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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实务(稽查)实务——营业税第一节营业税的概述一、营业税的定义、特点、和征税范围1、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附: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其中,流转额包括商品交易的金额或数量和劳务收入的金额。2、特点:全额计税。3、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特别注意】凡是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不论其在何处转让,也不论转让人是谁,只要该不动产、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就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否则,就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二、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一)混合销售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它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二者有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税务处理:依纳税人经营主业,只征收一种税。【例题】某电视机厂向外地商场批发10台彩电,为保证及时代货该厂动用自行的卡车向商场运去这100台彩电,电视机厂除收取彩电货款50000元外,另收取运输费2000元。【例题】下列行为中,应纳营业税的有(AB)A.甲国某公司在甲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中国使用B.甲国某公司在中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中国使用C.甲国某公司在甲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甲国使用D.甲国某公司在中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甲国使用(二)兼营非应税劳务以称兼营行为,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某一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联系和从属关系。它强调: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二者无直接联系和从属关系税务处理(1)分别核算:征收两种税(2)未分别核算:征增值税(三)二者的区别与联系1、相同点是: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两类经营项目;2、不同点是:前者是同一项销售业务同时涉及销售货物和非应税劳务,销售货款及劳务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两者难以分开核算;而后者是指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两类经营项目,并且这种经营业务并不发生在同一项经营业务中,即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可以分开核算。【例题】下列企业的营业行为中,属混合销售,应征营业税的有(AD)A、某保龄球馆在提供娱乐服务的同时销售罐装饮料B、运输企业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C、建材商店销售建材还兼营建筑、安装、装饰业务D、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工程并负责施工的同时,给建设单位提供建筑材料第二节营业税计税依据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全额计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二、差额计税(有相关规定)三、计税依据的核定方法对于纳税人当月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将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1、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3、按公式核定计税依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税金(不包括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方税务机关确定)二、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一)建筑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运输业运输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三)文化体育业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四)娱乐业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为营业额,包括门票收入、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其他收费。(五)服务业1、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2、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有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第三节几个常用税目的实务一、建筑业营业税的规定1、征税范围是: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2、建筑业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3、特别注意:(1)纳税人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营业税,纳税人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2)建筑业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对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税依据:税法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税的营业税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1)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核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2)建筑安装企业向建筑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3)施工企业向建筑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4)包工包料纳税人(同上)以签订总承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符合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的,征收营业税。【例题】某建筑公司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完成一办公楼的建造项目,工程个款1358万元。另外,建设单位提供建筑材料600万元,施工期间耗用建设单位水、电共45万元。则该建筑公司就纳营业税为()万元。A60.03B.45.02C.57.08D.60.09答案(1358+600+45)×3%二、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规定交通运输包括以下几项:1、铁路运输业;2、公路运输业;3、管道运输业;4、水上运输业;5、航空运输业;6、其他交通运输业。税率3%三、计税依据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纳税人提供交通劳务所取得的全部运营收入,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注意两个问题:1、运输企业自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联运业务,以运输企业实际取得的收入为营业额(即联运收入减去联运支出)3、代开发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贷物运输业发票注明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例题】某运输公司2005年8月客运收入60万元、保价收入2万元;货运收入100万元、集装箱使用费收入3万元;该公司2005年8月应纳营业税()万元。答案:(60+20+100+3)×3%=4.95万元三、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的规定1、征税范围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2、税率3%。3、有线电视台收取的“初装费”,属于“建筑业”征税范围,税率3%;广告的播映属于“服务业—广告业”征税范围,税率5%。【例题】某有线电视台2005年5月份发生如下业务:有线电视节目收入25万元,有线电视初装费收入5万元,广告播映业务收入12万元,某卫视台购买其专题片播映权,取得收入8万元。下列业务处理正确的有(ABD)A有线电视节目收入,按“文化业”税目征收营业税B广告播映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C有线电视初装费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D出售专题片播映权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计税依据4、计税依据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中介费(文化类)3%,中介费(房屋)5%]【例题】甲歌舞团经与乙演出公司联系,在某文化活动中心连续演出,共取得门票收入35万元。根据协议规定,付给乙公司中介费7万元,付给文化活动中心租赁费用10万元。甲歌舞团:(35-7-10)×3%乙公司:7×3%文化活动中心:10×5%四、娱乐业营业税的规定1、税率5%~20%2、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及其他服务也按照娱乐业征税。3、征税范围,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桌)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其中保龄球、台球税率为5%4、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例题】某饭店共设25个包间,包间均有卡拉OK设备,为客人提供餐饮、娱乐等服务,顾客可以自娱自乐。2002年4月饭店收取的费用为包间费10万元,餐费50万元,烟酒饮料费30万元,应纳税额()。答案:(10+50+30)×20%五、服务业营业税的规定一、税率5%二、税目:服务业,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三、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一)代理业1、代销货物2、代办进出口3、介绍业务4、其他代理服务金融经纪业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二)旅店业(三)饮食业(四)旅游业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项目征税。(五)仓储业(六)租赁业:主要指经营性的租赁。(七)广告业广告代理业按“广告业”征税。对于报社、出版社根据文章篇幅、作者名气等向作者收取的“版面费”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征收营业税。(八)其他服务业【例题】下列业务活动中,属于“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范围的有(ACD)。A.文化场所的出租业务B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业务C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的租赁业务D航空运输企业从事的租赁业务六、旅游业营业额的确定旅游业营业额的确定(与运输业同)(1)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凡改由其他游泳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对旅游企业在境内改团接待的业务,可比照境外规定予以扣除。【例题】某旅行社本月组织团体旅游,收取旅游费共计35万元,其中组团境内旅游收入15万元,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餐费、住宿费、交通费、门票共计8万元;组团境外旅游收入20万元,付给境外接团企业费用12万元,请计算该旅行社本月应纳营业税税额。答案:[(15-8)+(20-12)]×5%=0.75万元七、广告业营业额的确定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例题】某广告经营公司某月份取得广告业务收入18万元,支付给其他单位广告制作费5万元,支付给电视台广告发布费3万元,收取广告赞助费1万元。该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为()答案:(18-3+1)×5%=0.8万元八、其他服务业营业额的确定(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
本文标题:营业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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