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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哲学思想综述在康德所处的时代,欧洲哲学思想主要有两种重要理论:由洛克、休谟等人发展出来的经验主义,以及笛卡儿等人的理性主义。经验主义者认为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与知识来源于人的经验,而理性主义者则认为人类的知识来自于人自身的理性。而康德则在一定程度上接合了两者的观点。康德认为知识是人类同时透过感官与理性得到的。经验对知识的产生是必要的,但不是唯一的要素。把经验转换为知识,就需要理性(康德与亚里士多德一样,将这种理性称为“范畴”),而理性则是天赋的。人类通过范畴的框架来获得外界的经验,没有范畴就无法感知世界。因此范畴与经验一样,是获得知识的必要条件。但人类的范畴中也有一些可以改变人类对世界的观念的因素,他意识到,事物本身与人所看到的事物是不同的,人永远无法确知事物的真正面貌。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康德指出,没有人可以相象一个存在于没有时间与空间的世界中的物体,因此他强调没有时间与空间,经验就是不可能的,这两者先于一切。此外康德也认为经验必需来自于心灵以外。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感知、理解他周围的世界,但永远无法感知、理解自己本身,因为知识的产生需要时间、空间与范畴三个要件。在因果律方面,康德也推翻了休谟的观点。休谟认为因果律并不存在,人类只是由于习惯才认为两个现象之间有关联。也就是说,我们只能感知白球与黑球的运动,但却无法感知白球导致黑球移动的肇因。正是因为我们无法感知因果律本身,所以休谟认为我们无法证明因果律的存在。但是康德认为因果律是人类理性的结果,康德赞同休谟认为因果律不来自于经验,但他相信可以证明自然法则,因为自然法则就是人类认知的法则。因果律其实就是人类理性的表现。伦理学方面,康德否定意志受外因支配的说法,而是认为意志为自己立法,人类辨别是非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而不是从后天获得。这套自然法则是无上命令,适用于所有情况,是普遍性的道德准则。康德认为真正的道德行为是纯粹基于义务而做的行为,而为实现某一个个人功利目的而做事情就不能被认为是道德的行为。因此康德认为,一个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并不取决于行为的后果,而是采取该行为的动机。康德还认为,只有当我们遵守道德法则时,我们才是自由的,因为我们遵守的是我们自己制定的道德准则,而如果只是因为自己想做而做,则没有自由可言,因为你就成为各种事物的奴隶。西方近代的两个主要认识论思潮是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有古老的历史发源,在古代和中世纪都能找到其倾向和表现。但是,只是到了近代,当认识论在自然科学的推动下得到充分、深入的发展时,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才逐渐形成近代乃至现代意义上的理论形态,成为一个划时代的理论标志,勾勒了自F.培根对经验的诉诸开始直至康德对两派进行综合的近代认识论的基本走向。1.近代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划分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经典的,指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等大陆理性主义者和洛克、贝克莱、休谟等英国经验主义者之间的对立和区分。当然,前者中还可以将马勒伯朗士等后笛卡尔主义者包括进来,后者中还可以将F.培根、霍布斯包括进来,但在近代认识论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这一经典对立的严格意义上,后包括的这些哲学家并不属于两派的划分之列。比如,马勒伯朗士主要从神学的角度来理解人的认识问题,他没有对理性主义认识论作出创造性贡献;F.培根是站在新旧时代转折点上的人物,他看到了经验科学(知识)的蓬勃生命力,预见到了新时代的曙光,但他的主要工作是与亚里士多德-经院主义的方法决裂,发现科学复兴的“新工具”,他没有提出系统的经验主义认识论纲领;霍布斯则是沿着F.培根开创的科学主义路线前进的,他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严格的经验主义者,他认为凡是与机械论科学一致的认识论概念都是合理的,不论它是理性主义的还是经验主义的。恰当地说,近代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认识论的真正开创者分别是笛卡儿和洛克。从他们的理论开始,我们看到了一个围绕认识论展开的明确论域和清晰的发展脉络;也正是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这一发展,使康德在自然科学势不可挡的前进面前,看到了人类的理性能力和形而上学使命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和挑战。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划分的另一种方式是“补充的”,指英国哲学中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两种倾向的对立和区分。说它是“补充的”乃就它与前一种经典方式相比较而言,它是次要的、支流的、有所差别的。如果对经典的划分我们可以在理性主义前面加上“大陆的”修饰词,那么,在这里这个修饰词就可以取消了,因为这里与经验主义对立的是英国本土的理性主义思潮:它主要由赫伯特的哲学和剑桥柏拉图主义组成(如果不严格地说,也可以将常识哲学中的先验论倾向和伦理学中的理性主义观点考虑在内)。它们一般都以强调知识的先天性和思辨理性的重要性为特征。它们的存在表明,尽管英国有经验主义生长的丰厚土壤,并孕育了经验主义的蓬勃运动,但理性派的声音并未沉寂:它们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仍然以不同的方式顽强地表现自己。这一思潮中最有影响的是剑桥柏拉图主义,虽然它与笛卡尔的理性主义有一定的联系,但它的理论倾向是神学的、保守的,这一点与大陆理性主义很不相同。它的理性依据主要不是科学理性,而是古代的柏拉图主义、新柏拉图主义。它用“天赋观念”说反对经验主义的认识原则,受到洛克的批判。2.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经典对立围绕知识和如何获得知识的问题展开,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1)人类知识的根本源泉是什么:是感觉经验还是先天的观念;(2)哪一种知识具有无疑的确实性和真理性:是经验的知识还是理性的知识;(3)通过哪种方法或途径能够有效地获得普遍必然的知识:是经验的归纳法还是理性的演绎法;(4)人的认识能力是否是至上的,它是否囿于一定的范围和界限。这些问题中都包含着排他的选择,但如果只根据对这些选择的取舍将理性主义者和经验主义者区分开来,那是不恰当的。因为这样的区分也许在概念上是明确的,但不完全符合理论的事实。因为一当我们考虑具体的哲学家,就会发现他们的观点并不像选择答案那样非此即彼截然不同,而是有许多交叉和共同的东西。比如,理性主义者一般并不否认经验是知识的一个来源,也不认为经验知识一概靠不住;经验主义者一般也都承认理性知识比经验知识更可靠,承认在一定范围内理性演绎的必然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为两派哲学家的区分确定一个严格定性或定量的标准,是很困难的。因此,与其说对前述问题的不同解答提供了这样的标准,不如说它只是描述了一种倾向,也就是说,相比较而言,理性主义者更强调和注重与理性相关的问题和方面,经验主义者更强调和注重与经验相关的问题和方面。不过,在这些相关的方方面面中,在关于普遍必然知识的起源问题上双方的分歧则是明确的、绝对的。这里普遍必然的知识既包括自然科学知识,也包括关于世界的存在和本质结构的形而上学知识,而首要的是自然科学知识。理性主义者认为普遍必然知识起源于心中固有或与生俱来的天赋观念;它们是自明的、无误的,通过对它们的理性推演就可以形成普遍必然知识的体系。经验主义者认为一切知识都来自经验,普遍必然的知识只有在经验的基础上才可能;他们反对理性主义的天赋观念说,认为人心只是一块“白板”,它的一切材料都是由经验来的,并无所谓的天赋观念。从哲学史上看,知识起源问题是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之争的关键,把它看作区分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分水岭和“真正”标准是恰当的,其中关于人心是否是“白板”的争论更具有形象和深刻兼备的典型价值。7.人的内心活动不但包括认知的方面,还包括情感和意志的方面。理性主义者和经验主义者对情感的关注特别值得注意,因为这种关注不仅从一个重要方面表现了启蒙思想对人性的弘扬和对宗教压制人性的反抗,而且也极大推进了对人类精神活动的深入研究。如果我们只从先天形式和经验实证的方面概括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心灵学说,而忽视了情感理论的方面,那是非常不全面的。笛卡尔对情感的关注与他试图克服心物二元论引起的理论困难有关。他看到,心灵和身体的绝对对立不能解释人的情感变化会对身体行为发生影响的现象;他从情感入手,试图提出一个能说明心身统一、互相作用的理论。在《灵魂的激情》一书中,他对人的情感(激情)进行分类,追溯它们最原始的成分,把情感看成是人的本质的组成部分,并极力证明情感对生理过程的依赖关系,以及因此所导致的心灵在控制情感时的困难。笛卡尔还将情感与完全由心灵主动发出的纯理智形式的情绪区分开来,但同时提出了一个很有意义的猜测:在灵魂与肉体相关联的情况下,理智情绪总是有情感相伴随的,这无异于在情感与认知这两个殊相迥异的范畴之间建立了某种联系。斯宾诺莎的《伦理学》用大量篇幅谈论情感。他认为,与理智活动的主动性不同,在情感状态下,心灵是受情感支配的,但是一当理智对情感有了清楚的了解(知道了它的原因),就获得了对情感的支配力。在这个意义上,理智是高于情感的,尤其在道德实践中,理智的主导作用是幸福生活的保证。经验主义对心理活动的诉诸使情感成为经验哲学的应有之义。洛克一如既往地认为,如同一切知识来自经验一样,人的情感也是从感觉和反省经验来的。经验主义者中对情感作最系统阐述的是休谟。他的重要贡献之一是在哈奇森的影响下进一步完善了情感主义伦理学,并为亚当·斯密以同情为中心的情感理论提供了依据。不过,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休谟在知识论中对情感原则的运用。虽然他没有直接用情感来代替认知确证,但他主张对于信念(知识是被证明为正当的真信念)和虚构可以用情感、情绪、感受的东西来区分:情感对于正当的信念比对于虚构有“更强烈”、“更生动”的“倾向力”和“亲和力”,以此可以为信念提供作为知识所必需的证据。于是,休谟就用与演绎和实证十分不同的方式将认知和情感联系了起来。在他看来,关于形而上学的信念(知识)我们没有理性和经验的证据,但可以有心理情感的证据。英国经验主义的情感理论对法国和德国的情感主义和浪漫主义都有深远的影响。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卢梭为反对科学理性所提出的观点。卢梭认为科学不能解决人的信念和信仰问题,不能证明上帝的存在、意志自由和灵魂不朽,就此而言,人类知识之“源”不是理性,而是情感,情感是理性的替代物。对情感的上述看法显示出一种倾向,即不论在形而上学还是在认识论方面,情感应当也可以发挥更大的甚至核心的作用。这一倾向显然与笛卡尔、斯宾诺莎等早期理性主义的要求背道而驰,但它的生命力是不可忽视的。它不但在18世纪的法国和德国哲学那里得到体现,而且为19世纪的尼采、叔本华以及后来的存在主义所推崇,并引导和形成了20世纪以来法国哲学典型的理论趋向和语言风格,在当代心灵哲学和认知科学中,情感的认知作用也越来越得到哲学家们的注意和肯定。8.谈到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发展,人们往往强调它们对立、争论的一面,忽视了它们趋近、综合的一面。实际上如前所说,经验主义者从来没有忽视理性的作用,理性主义者也从来没有对经验视而不见,其区别主要在他们的侧重不同,对知识的根本来源的解释不同。随着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争论的日益深入以及它们各自的逻辑发展,一个对两派都具有根本性的问题凸显了出来,那就是如何看待和理解经验的或然知识。因为对于逻辑和数学那种形式必然的知识,两派的观点十分肯定并基本一致,而对于人类生活所主要依赖的由经验而来的或然性知识,他们却没有予以足够的注意。作为两派各自的最后一位重要哲学家和集大成者,莱布尼茨和休谟都看到了这一点:莱布尼茨认为以往的逻辑体系的一个缺陷是对或然性知识重视不够;休谟则把对或然性知识的研究作为他的主要任务,并把因果知识作为样板,提出了影响深远的因果关系理论。莱布尼茨和休谟从共同关心的或然知识入手,表现出将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综合起来的倾向;他们共同采取的办法是为理性知识和经验知识、必然推理和或然推理设定各自的领域和范围,让它们在严格的划界区分中各就其位、各司其职,享受各自的尊严和权利。这就是莱布尼茨的“双重真理论”和休谟关于“观念的关系”与“实际的事情两类知识的划界区分。两人的区别在于,莱布尼茨认为不论对于逻辑和数学的“必然真理”,还是对于经验事实的“偶然真理”,它们的判定问题是已经解决了的,它们的确定性都有逻辑的保证:在前者是“矛盾律”,在后者是“充足理由律”,即凡是正确的事实命题都有它之所以正确的“充足理由
本文标题:康德哲学思想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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