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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1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朱雅静Page2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案例分析:揭开低税负背后的秘密2013年10月,某市国税局通过计算机选案,发现一经营家电的商贸公司2012年增值税税负偏低,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彩电、洗衣机、冰箱、电脑等11个品种,但是2012年增值税税负只有0.20%,与同地区、同行业增值税税负0.79%相比,低了0.59个百分点。同时,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发现,该公司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也明显异常,仅为13.29%,与同地区、同行业相比,低了15.14个百分点。Page3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案例分析:揭开低税负背后的秘密2013年11月,评估人员来到该经贸有限公司,进行2012年度申报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检查。核对了企业2012年的利润表后发现,该公司2012年销售毛利率还不到2%,再扣除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当年实现的利润确实不多,只有2万多元。对一个年销售收入300多万元的企业来说,每年只赚2万元的利润,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于是,评估人员翻阅了该公司2010年和2011年的财务报表。2010年和2011年的毛利率,与2012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一直以来,公司的毛利率都很低。毛利率不高,公司的规模却越做越大,这显然有悖常理。翻阅了公司2012年的财务报表,发现2012年5月、6月连续2个月,该公司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竟然都是258976.02元。Page4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案例分析:揭开低税负背后的秘密对该公司2012年申报的增值税抵扣联和货物销售发票进行核实、比对,并采用先进先出法,对冰箱的购、销价格进行了对比。经过对比,评估人员发现冰箱的毛利率高达15%以上,与账簿上不到2%的毛利率相差悬殊。出乎评估人员意料的是,其他商品,不但毛利率高达10%以上,而且购入的商品数量远远大于销售的数量。可是,公司每月的商品库存,基本都徘徊在100万元左右。这意味着,公司很有可能存在销售商品不入账的现象。Page5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案例分析:揭开低税负背后的秘密最终确认该公司自2010年以来,为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一方面,购进商品时全额入账,但销售商品时部分不入账,成本多入账,达到多抵扣增值税、多结转销售成本的目的,形成毛利率和税负率偏低的假象,从而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为了冲减账面上多余的存货,打着估价入账的幌子,任意冲减库存商品,自由调节资产负债表的逻辑关系,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Page6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坏账损失自查方案1、随意列支坏账损失2、不按本年应提数额扣除期初坏账准备余额作为本年实提坏账准备额,多提坏账准备金3、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4、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Page7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资产损失申报新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Page8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企业应收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Page9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问:“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此条如何执行?1、具有企业催收磋商记录2、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3、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4、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可以作为坏账损失。Page10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按照重要性原则,对损失金额较大、对当期纳税所得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应予以重点管理;对金额较小,对当期纳税所得影响较小的资产损失项目进行一般性管理。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企业年度收入总额”是指确认损失当年的收入总额。Page11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注册税务师办理“应收坏账损失”的鉴证,采取下列程序:(一)评价被鉴证人有关应收款项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审核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确认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存在,并为被鉴证人所有;(三)逐笔审核应收款项;(四)区分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类型,取得合法、充分证据材料;(五)确认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Page12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3年以上”与“债务重组”的应收款确认资产损失,证据确认要求不同,前者不需要对方确认收入的资料。于是纳税人有选择的权利。本来一项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收账款,要“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的证据,在实践中一般难以取得,确认资产损失较困难,但“3年以上”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因而纳税人可以选择确认损失。Page13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自查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付款项企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包括超过三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清算期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若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债权人没有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可以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已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应付账款在以后年度支付的,在支付年度允许税前扣除。Page14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纳税人凡发生下列事项,必须附送有关中介机构的审核鉴证报告:1、25号公告规定需要附送有关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核事项;2、纳税人发生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费用,需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事项。国税局在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积极倡导纳税人委托有鉴证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涉税鉴证业务,并在汇算清缴申报时提供相关鉴证报告。Page15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如何理解?如公司生产经营果蔬汁、罐头,其中罐头过期报废,计税成本100万,年终存货3亿(其中库存商品2亿、原材料9000万、周转材料1000万)请问该资产损失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的比例为多少?100/30000=0.3%?100/20000=0.5%?Page16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问: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申报扣除的,可否在以后年度申报扣除?可以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Page17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例某居民企业B公司,2009年度发生资产损失100万元,因各类原因导致资产损失未能在发生当年准确计算并按期扣除。2009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纳税调整后所得为80万元。2010年度60万元。2011年3月,经税务机关批准后,该企业申请追补扣除了该资产损失。计算:追补扣除损失前,该企业2009年度应纳税额为80×25%=20(万元),2010年度应纳税额为60×25%=15(万元);追补扣除损失后,2009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为80-100=-20(万元),2010年度应纳税额为(60-20)×25%=10(万元)。Page18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损失时间的确认问题问:部分固定资产和存货发生报废损失,2011年会计根据内部审批文件,按账面净值作损失处理,在2012年进行变卖处理,取得变卖收入计入2012年损益。损失确认时间是2012年,还是2011年确认?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报废损失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应在实际处置(残值已变卖)和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两项条件同时具备的年度申报扣除。上述损失应作为2012年发生的损失,申报扣除在2012年。Page19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自查方案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企业取得的固定资产如何确认计税基础?(1)外购的固定资产(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4)盘盈的固定资产(5)通过捐赠、投资、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6)改建的固定资产Page20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自查方案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案例甲企业于2013年5月6日对企业全部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盘盈一台6成新的机器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10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甲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Page21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案例甲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如有盘盈固定资产的,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不作为当期收入,而税法作为资产溢余收入,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盘盈固定资产事项属于非正常事项,建议企业完备盘盈事项的处理说明(含管理层签署的处理意见及评估重置价值报告等书证),以备税务机关查核。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自查方案Page22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自查方案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主要产生于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不同,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例如,某公司一项固定资产,原价为3000万元,会计上使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3年,税法规定的最短使用年限为5年,会计和税法假设净残值均为0,计提了2年折旧后,会计期末,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了100万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账面价值=3000-1000-1000-100=900(万元),计税基础=3000-600-600=1800(万元),两者相差900万元,其中:折旧年限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合计800万元,会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税法规定不能扣除造成的差异100万元。Page23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但未取得全额发票,计税基础如何确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自查方案Page24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分析]固定资产由于已投入使用,并且合同预算总造价可以确定,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200万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2010年,可税前计提折旧10万元(200÷5÷12×3),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如果2011年度仍未取得剩余发票,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只能确认为取得发票部分150万。在2011年汇算清缴的时候,首先需要对2010年计提的折旧进行调整,调增2.5万元(10-150÷5÷12×3)。如果至2011年9月份的12个月内又取得30万发票,未取得剩余20万发票,则计税基础调整为180万,调增2010年折旧1万元(10-180÷5÷12×3),之后按计税基础180万继续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自查方案Page25工资费用自查方案纳税自查补救与税务稽查风险1、工资费用是否按标准计算扣除;是否存在工效挂钩的工资基数不报税务机关备案确认,提取数大于实发数。2、列支非本企业人员的工资,企业职工人数不真实3、未使用“福利费”余额,继续计提“应付福利费”,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4、“职工教育经费”
本文标题:纳税自查XXXX04(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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