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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税法专业方向目录第一部分: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简介.....................1第二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介绍.............................8第三部分:专业高级课程简介...............................9第四部分:师资介绍......................................10第五部分:选拔标准和程序................................13第六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14第一部分: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介绍一、基本介绍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PekingUniversityFiscalLawResearchCenter)是以财税法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校级学术研究机构,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任主任。该中心先后于2005年、2009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机构”,是法学类唯一的优秀科研机构。中心下设学术委员会、财税法理论研究室、预算法研究室、金融税法研究室、民营企业税法研究室、美加财税法研究室、欧盟财税法研究室、东亚财税法研究室、港台财税法研究室、国际税法研究室等机构。中心现有专职研究人员6人,兼职研究人员60余人。研究人员主要是由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荷兰、奥地利、日本和中国大陆、台湾地区等国家(地区)的近20所著名大学,以及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等机构的专家、学者所组成。其中,北京大学校内研究团队主要来自法律史、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和税收学等学科。2中心成立以来,本着“自强、拓新、务实、开放”的精神,致力于打造全国财税法学的立体化研究平台,扩大中国财税法学的国内、国际影响,推进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的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市场化,已成为财税法学全国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财税法律与政策智库。中心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研究,努力实现“国内保第一、世界创一流”的发展目标。在北京大学和法学院的关心与指导下,中心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平台建设等方面均已取得可喜成绩。二、加强理论创新,引领全国财税法学科发展方向刘剑文教授率领的创新研究团队,始终坚持以开拓、创新为追求,在财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在法学理论界、法律实务界有着影响力的创新性观点。至今,依托中心发展的北京大学财税法学科,已成为事实上的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的重点基地,引领着全国财税法学科发展的方向与潮流。1.财税法理论创新在实践中的应用刘剑文教授通过参与财税立法实践,将其创新理论应用到了立法、执法实践中。在其所承担中多项国家级课题以及全国人大、中央部委委托项目中,上述理念都得到了贯彻和体现。刘剑文教授在中国历史上的首次立法听证会——2005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听证会上,作为听证陈述人中唯一法学教授,从人权保障的角度提出了意见,所提出的“1600元的费用减除标准、减除标准全国统一”的主张最终被《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所采纳。2006年10月31日,刘剑文教授给吴邦国委员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作了“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制专题讲座,这也是财税法第一次成为全国人大法制讲座的讲述内容。2.将财税法学定位为法学学科新的生长点中心自成立以来,就始终坚信:财税法学是一个新型的、交叉性的综合学科,是一门极富生命力的“朝阳学科”,是潜力无限的“学科生长点”。它外跨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内涉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环境法、国际法、立法学、法律史学等诸多法学领域的交叉与融合。北大财经法研究中心也一直致力于将财税法学科发展成为北大法学院的优势学科、3特色学科。3.在全国率先创设财税法学学科(法学二级学科)中心自成立以来,致力于推动财税法学学科建设,引领中国财税法学发展潮流。具体工作从三个方面展开:首先,在全国高等院校率先设立法律硕士财税法专业方向,自2003年以来,已有160余名财税法方向的法律硕士生毕业。其次,推动北大法学院在全国率先设立财税法学硕士点。2005年,中心提出设立北大法学一级重点国家学科下的财税法学二级学科,独立招收法学硕士。2007年,学校和教育部先后批准了这一申请。2009年,率先在全国高等院校法学硕士体系中招收财税法专业研究生。最后,在全国财税法学界率先倡导设置税法硕士专业(LL.M.inTaxation),以建立真正的法律专业硕士。2006年10月14日,中心在北京大学成功举办了“中国设置税法硕士专业专家论证会”。2009年,北京大学联合其他大学向国务院学位办申报税法硕士专业(LL.M.inTaxation)。4.中心主任通过兼任多个学会会长职务整合全国财税法研究资源2004年12月,刘剑文教授发起并成立了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并担任会长至今,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该研究会由80余家著名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共同发起成立,现有理事220余人,在全国法学界产生了较好的影响。2005年5月,刘剑文教授发起并担任国际性学术组织—世界税法协会(ITLA)主席。协会现有理事近100人,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2008年9月,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当选为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该研究会现有理事190余人,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刘剑文教授同时兼任上述多个学会会长(主席)职务,不仅有效整合了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资源,更扩大了北大财税法学科在国内、国际的学术影响力。三、推进财税法学科国内国际发展战略,创立面向世界的全国性研究平台(一)创办中国财税法网()中国财税法网是全国首家学术性专业网站,成为了中国财税法网上学术中心、网上教学中心和对外学术交流的窗口。其在学界和实务界产生了重大影响,4到2009年9月30日止,网站访问点击数已达到720万人次。(二)主编《财税法论丛》《财税法论丛》自2002年开始出版第1卷,目前已经出版10卷。《财税法论丛》已成为我国财税法学界的重要学术刊物。(三)总主编《月旦财经法杂志》《月旦财经法杂志》由刘剑文教授创办并担任总主编,台湾元照出版公司发行。该杂志目前已经出版20期,实行两岸合作协力创办,简繁双体发行的独特、新型运作模式。(四)总主编《税法学研究文库》本文库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目前已出版27本。《税法学研究文库》展示了当代中国税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激励了具有创新精神的年轻学者脱颖而出,推进了税法研究职业团队的形成。(五)推出立体化财税法教材体系刘剑文教授主编了系列财税法教材,包括国家级“十五规划”教材、“十一五规划教材和法学系列教材,建立了可供财税法本科、研究生教育适用的教材体系,在全国财税教材建设中取得了规模效应,获得了良好的学术声誉。四、以科研项目为核心,关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财税法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中心以服务国家和社会为己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经过数年的探索与发展,形成以课题为核心的研究模式。中心人员积极参与国家的财税立法和法治建设,为决策部门提供立法和执法建议。(一)主持承担国家重要科研课题,为财税立法和决策献计出力自中心成立以来,以刘剑文教授为首的创新研究团队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全国人大、国务院各部委委托的30余项课题的研究工作,为国家财税立法和执法工作提供了诸多政策建议,得到了许多官方决策部门的认可,取得了重大社会效益。(二)积极参与国家财税立法和法治建设刘剑文教授2005年参与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听证会,提出的主张为立法机关所采纳;2006年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做法制专题报告;近年来,更是积极5参加了多项立法工作。包括:(1)受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起草了《加强财税立法,完善我国财税法律体系》研究报告,供十一届全国人人大常委会制定立法规划参考。(2)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委托,担任税收基本法起草组组长、财政转移支付法起草起草组组长和《企业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顾问。(3)积极参与预算法修改和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4)受国务院法制办委托,积极参与法制办主持的财税行政法规清理工作,并出具了清理报告。(5)针对《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向立法机关提交了《关于〈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中偷税罪条款的修改建议》。(6)针对燃油税费改革,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三)发表和出版大量论著中心自成立以来,刘剑文教授倡导创新研究团队积极回应财税法学理论与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在《中国法学》、《税务研究》等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等刊物转载,获得良好的社会影响。与此同时,刘剑文教授率领的创新研究团队还推出了一系列优秀财税法学著作和译著,并有多部研究成果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奖励。五、重视教育实践、构建一体化的财税法教育基地财税法教育的含义极其丰富,并不局限于高校的财税法教育;在关注高校财税法教育改革的同时,也应关注整个社会的财税法教育问题,对立法、执法、司法人员的教育,对纳税人的教育,对律师、会计师、税务总裁等执业人员的教育,都是财税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确立“本硕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中心注重对财税法学教育体系的研究,提出应构建法学本科、税法专业硕士(LL.M.inTaxation)、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和法学博士后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及财税律师、财税法官、财税检察官、财税行政官、会计师、税务总裁等实务人才培养模式。(二)举办全国“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和“研究生暑期精品课程班”为了培养财税法学界的后备军,中心在2004年7月,受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委托,举办了“中国高校财税法骨干教师培训班(45人)”,为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培养了大批中青年学术骨干。2005年7月—2009年7月,中心先后承担6了四期“教育部全国财税法研究生暑期精品课程班”项目,共有来自全国30余所大学的近400名研究生参加,其中还有来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和德国、法国的研究生,在财税法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好评。(三)举办中国高校财税法教育改革研讨会财税法教学改革是推进现代法学发展的突破口。自2004年以来,中心先后主办了三届“中国高校财税法教育改革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官员,以及全国各地的学者600余人次与会,有力地推动了中国财税法学教育改革的进程。六、密切海峡两岸联系,推动两岸财税法学人交流合作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两岸财税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两岸财税法学者间已建立了定期、稳定的交流机制。海峡两岸的财税法交流,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1)与台湾地区著名大学互派学者交流访问;(2)推出一系列台湾学者优秀财税法学著作;(3)与元照出版社合作推出《月旦财经法杂志》;(4)与台湾元照数据库和植根法律数据库开展合作;(5)与台湾财税法学界合作举办十二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七、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建立中外财税法学者交流机制(一)着力搭建世界一流的研究平台1.刘剑文教授担任世界税法协会(ITLA)主席2005年5月,刘剑文教授与日本的北野弘久教授,法国的BangguiJin教授,荷兰的AlfredG.M.Groenen教授等发起创立了“世界税法协会(InternationalTaxLawResearchAssociation,简称ITLA)”。协会在荷兰鹿特丹商会正式注册,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近20个国家的近100名顶尖财税法学者为该协会的理事。该协会也是第一个由中国学者发起创立并担任主席的法学类国际学术组织。2.刘剑文教授担任日中租税法协会中方主席2007年3月21-22日,刘剑文教授参加了在日本东京大学举行的“日中租税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研讨会。刘剑文教授担任“日中租税法研究会”中方主席,日本东京大学教授金子宏担任“日中租税法研究会”日方主席。7(二)积极加强与国外财税法学界的合作中心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加强和国外财税法学界的
本文标题:财税法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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