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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山地合同【范例5篇】编辑仔细筛选并分享的“租山地合同【范例5篇】”,合同的出现便保障了我们的权益。合同会设计到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受法律保护的。共享以下资源和信息希望对您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和启发!租山地合同【第一篇】发包方(甲方):村组负责人:住所:联系方式:承包方(乙方):村组承包方代表:住所:联系方式:一、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二、承包林地的用途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权。(2)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3)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4)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5)有权获得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承包收益。2、义务(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承包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4)协助乙方申领林权证。(5)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对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4)对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乙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5)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6)在下一轮承包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7)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2、义务(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在年内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5)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甲方同意;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甲方备案。(6)及时、足额(或足量)支付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承包费(或实物)。(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2、乙方对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内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费由甲方与乙方按比例分成。4、承包期满后,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5、其他:四、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价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乙方按每亩支付林地承包费(或实物),合计;林地上已有林木一并承包给乙方的,价格为每亩,合计。共计(大写:)。支付方式(现金、实物、分期兑付等):支付时间: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大写: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本合同按以下第种方式生效,不因甲方负责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1)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2)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合同如属完善原责任山承包合同,原责任山承包合同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5、其他约定事项:6、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视为违约行为,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镇人民政府、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鉴证单位)各执1份。发包方(签字、盖章):承包方(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鉴证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租山地合同【第二篇】经甲、乙双方公开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的自留山、责任山承包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承包山地的林权证上勾图面积亩,如林权证上勾图面积与实际造林面积差距越过±的范围,以实际造林面积为准,实际造林种植面积是乙方种植完毕,扣除林地内脐橙等经济作物占地、低洼湿地、水源地、石块地、坟墓地、高压线以及相应范围内水田、旱田、村庄占地后,由甲、乙双方协同林业部门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勾绘测量确定的面积(见下表)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如合同期满时,林木未砍伐完毕,林地承包期限可顺延至林木砍伐完毕为止。延期时间不能超过三年,所延时间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标准支付。合同期满后,甲方山财如继续对外发包,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承包期为30年,承包金按元/亩/30年在甲乙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且甲方把林权证提供给乙方,一次性付清30年的承包金。营造光皮树及发展其相关产业。甲方所发包的山地必须权属清楚,无生态林,无纠纷,没有被用作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并复印有关权属证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承包山地权属证明复印件》。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止,山地的使用权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乙方。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经过村委会同意,镇政府批准,确认乙方承包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权,保证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2、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导致纠纷、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3、甲方必须确认勾图范围内的林地确属甲方所有,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范围内部分林地无法种植的,乙方有权从应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无法种植的相应林地面积的承包金。4、全面负责解决土地纠纷事宜并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否则,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5、现有的道路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发生故意毁路、拦路、设卡及收费等现象,否则,所所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修建的林区道路,途经非承包的农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协助解决,乙方负责适当的占地补偿费。6、必须协助乙方取得合法经营的相关手续,如林权证、采伐许可证等。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林权证、采伐证由乙方保管。7、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承包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开矿、取土、采石。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告知村民上山标明所属的无明显标记的坟地,否则,乙方不负担在耕作中意外损毁坟地的责任。1、除缴纳承包金外,有权拒绝甲方摊派的各种费用。在承包期内,如上级有拨给营林及相关设施的补助款等归乙方所有,如国家规定因林地而补偿给农村的扶贫款归甲方所有。2、自行决定造林树种及搭配种植经济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采伐期及产品处理方式及其他相关的经营管理活动。3、原有坟墓保留适量见光保护区。4、在承包期内,可自行转包、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5、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恶意损毁、破坏,经协商处理不能解决,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发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书》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支付的土地承包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6、承包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承包方有权直接向已分配获得土地承包金的农户追讨。如该农户拒付,承包方有权起诉农户个人。租山地合同【第三篇】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从6月1日至2072年5月31日。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价,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个五年叁仟元;第二个五年在原基础递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四、承包期间,乙方对荒山地所种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权,但必须依法依规办证,否则按森林和林业部门有关规定处理。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时,甲方给予支援。六、合同期满,乙方所种的一切果树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如合同期满乙方愿意续包,甲方给予优先承租。七、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资金的五倍作补偿。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为了改变农村生活环境,改善自然生态面貌,大力发展种植、养植、增加经济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双方协商,互惠互利,造福后代,订立以下条款。一、乙方承包甲方山地、荒地共计680亩,综合开发治理,栽植树木。二、承包期限甲乙双方协定为。三、承包费:林地每亩30元,荒地每亩10元,付款一年一次兑现。四、承包期内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归乙方(专业合作社)所有。五、甲方按乙方所需设计要求,提供公用办公室,场所用地。六、在本合同实施期间,如影响乙方落实,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一切损失。租山地合同【第四篇】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林地所有人:甲方林权证号:坐落:林地类型:面积:亩,共一宗。第一宗(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责任山;西至责任山,南至责任山;北至责任山。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乙方的权利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
本文标题:租山地合同【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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