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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供参考!1/21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工作报告汇报精选4篇【引读】这篇优秀的文档“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工作报告汇报精选4篇”由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参考学习使用,希望此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的话就分享给下载吧!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工作报告【第一篇】提案第20xx0018号案题:关于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社会网络体系的建议提出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分类:综合办理类型:未分派承办单位:内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6号)规定,对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内的困境儿童应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强化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于20xx年3月联合出台了《关于建好文供参考!2/21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xx〕45号),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对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而且,省级财政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安排,并已向各地下拨共1亿元20xx年度补助资金,是全国在省级层面补助力度较大的省份之一。虽然广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经建立,但救助只能让他们免于困顿,仍治标不治本。只有在积极给予他们关怀的同时,也从这一群体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找得到真正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途径。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产生的背景分析(一)从调研组在河源市实地调查走访的情况来看,除多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属第二、三类以外,父母重残(主要是指精神病或聋哑残疾)的占了相当的比例,例如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54名受访儿童中有4名儿童父母均是重度聋哑人,有4名儿童的父母一人聋哑、一人有智力障碍,有1名儿童父亲有精神疾病、母亲弃养,有1名儿童父亲有精神疾病、母亲死亡。而这些儿童多数属于多子女家庭,父母重度残疾的家庭,往往有子女三个(及以上),由于他们身体的残疾,与人沟通存在障碍,生活无着,加上多子女,家庭经济更是雪上加霜。通过调研发现,父母重残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之所以产生,主要是受了传宗接代的传统思想影响,一个家族中出现聋哑、好文供参考!3/21疯傻等重度残疾的男性时,即使他本身如何贫困,为了防止他老无所养,家族亲房总会积极帮他张罗成家。这样的家庭生出的子女,除本身可能因遗传带有类似残疾外,即使是健康正常的孩子,也由于父母双方无能力养家而陷入事实无人抚养的境地。(二)跨省婚姻及事实婚姻的破裂极易产生被弃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农村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已成常态,在这样的大环境影响下,许多青年因打工而结识、成家。这样的婚姻一旦破裂,外省籍的配偶随即返回原籍,不再联系,而这样的单亲家庭中,父亲或母亲如果发生因病或意外死亡、犯罪服刑、重残等情况,经济来源断绝,孩子就只能交由年事已高并无劳动力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与此同时,即使这样的跨省婚姻或事实婚姻并未破裂,一旦配偶一方发生因病或意外死亡、重残,以及犯罪服刑、强制戒毒等情况,外省籍的配偶一方或未登记的配偶一方也往往在短时间内即离开,将孩子弃养。二、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一)认定程序较细致由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审批手续较为严格,一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所依附的亲属一时无法找齐相关好文供参考!4/21证明文件,导致他们无法被审批通过,也就无法获得相应保障。如有些孩子存在父母一方在押服刑、另一方弃养的情况,在孩子需申报基本生活保障时,村干部虽可通过当地派出所查询到其父母之一正在服刑,但由于其实施犯罪时多在外地、判决通知书未寄送达其户籍所在地,申报时也就因为没有相应的判决通知书复印件而无法获得审批通过;有些孩子符合受助条件,但由于孩子父母未领取结婚证、也未及时上户口,就算有弃养情况发生,也无法获得审批、取得救助。(二)政策宣传仍未到位不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际上并未上报,原因是村民仍不知有此政策,村干部未作广泛宣传。例如,河源市和平县受民革组织资助的10名困难学生中,除1人是孤儿、1人是困难家庭子女外,其余学生均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助条件,但在和平县上报的9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仅有5人列入受助名单,剩余3人则未被列入。(三)法律追究难以执行根据《婚姻法》第21、25及44条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即使是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被弃好文供参考!5/21养的孩子由于年纪尚幼,并无维权能力,而他们的监护人大多是祖父母一辈,法律意识淡薄,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帮助维权,特别是跨省婚姻家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多数都不知道他们的外省籍父(母)亲的家究竟在哪里,维权难度也较大。一、加大政策宣传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能较大改善监护人是祖父母、劳动力欠缺的贫困家庭经济现状,使孩子们不再陷于困境。而针对目前不少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贫困家庭仍然不大清楚的实际,建议加大对这一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能享受到这一政策。一是尽快通过电视、广播等宣传这一政策,通过公益广告,使这一政策家喻户晓。二是通过驻村干部加大宣传。建议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契机,让驻村扶贫干部加大宣传,同时,使他们在开展入户调查、扶贫的过程中,对发现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登记上报。三是利用学校这个平台进行宣传。将政策宣传扩大到村一级中小学校,使每个学生都知道有这样的政策,鼓励条件符合孩子及时申报。二、强化资金监管一是建议要确保保障金及时发放。对陷于困境的家庭来说,500元的救助无异于雪中送炭,特别在每年开学季,不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常因上学要交的各类费用问题而面临辍学的困境。为此,对已核准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尽快并及时发放好文供参考!6/21其基本生活保障金,以保障其日常生活及学习需要。二是建议要确保保障金专款专用。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公示制度,使保障金流向透明化,并对各县区发放保障金实施不定期抽查,确保专款专用,对私自将保障金挪作他用的部门或个人,严格追责。三、加大救助力度正如河源市基层村干部所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仅“孤身”,而且“孤心”,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也应不仅仅体现在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上。一是建议扶贫驻村干部关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对父母双方均重残,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重残)一方弃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驻村干部应将其纳入重点帮扶对象行列,从生活上、感情上对其进行帮助和关爱;对父母双方一方入狱服刑一方弃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议驻村干部在其父(母)刑满释放前也关注、帮助这些孩子。二是每年各类社会团体举办的关爱儿童类慈善活动也应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帮扶范围,特别是在助学济困方面。三是建议司法机关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机关应组织相关律师协助维权,特别是跨省婚姻弃养的孩子,更要通过函件方式,帮助其找到父(母)亲。四是报纸或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开辟专栏,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情况进行报道,让更多人关注、关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对弃养的父母进行道义谴责。五是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心”的现象,由社区服务好文供参考!7/21中心或辖区内社团组织(慈善公益机构)心理医生定期为其进行心理干预和学习辅导,引导他们身心健康成长。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工作报告【第二篇】2月27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全国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意见》《方案》)需要把握的若干问题作说明,并提出要求。中央近日下发的《意见》是大政方针,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总蓝图”,明确了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环节举措和组织领导;全国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印发的《方案》是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操作指导,对《意见》作了细化具体化,明确了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具体任务、具体举措和具体方法。两者充分体现了宏观指导与具体操作的有机结合、系统部署与分类指导的有机衔接,对于确保教育整顿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具有重要作用。陈一新强调,要把握《意见》和《方案》明确的统筹部署、主要任务、基本环节、政策策略、保障机制,正确处理好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着力当前与着眼长远、负面警示与正向激励“三个关系”,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问题导向“三个导向”,确保教育整顿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好文供参考!8/21——有序安排:分批实施、联动推进。充分考虑不同层级政法机关的职能特点,既注意层次性,又注重实效性,作出分两批推进、自下而上开展的部署安排。第一批为市县联动,即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省属监狱、戒毒所列为第一批),从2月底开始至6月底基本结束。第二批为省部联动,即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从8月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两批次自下而上开展,主要考虑是既有利于发挥“以上督下”作用,推动市县两级教育整顿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又有利于发挥“以下促上”的作用,促进中央、省级政法机关以制度方式解决市县两级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有效配套:细化部署、规范操作。在深入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领导小组研究制发了《方案》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试点经验汇编》等系列配套文件和参阅材料。《方案》围绕“四大任务”“三个环节”,明确了全国共性要求,又给地方探索留有空间。《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聚焦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分政法单位制定6个整治方案。《试点经验汇编》精选试点好经验好做法,供各地参考借鉴。——有机结合:“两手抓、两促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教育整顿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作好文供参考!9/21为教育整顿的重点内容来安排,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思想发动,引导政法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夯实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根基。要把教育整顿与激发政法队伍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结合起来,以政法队伍抓稳定、抓安全的业绩来检验教育整顿成效,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正确处理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教育整顿既要着眼全局,统筹推动各级政法单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又要有针对性和侧重点,突出抓好“四大任务”。“四大任务”有各自不同要求,但相辅相成,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政法队伍“四化”建设的紧迫任务,是这次教育整顿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筑牢政治忠诚,是政法队伍的生命线,是教育整顿的第一位任务,必须在思想政治上高度重视;清除害群之马,是政法战线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重要体现,是教育整顿务必啃下的“硬骨头”,必须要有铁一般的决心;整治顽瘴痼疾,是破除制约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堵点难点的关键举措,是教育整顿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复杂任务,必须要有得力举措;弘扬英模精神,是展现政法队伍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的需要,是教育整顿铸魂扬威的重要手段,是宣传政法队伍主流的正气歌,必须抓实抓好。好文供参考!10/21——正确处理着力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四大任务”,体现了“当下治”与“长久立”的要求。着力当前,关键要坚持“减存量”与“控增量”齐抓,猛药治疴与抓源治本贯通,既清扫“面上”问题,又解决“里子”问题。着眼长远,关键要建章立制,善于系统集成有效创新举措,并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加快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正确处理负面警示与正向激励的关系。“四大任务”,彰显了正向与反向两端发力的鲜明特点。政法队伍主流是好的,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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