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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报告1前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税收的重要性。人们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同时也有合理避税的权利。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要使收入最大成本费用最低,税费在企业成本中占有很大比重,如果能合理筹划,少交或迟延缴纳税费,将帮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正所谓“野蛮者抗税,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精明者合理避税”。合理避税与偷税等违法行为经常只有一步之遥,要合理避税,必须知道企业合理避税的窍门。对于企业而言,应加深对合理避税的认识,在企业经营中,应逐步把合理避税筹划提升到一定的地位。新税法下中国企业合理避税21合理避税产生的原因1.1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任何一种税都要对其特定的纳税人给予法律的界定。这种界定,理论上包括的对象和实际包括的对象差别极大。这种差别的原因在于纳税人的变通性。正是这种变通性诱发纳税人的避税行为。纳税人如果能说明自己不是某种税收的纳税人,自然也就不必缴纳这种税了。1.2纳税范围的弹性征税范围是可大可小的,税法上往往难以准确界定。例如对所得征税,“所得”的范围就很难把握。纳税人利用征税范围避税的欲望最主要地体现于所得税上,扩大成本、费用等扣除项目金额而缩小征税项目的金额,缩小征税范围,是最常见的形式。1.3纳税依据的可调整性税额的计算关键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计税依据;二是适用税率。纳税人在既定税率前提下,计税依据愈小,税额也就愈小,纳税人税负也就愈轻。为此,纳税人就会想方设法研讨计税依据的缩小,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如企业按销售收入交纳营业税时,纳税人尽可能使其销售收入变小。1.4税率的差异性税率是税额多少的一个重要因素。当课税对象金额一定时,税率越高税额越多,税率越低税额越少。税率与税额的这种密切关系诱发纳税人尽可能避开高税率,寻求低税率。税制中不同税种有不同税率,同一税种中不同税项也有不同税率,“一种多率”和“一目多率”上的差异性,是避税的又一绝好机遇。1.5税收减免优惠的诱发性实习报告3我国税制中有较多的减免优惠,它的形式如税额减免、税基扣除、税率降低、起征点、免征额、加速折旧等,都对避税具有诱导作用。新税法下中国企业合理避税42合理避税的定义和原则2.1合理避税的定义合理避税是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用合法手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精心安排,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它强调纳税人在遵守税法,拥护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针对自身的特点,利用会计特有的方法,规划纳税活动,既依法纳税,又充分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当然,避税也不排除利用税法上的某些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以减少自己所承担的纳税数额。2.2合理避税的原则2.2.1合法性原则这是其最根本的要求,这里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筹划方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筹划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2.2有效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一是针对性,即在具体筹划运作时,要针对企业不同的生产经营情况,开展有的放矢的筹划,根据不同行业、地区所实行的不尽相同的税收政策,寻求适合自身发展的切入点,制订相应的筹划方案;二是时限性,筹划者必须把握良机,及时筹划,投入使用。否则,时过境迁,本身合法的筹划方案可能就失效了。2.2.3筹划性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筹划方案,筹划要有预期性。2.2.4风险防范原则合理避税经常在税收法律法规的边缘上进行操作,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实习报告5企业要防范未能依法纳税、不能充分把握税收政策整体性、不能随外界环境不断变化调整的风险。2.2.5成本效益原则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付出额外费用。只有当筹划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时,该项合理避税才是成功的。2.2.6整体性原则合理避税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实施筹划来节约税收成本,减轻企业税负和谋求企业的最大化。不能只盯在某个环节某个税种,要总体把握,注意税收对经济运作、资金运动的影响,仔细比较、综合衡量。同时,合理避税要和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匹配,当税收目标和企业目标发生冲突时,应以企业目标为重。新税法下中国企业合理避税63避税的策略3.1转让定价避税法转让定价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各方为了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在商品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根据他们间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之间的收入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的转让,在这种转让中,产品的转让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可高于或低于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以达到少纳税甚至不纳税的目的。3.1.1抬高或降低定价以转移收入企业负担的税率是硬性指标,但企业的利润是可以人为控制的。例如实行高税率增值税的企业,在向其低税负关联企业购进商品时,有意抬高进货价格,将利润转移给关联企业。这样既可增加本企业增值税扣除额,减轻增值税负,又可降低所得税负人为增加或减少贷款利息。3.1.2增加或减少贷款利息企业之间占用资金,在贷款业务中,通过人为增加或减少贷款利息的方式转移利润,实现合理避税。例如关联企业为了增加低税负地区某一方的利润,可通过提供贷款,少收或不收利息,减少低税负方的费用,使其利润增加。3.1.3关联企业间不计报酬或不按常规计收报酬提供劳务关联企业间不计报酬或不按常规计收报酬提供劳务,转让专利、专有技术、商标等无形资产,借此转移收入,实现合理避税。例如,关联企业可通过无形资产的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调节其利润,追求税收负担最小化。3.1.4关联企业可通过租赁实现合理避税例如,处在低税负国家可将其设备以高价租给高税负国家关联企业,实现转移利润目的。3.2成本避税法实习报告7从成本核算的角度看,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是减轻企业税负的最根本手段。成本计算避税是企业通过对成本费用项目的组合和核算,使其达到一个最佳值,以实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避税方法。在税率既定前提下,企业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其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应纳税所得额由企业收入总额减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后计算求得。可见,在收入既定时,尽量增加准予扣除项目,必然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主要包括存货计价避税法、折旧计算避税法、费用分摊避税法。例如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和其母公司青岛森泰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轮胎,其母公司把从国外进口的轮胎设备高价租赁给森麒麟公司,森麒麟的厂房也是租用其母公司的,通过这种方式,森麒麟轮胎公司虚增了产成品中的成本,少缴了很多税款。3.3筹资避税法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说,资金筹集是其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筹资作为一种相对独立行为,对其经营理财业绩的影响,主要是通过资本结构的变动而发生作用。企业所筹资金主要有所有者权益和负债两类。筹资方案避税法是指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大获利水平和税负减少的方法,筹资方案避税主要包括筹资渠道的选择及还本付息方法的选择两部分内容。企业可通过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留用利润等方式筹集权益资金,也可通过发行股票、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债务资金。虽然这些筹资方法都可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求,但其产生的税收后果确有很大差别。一般来说,企业以自我积累方式筹资,所承受的税收负担重于向金融机构贷款所承受的税收负担,贷款筹资所承受的税收负担重于企业间拆借所承受的税收负担,企业间拆借资金的税收负担要重于企业内部融资的税收负担。这是因为:通过企业内部融资和企业间拆借资金,涉及的人员和机构较多,容易使纳税利润规模分散而降低。贷款不需要很长时间就可筹足,而且产生投资收益后出资机构实际上也要承担一定税收,企业归还利息后利润有所降低。负债筹资一般都涉及到还本付息的问题,利用利息摊入成本的方法不同和资金往来双方的关系及所处经济活动地位的不同,往往是实现有效避税的关键所在。金融机构贷款计算利息的方法和利率比较稳定、幅度较小,实行避税的选择余地不大。而企业与经济组织的资金拆借在利息计算和资金回收期限方面有较大弹性和回收余地,从而为避税提供了有利条件。其方法主要是:提高利息支付,减少企业利新税法下中国企业合理避税8润;同时,再用某种形式将获得的高额利息返还给企业或以更方便的形式为企业提供担保等服务,从而达到避税目的。在我国进行负债筹资时,还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利息资本化问题。如为建造、购置固定资产(指竣工决算前)或开发、购买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不得作为费用一次性从应税所得中扣除。(2)利息扣除标准问题。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包括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3.4投资方案避税法投资方案避税法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对投资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通过投资方案的选择,达到避税的目的。其主要包括企业投资行业的选择、投资伙伴的选择、投资期限的选择等。3.4.1投资行业的合理避税众所周知,一般国家为了促进本国生产的发展都会给予生产性企业相对较多的税收优惠。我国现行税法对生产型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事农、林、牧、副、渔项目,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所得(如煤、水、气)等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体现对农业和民生的支持。(2)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实行税收优惠。如以废水、废气、废渣等“三废”物品为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体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3)对于有出口业务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收优惠,体现国家鼓励出口、积极开拓国家市场的政策导向。(4)对于不发达地区(如民族自治地方)的行业实行多方面的税收优惠,体现了国家鼓励开发“老、少、边、穷”地区的决心,体现了共同富裕的经济目标。对非生产性行业的税收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农村中为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如气象站、畜牧兽医站等)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的技术性服务收入(如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等)暂免征收所得税。实习报告9在选择投资行业时,首先,应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不必费尽千辛万苦投资税负最低的行业,即不要为避税而避税;其次,要充分估计筹划获利的机会有多大;最后,必须充分考虑所选行业享受优惠的条件,如地域、时间等方面的限制。否则,可能会得不偿失。3.4.2投资方式的合理避税投资方式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投资主体将金融资产转化为实物资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从经营活动中取得盈利;间接投资是指投资主体用货币资产购买各种有价证券,以期从持有和转让中获取投资收益和转让增值。对直接投资的综合评估主要考虑投资回收期、投资产生的现金净流量、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等财务指标。我们需要考虑影响这些指标的税收政策。投资者首先要判定其投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应征收哪些流转税。征收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如征收增值税,是否还征收消费税?除流转税外,是否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其税率或费率是多少?这一切都影响企业的税费负担,并进一步影响投资者所得税后纯收益。直接投资更重要的是要考虑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前面已经提到诸如“三废”利用企业、“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都存在所得税的优惠待遇问题。投资者应在综合考虑目标投资项目的各种税收待遇的基础上,进行项目评估和选择,以期获得最大的投资税后收益。在直接投资中,应选择固定资产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而不应选择货币资金投资方式。原因是:(1设备投资其折旧费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缩小所得税税基;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可作为管理费用税前扣除,缩小所得税税基。(2)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产权变动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方法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值法等。由于评估方法的不同,评估资产的价值也将随之不同。在对外投资时,通过选择评估方法,高估资产价值,不仅可以节省投资成本,还可通过多列折旧和摊销费,缩小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基,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在间接投资中应尽量选择股权投资,投资国家扶持产业。如《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新税法下中国企业合理避税10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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