之门外的国家改弦更张……,谁也抵挡不住它的诱惑。--爱伦·A·泰特•一战后由美国耶鲁大学教授亚当斯和德国经济学博士西门子提出。•增值税作为一个年轻的税种,于1954年首创于资本主义法国,在近半个世纪的历程中,它的范围迅速波及整个欧洲,风靡全球。但美国至今未采用增值税这一税种。尽管增值税在国际上有成功的先例,美国国内也一直有呼吁采用增值税的主张,不过美国国会和政府一直不为所动。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基本规范,是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自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后修订了《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潮汕税案2000-2001年,国务院派出近千人,初步查实广东潮阳、普宁地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23亿元,偷骗增值税款42亿元。截止2001年10月底,该案已有30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19人被处极刑。粤东骗税大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金额最大、作案最为疯狂、涉案人员最多的世纪税案。此案号称“共和国第一税案”,但只是增值税偷骗税案中的“冰山一角”。第二节增值税一、增值税的含义1、含义:增值税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a.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b.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划分)。动产增值税有形不动产(房屋、建筑物)货物营业税无形注意的问题:1、销售货物: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不包括不动产和无形资产;2、进口货物。3、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严格限制在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修理修配劳务(使货物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注意:是修理动产,不是改良和制造不动产)。注意看修理的对象,针对动产而言,应当征收增值税,针对不动产而言,应当征收营业税。如修桥就属于征收营业税的劳务。4、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例题:以下行为需要征收增值税的有()。A、在境内销售汽车B、在境内销售房屋C、在境外销售空调D、在境外提供加工劳务答案:A一件商品从原材料到成品再到消费者手中,经历的每一环节,都使商品有所增值,一系列的增值相加,形成商品的最终价格。原料半成品成品批发零售请看下列图表来说明增值额单位:万元生产经营环节销售额购入额增值额增值税额(税率17%)销售税金购入品已付税金应纳税额原材料生产产成品生产批发零售3070901000307090304020105.111.915.31705.111.915.35.16.83.41.7合计--------100------17以下图表反映一个简化的生产销售过程假定该商品经历四个流转环节,在其第一环节---原材料生产环节,靠手工劳动,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忽略不计。以上图表反映一个简化的生产销售过程假定该商品经历四个流转环节,在其第一环节---原材料生产环节,靠手工劳动,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忽略不计。该商品在进入消费前的最终零售价格100元,与四个流转环节的增值额之和100(30+40+20+10)元相等,假定对其征增值税,税率为17%,对各个环节所征收的增值税之和,相当于对最后零售环节的销售额征收17%的税金减去购入品在上一环节已付税金的余额,这就是我国现行凭发货票抵扣进项税征收增值税的基本原理。什么是增值额?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对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增加的价值征收。道道征税而又不重复征税。仅对增加值征税,而不是对全部销售额征税。16什么是增值额?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指商品价值c+v+m中的v+m部分,也就是劳动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例题·单选题】从理论上说,作为增值税课税对象的增值额是指()。A.v+mB.vC.mD.c+v+m【答案】A理论增值额(1)=销售收入额-非增值项目金额(从一个企业来看)增值项目=工资+奖金+利润+利息+租金+其他(V+M)非增值项目=原材料+折旧(C)结论1:税负不受外购货物比重的影响——不重复征税(2)=商品的最终售价(从一件商品来看)结论2:税负不受货物流转环节多少的影响——促进专业化生产现实经济生活中,对增值额这一概念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第一、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指该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收入额扣除为生产经营这种货物(包括劳务,下同)而外购的那部分货物价款后的余额;第二、从一项货物来看,增值额是该货物经历的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所创造的增值额之和,也就是该项货物的最终销售价值。即:货物的最后销价=各环节增值额之和例如,某项货物最终销售价格为260元,这260元是由三个生产经营环节共同创造的。那么,该货物在三个环节中创造的增值额之和就是该货物的全部销售额。该货物每一环节的增值额和销售额的数量及关系见下表(为便于计算,假定每一环节没有物质消耗,都是该环节自己新创造的价值):货物在各环节的增值与价格关系表单位:元项目环节制造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合计增值额1505060260销售额150200260该项货物在上述三个环节创造的增值额之和为260元,而该项货物的最终销售价格也是260元。这种情况说明,实行增值税时,在税率一致的情况下,对每一生产流通环节征收的增值税之和,实际上就是按货物最终销售额征收的增值税。什么是法定增值额?所谓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的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地确定的增值额。理论上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的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的部分。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据以征税的增值额都是一种法定增值额。法定增值额可以等于理论上的增值额,也可以大于或小于理论上的增值额。造成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各国在规定扣除范围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办法不同。有些国家允许扣除,有些国家不允许扣除。在允许扣除的国家,扣除情况也不一样。增值额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是各国在规定扣除范围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法不同。理论增值额法定增值额现举例说明如下:假定某企业报告期货物销售额为78万元,从外单位购入的原材料等流动资产价款为24万元,购入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价款为40万元,当期计入成本的折旧费为5万元。根据上述条件计算该企业的理论增值额及在不同国别增值税制度下的法定增值额见下表:理论增值额:78-24-5=49(万元)不同国别增值税制度下的法定增值额单位:万元国别允许扣除的外购流动资产价款允许扣除的外购固定资产价款法定增值额与理论额的差额甲国240乙国245(折旧费)丙国2440从此表可以看出,实行增值税的国家由于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的扣除额不同,计算出的法定增值额也不同,在同一纳税期内,允许扣除的数额越多,法定增值额则越少。78-24=54+578-24-5=49078-24-40=14-35增值额:就是卖价比买进来时高,这中间高的部分就是增值额.只有规定法定增值额,才能保证增值税计算的一致性,从而保证增值税税负的公平合理。举个例子:某产品生产成本80块钱,生产厂家生产加工后售价100元,增值了20元。实际上增值税只就增值的20元进行征税(购进的80元成本可抵扣进项税金),生产厂家要交的增值税为:应交税金=100*17%(销项税金)-80*17%(进项税金)=3.4(元)。同样,假定该产品以100价格卖给销售的商家,商家售价为150元,在这个环节增值了50元,那么商家应交税金=150*17%(销项税金)-100*17%(进项税金)=8.5元。允许将固定资产已提折旧的价值额予以扣除固定资产的价值允许在购置时全部一次扣除不得扣除固定资产价值消费型收入型生产型(二)增值税的类型三种类型都允许扣除外购流动资产的价款,但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的扣除规定不同。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由“生产型增值税”全面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举例:2006年东方机器设备制造公司共购进大型机床20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全部价款为300万元,税款为51万元。假设该批机床的使用年限为10年。则:生产型增值税对其全部进项税额51万元在任何时候均不得抵扣;收入型增值税对其进项税额,只允许对本年折旧部分所对应的税额进行抵扣;消费型增值税则允许其在设备购进时就可将全部进项税额51万元在当期抵扣。例题:假定某企业报告期货物销售额为78万元,从外单位购入的原材料等流动资产价款为24万元,购入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价款为40万元,当期计入成本的折旧费为5万元。分别计算不同增值税情况下该货物的增值额。增值税简介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营业税是地方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增值税的特点增值税主要特点:1、实行价外税。2、划分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3、简化税率:一般纳税人17%、13%;小规模纳税人3%;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5、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补充:什么是价外税?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A公司向B公司购进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A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11700元。(假设增值税率为17%)思考: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A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A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B公司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B公司所有,B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B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增值税的优点(1)能够避免重复征税,充分贯彻公平税负的原则。300200100原材料产成品商品销售传统计税=100×17%+200×17%+300×17%增值税额=100×17%+(200-100)×17%+(300-200)×17%(2)有利于发展对外贸易。增值税的税率是按照商品的整体税负设计的,商品出口时,按照增值税税率计算的税额,是该商品在各个流转环节所缴纳的全部税款。按此退税,可以使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同样,当商品进口时,只要按进口额乘税率征一次税,就可以使进口商品的税负与本国生产同类产品的税负相同,增值税的这种出口能彻底退税,进口能足额征税的优点,在国际间贸易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尤其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3)有利于稳定国家财政收入。①增值税避免了重复课税的弊端,使纳税人不能以通过改变生产结构而逃避税收。②实行增值税可以使税收的征收管理更加严密,有效地防止偷漏税。–因为实行增值税,一般是以发票注明的税款为依据实行税款抵扣,一个纳税人的扣除税额,就是另一个纳税人供应商品或劳务时已经缴纳的税额,这就使具有购销关系的两个纳税人之间形成一种相互牵制的关系。供应商品或劳务的纳税人如果逃税,发票上未注明税款,购买商品的纳税人就不能进行税款扣除,本应由供应商缴纳的税款就会落在购入者的身上。如果供应商逃税,而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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