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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不熬夜1/13作文我最喜欢的书刊样例精选10篇【预览】此例优秀文档“作文我最喜欢的书刊样例精选10篇”是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作文我最喜欢的书刊【第一篇】我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两个气球,上头分别写着“6”、“1”,上头还有许多小朋友,我一看明白小朋友在过六一儿童节。我看了这本书的一个故事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之理发遭遇》,这个故事趣味极了。一天,大头儿子正和三只小狗玩儿,小头爸爸让大头儿子去理发。可大头儿子不愿意,可当他照镜子时,却看见自我的头发的确太长了,并且还乱七八糟的,这才同意去理发。可大头儿子还不愿意洗头,他们父子俩走在街上,看见了一家理发店,就走了进去,可里面仅有一张理发椅,还没有人。他们便戴上假发,自我剪了起来,还剪得一塌糊涂。这时,一个理发师跑了出来,看见了剪坏的假发,便用扫把把他们赶走了。他们很快又找到了别一家理发店,因没有看清店名是“剃光头”的,就直冲进去,立刻坐下,让理发师剪发,却被剪成了光头。参考资料,不熬夜2/13回到家,围裙妈妈也不认识他们了,还叫来了警察把情景了解,解决这件事,他们还为此吵架了。经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事不要自以为事,看字或看句子要看全,做事要仔细等道理。作文我最喜欢的书刊【第二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我的座右铭。书,能增长我们的见识,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还记得一次,父母给了我些买书钱,让我去买点书看。我到了书店,左看右看,也不知道买哪本书。书店里有这么多书,有那么多不同的故事,我都想看一看。突然,我被两本书迷到了:《途中的风景》、《宝塔》,心想:对!就选这两本了。我把书从书柜里抽出来,拿到收银台,付了钱,打算回家后好好欣赏。还有一次,朋友们叫我去玩,我不理会他们——其实,我根本没听见,继续看我的书。谁知,我的书离奇消失了。只见朋友手里拿着我的书,威胁我说:“和不和我们玩?”“不!”我响亮地回答。眼见一场抢书大战开始了。他们人多势众,把书扔来扔去,连摸也不让我摸一下。我心想:不能用拳头解决问题,还是要用脑子。我使出了离间计:“算了,抢不过你们,走,出去玩。”“你早点儿说不就好了吗?”说着把书仍回我的座位。我立马抢回书:“自己去玩参考资料,不熬夜3/13吧!”“算了,懒得说你了,真是个书呆子,走,我们自己玩去。”我属于那种少看书,但一看就停不下来的那种。晚上,时针已经指向了九点,我刷了牙,洗了脸,应该睡觉了。可以坐到床上,我就从床头柜上拿出《宝塔》,靠着床头,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主人公王嘉庆知道了和自己一起长大的表弟李嘉麟是被姨妈捡来的弃婴……“咚咚咚!”是妈妈回来了。妈妈不是一般九点半才回来吗?怎么啊?我扭头一看时钟,都快十点了,明天还要上学呢!我喜欢书,我喜爱看书。作文我最喜欢的书刊【第三篇】20xx年的一天,爸爸回家时手里拿着一本北京动物园编的一本《走近动物》。我一看就爱不释手。我问:“爸爸,你这本书从哪儿买的呀?真好看。”爸爸回答说:“这是一个在北京的叔叔送的。”我又问:“他为什么会送我?”“因为我几周前加了一个qq群,这个qq群名字叫爱孩子,多一点。里面在组织群里的家长相互送书,那个叔叔(抱抱爸爸崔叔叔)是群主,他送给我,我又送给其他人。”爸爸答道。我心想这本书来得真不容易呀!我问爸爸:“你见过他吗?”“我没有。”爸爸答道。我嘴里叨念着:“一个在北京的叔叔,一个在北京的叔叔,一个参考资料,不熬夜4/13在北京……”我一边叨念着一般看着这本喜爱的书。我没有想到,我去年寒假去了北京。在北京的一个晚上,我和爸爸一起去簋街的一个餐厅吃饭,我爸爸和崔叔叔聊了很久,说的都是怎么爱孩子之类的。崔叔叔是地道的北京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曾在国家图书馆工作。他的儿子小名叫抱抱,比我大两岁。我好奇地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爸爸和崔叔叔异口同声地说:“是因为你才认识的。”我们一起谈笑风生地吃饭,崔叔叔请我品尝了许多北京的美味。现在我重新翻阅这本书,再一翻我又了解了不少新东西,也认识了不是的好以前不认识的东西和一些动物的习性,让我们走近动物,去认识它们,关爱它们,做它们真正的朋友。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喜爱之处在于崔叔叔当时并不认识我,但对我充满了真诚和慈爱。薄薄的一本书,承载了两位爸爸浓浓的父爱。作文我最喜欢的书刊【第四篇】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的一本书:《草房子》。此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参考资料,不熬夜5/13这中间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杜小康因为家里没钱了,不能让他读书,他就偷偷溜进学校拿了一套书。虽然这种做法不对,但他勤奋好学的精神还是打动了我。看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以前我一感冒了就会不想做作业,妈妈怎么说,我就是不写。但是他已经不能上学了,还要拿一套书在家中自学。和他相比,我差得太远了。当初买书的时候,我是死乞白赖,妈妈才给我买了下来。因为买下来不容易,所以我一直把它当宝贝。一天,朋友来家中玩,他却把这书弄坏了,气得我差点没去打他。读完这本书,感动人的情节很多,重要的是,感动人的那些东西是千古不变的,我们只不过是想看清楚它们是在什么新的方式下进行的罢了。追随永恒——我们应当这样提醒自己。作文我最喜欢的书刊【第五篇】我今天向大家介绍的是我的存钱书,大家该问了,不是存钱罐吗、怎么是存钱书!呀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我的存钱书。首先,他的外形是书的形状,这个书可以打开,从上面看他有一个小扁口,可以装硬币,再看他的下面有一个长长的口,这个可以装纸钱,这样你应该向两头都有空,那钱不是就掉出来了吗、我来告诉你吧,他是掉不出来的,因为他有一个秘密因为他是两层的。参考资料,不熬夜6/13当你打开的时候,他会有一些文字出现,看到快末尾的时候有一些立体的字出现,会吓你一跳,在下面就是打不开,这么样我的“书”还喜欢吗?另外我还给他做了个花边就是用布给他做了个包装。但是他还有一个神奇的功能就是,当你睡觉的时候,他会把你的零用钱摆好。这时候你应该问我的存钱书里边的钱怎么取出来吧!我就我告诉你:他的右侧面有一个按钮,一按整个书的背面都会翻开。这样就可以把你的钱取出来了。我的“书”神奇吧!作文我最喜欢的书刊【第六篇】一天,我和爸妈一起去书城买40万字的书。我走啊走,突然眼前一亮,我看见了喜欢的书,那本书的名字叫《与狼相处的日子》。我急忙的抱起这本书,跑到妈妈的面前,叫我妈帮我买下来。回到家,我马上捧起我心爱的书开始认真读了起来。一天,一个我和我朋友老吕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我们看见两只秃鹰在伤害一只小狼,等小狼没力反击的时候,趁机把它吃掉。我看见了,觉得小狼很可怜,但是老吕却一点都不同情它,因为在戈壁滩上经常有野狼出没伤害人类。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连忙把秃鹰赶走,把小狼带回了营地里。老吕参考资料,不熬夜7/13说:“虽然现在他还小,还不会伤到人,但是它一长大你就管不了它了,如果出了事,你自己负责。”他说完,便走了。我不知应该选择放生还是留下,如果把它放生,它又会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攻击。如果把它留下,自己又会受到别人不好的议论。我想了又想,终于想好了,我要把小狼留下来。我看小狼的毛是灰色的于是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灰毛。大家因为我收养一只狼都纷纷议论起来。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队长的耳边。队长走进我的帐篷,脸上还带着一点生气的表情。队长叹了几口气说:“你快把它送走吧。”说完,他便走了。虽然大家都对我议论纷纷,队长都劝我把灰毛送走,但是我仍然把它留了下来。灰毛长大了,也变的淘气了。有一次它把地质员的帐篷支架搞坏了,害的那个晚上地质员们都挤在一个帐篷里。还有一次它把我养的鸡和鸭吃了几只,我很生气,就揍了它一顿。一天,我和老吕还有灰毛和几个地质队员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戈壁滩上发生了沙尘暴。沙尘暴把我们吹散了,灰毛也不见了。过了一段时间,我看见了灰毛把老吕和其他的地质员找了回来,我们大家都很感谢它。通过这件事,地质队的议论少了,队长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的笑容。一天,在我们帐篷的旁边搭了一些的村民的帐篷。灰毛想跟他们的小孩玩,孩子们看见狼,都害怕的四处逃窜,但灰毛不在乎,它扑在一个小孩的身上,想跟小孩玩,但那个小孩以参考资料,不熬夜8/13为灰毛要吃他,被吓坏了。有些胆大的小孩拿着木棍打灰毛,灰毛生气了,一口咬住了小孩的肩膀,顿时血流成河。发生这件事以后,队里的议论又开始了。队长对我说:“赶快把他处理掉吧。”处理就是“脑袋搬家”我很不愿意。老吕告诉我一个好办法,就是放生,我毫不忧郁的同意了。我们走啊走,走到了一个农夫家里,我们跟农夫说了我们的事,农夫果断地说:“我要收养这只狼。”我们高兴极了。自从灰毛被送走后,我每天都很想念它。有时还时不时去看看它。过了不久,我生病了,我在乌斯满江一家养病,老吕去完成指配的任务。老吕完成了任务,来乌斯满江家接我。去寻找想象中的灰毛……作文我最喜欢的书刊【第七篇】读书是我的爱好,家里的书柜摆满了五花八门的书籍。不过,在这些各式各样的书中,我对世界名著《简·爱》情有独钟。在淡黄色的书柜里,一眼就看见那醒目的,用蓝皮封面包裹着的《简·爱》。这本书不像其他书籍一样封面花哨。它的“外壳”几乎只有一种色彩——蓝色,这使得它充满了神秘感,仿佛蒙着一层面纱。我也喜爱它厚厚的外表,因为厚,读完后参考资料,不熬夜9/13才会有一种无与伦比的满足感。翻开书,前几页的内容就吸引了我,让我对简·爱的经历充满了兴趣。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自尊自爱,追求精神上的自由和平等的人。她出身卑微,父母相继去世,被接到舅舅家抚养。可舅舅去世后,舅妈不但没有听从里德先生临走前照顾简·爱的嘱咐,还歧视、虐待简·爱。后来,里德太太把简·爱送进了所谓的慈善学校,伪君子校长冷酷无情,在各种方面摧残学校里的孩子,甚至每天都会有人病死。简·爱却无所畏惧,在学校里结识了挚友——海伦和谭波儿小姐。生命是鲜活的,死亡使它添上一抹悲壮的色彩。简·爱经历过海伦的逝世后,成长起来。从学校毕业后,当了两年的教师,但她热情如火的灵魂耐不住那里的孤寂和冷漠,决定登广告谋职。就这样,简·爱来到了一个使她生命转折的地方——桑菲尔德庄园。在庄园里,简·爱遇见了奇怪又神秘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简·爱与他情投意合,就像两种火花的碰撞,不知究竟会闪出何等绚丽的光亮。可在婚礼前夜,简·爱惊醒,竟发现一个面目可怖的女人披戴她的面纱。果然,在婚礼时揭露了庄园一个惊天的秘密——那个疯女人是罗切斯特的妻子!简·爱只能离开庄园,留宿街头。幸运的是,简·爱找到参考资料,不熬夜10/13了她的表兄圣约翰,并回到了庄园。可是庄园被疯女人烧毁,罗切斯特因救妻子而残疾。简·爱在附近的村子里找到了他,并与罗切斯特在一起了。这本书不愧为世界名著,我才粗略地看了一遍,应当细细品读,才能理解其中的奥义,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作文我最喜欢的书刊【第八篇】每一本书中都有这一片别样的天地。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这样认为;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莎士比亚这样认为;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雨果这样认为……可见,从古至今书籍在人们眼中地位超然。今天,我就写一下我喜欢的书。《山海经》第一次知到这本书,是在一本漫画上,而真正了解它是在学完《阿长与山海经》后自己好奇而主动了解的。它主要记述古代地理、物产、神话、巫术、宗教等,也包括古史、医药、民俗、民族等方面的内容。除此之外,《山海经》还以流水帐方式记载了一些奇怪的事件。最吸引我的还是书上的那些奇奇怪怪的飞禽走兽,像穷奇,驳,讙,帝江,狰,胜遇,数斯……数不胜数。通过这本书,人们了解了我国先秦时期的人文地貌,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参考资料,不熬夜11/13在人生的道路上,你会遇到无数的老师,而真真正正会吧自己的所有,一切都让你了解的老师,只有书籍。作文我最喜欢的书刊【第九篇】俗话说:“黑发不如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从这句话中我懂得了,人应该要在年轻的时候好好读书,等老了以后就晚了。我就喜欢读书,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叫做《格林童话》。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