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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67第五章巴塞尔资本协议
第5章商业银行的监管与新巴塞尔协议商业银行监管包括哪些内容?巴塞尔协议是如何产生的?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新巴塞尔协议与旧巴塞尔协议有什么不同?•2010年12月,由27个国家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中央银行高级代表组成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10年12日宣布,一致通过《巴塞尔协议Ⅲ》。•根据《巴塞尔协议Ⅲ》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4%提高到6%,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从2%提高到4.5%。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这是近几十年来对银行监管领域的最大规模改革。——来源:财新网5.1商业银行监管的主要内容市场准入的监管日常经营的监管市场退出的监管5.1.1市场准入监管•指对于银行业注册登记的严格程序和开业条件的具体要求,以防不合格的金融机构进入金融市场,保持合理的机构数量,避免恶性竞争市场准入•合格的经营管理队伍•自有资本应达到法定标准•法人资格应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程序应遵循法定程序等各国对于市场准入的要求和条件•《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银行”名称。•思考:见教材第99页我国金融机构的设立采用特许制度5.1.2日常经营的监管•1)对银行业务范围的限制。主要是指对银行涉及证券、保险和投资领域的限制。近年来出现对银行业务限制逐步放松的趋势,表明监管当局支持商业银行追求规模效应和资产多元化以分散风险的政策意图银行日常审慎监管5.1.2日常经营的监管•2)风险控制。银行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分散风险。其一,贷款集中风险控制。各国对大额贷款风险的监管十分重视,中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对单一客户发放的贷款不能超过银行资本的10%,对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50%。其二,风险集中还表现在地区、行业、国家,表内表外业务,以及证券、外汇业务等各种金融工具和支付手段的集中,需要加以监控。银行日常审慎监管5.1.2日常经营的监管•3)流动性要求。流动性被视为商业银行的生命线,当流动性不足时,银行无法及时得到足够的资金,不能及时满足客户提款借款要求,容易引发支付危机。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还有若干指标规定:存贷比(本外币贷款占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75%),中长期贷款指标(余期超过一年的中长期贷款占相应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120%,外汇余期一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与贷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60%),拆借资金比例指标(拆入资金余额占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4%,拆出资金余额占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8%)银行日常审慎监管5.1.2日常经营的监管•4)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是自有资本占银行总资产的比例,该比例不得低于8%,是衡量银行清偿能力和流动性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国规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资本净额与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产不得低于4%,附属资产不得超过核心资产的100%)。银行日常审慎监管5.1.2日常经营的监管•5)盈利能力。•盈利能力是抵补损失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迅速提高,截至2011年末,我国商业银行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28%,银行业金融机构在2011年实现了税后利润1.25万亿元,占全球2011年银行业利润总额的20%以上银行日常审慎监管5.1.2日常经营的监管•6)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管理是以银行的内部控制、业务正常、经营计划、管理人员的经历与经验、职员的素质等一些非定量因素做参考。一般来说,银行管理水平的判断依据是银行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资产质量、盈利水平等相关因素银行日常审慎监管大和银行亏损事件•大和银行是日本名列第12位的大型国际性商业银行。1995年9月25日,该行纽约分行主管交易的执行副总裁井口俊英坦言自己在长达11年的时间中累计隐瞒了高达11亿美元的巨额亏损;随即,大和银行被迫对外宣布其亏损。井口俊英成为继巴林银行交易员里森之后又一个令国际银行界为之震惊的人物。•早在二战结束时,日本就通过了《证券和交易法》,其中第65条严令禁止日本的银行参与国内证券业。该法案类似于美国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Act),旨在保证存款人利益不受证券市场大幅度波动的影响。然而,日本银行业的利润来源因此大受限制,在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竞争中也显然处于不利地位。•于是,日本银行业纷纷积极拓展国际证券业务,通过国际渠道进行国内证券投资,以此增加利润,积累经验,等待国内金融管制的放松。许多日本银行将其海外分支机构作为对国内人员进行证券交易培训的基地。由于膨胀太快,交易人员缺乏必要的素养和经验,交易机构又缺乏必要的风险管理机制,这就为恶性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井口俊英1976年始在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工作,三年后被提升为交易部主任,从此负责前台交易、后线结算和债券保管。如此三权集于一身,显然违背了资金交易中前线和后线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的风险管理原则,为井口俊英的违规交易提供了机会。自从1984年井口在美国的政府债券市场上亏损20万美元后,他便开始利用职务之便篡改客户账目,把客户账上的债券出售,再造假账说明这些债券并未卖掉。年复一年,假账和亏损积聚迅速,然而大藏省、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及大和银行总行均未曾检查出问题,直到井口俊英自感难以为继才主动坦白。•大和银行事件实际上是自80年代以来日本向国际证券市场扩张的失败。日本在“泡沫经济”崩溃后,各大银行大面积亏损,纷纷为巨额呆账所困,为了摆脱危机,日本已加快了金融改革步伐。1993年出台了日本金融制度改革法,银行与证券业可以混合经营。但是,国际证券经营的风险仍是日本银行业面临的长期挑战。•①建立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第一道防线,属于单人单岗的处理业务,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②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制纳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防线•③建立以内部监督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防线。我国商业银行要求建立三道监控防线5.1.2日常经营的监管•1)现场稽核。现场稽核是监管当局对银行的现场检查,一般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清偿能力、流动性、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等•我国是由银行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进行现场稽核。按检查内容分为全面稽核和专项稽核。全面稽核主要包括:业务经营合规性、业务经营风险性、财务收支与盈利水平、内部控制制度与经营管理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5.1.2日常经营的监管•2)非现场稽核。监管当局通常使用一套银行统一经营报表来进行非现场监督。我国《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报告书》和《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指标报表填表说明》规定:各银行必须向监管当局报送会计月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非现场稽核监督补充报表和其他报表等。监管报表格式的内容涉及银行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基本体现了表内外、本外币、现场与非现场检查、合规性与风险性统一的监管及全方位监管原则。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5.1.2日常经营的监管•市场退出监管是指对出现问题的银行进行及时处理,当银行的业务经营不善,濒临破产倒闭时,监管者采取有效的方式加以妥善处理,从而既保持了社会金融机制的高效率运行,又不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解散经央行批准,央行监督其清算过程,对于商业银行因被吊销经营许可证而被撤销的,由央行依法组织清算,对因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而经央行同意破产的,由法院负责破产,组织清算机构清算市场退出监管海南发展银行倒闭事件(一)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关闭刚刚诞生2年零10个月的海南发展银行。这是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次由于流动性危机而关闭一家银行。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1995年8月,是在合并原海南省5家信托投资公司的基础上,吸收了40多家新股东后成立的。成立时的总股本为16.77亿元,海南省政府以出资3.2亿元成为其最大股东。关闭前有员工2800余人,资产规模达160多亿元。海南发展银行倒闭事件(二)合并后成立的海南发展银行,并没有按照规范的商业银行机制进行运作,而是大量进行违法违规的经营。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向股东发放大量无合法担保的贷款。许多代款的用途根本不明确,实际上是用于归还用来入股的临时拆借资金,许多股东的贷款发生在其资本到账后的一个月,入股单位实际上是刚拿来,又拿走。股东贷款实际上成为股东抽逃资本金的重要手段。海南发展银行倒闭事件(三)1998年春节过后,公众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出现了挤兑行为。持续几个月的挤兑耗尽了海南发展银行的准备金,而其贷款又无法收回。国家曾紧急调拨34亿人民币抵御这场危机,但无济于事。为控制局面,化解金融风险,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关闭海南发展银行。5.2新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产生于全球银行业经历重大变革的时期1975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成立,主要目的是对国际银行业进行监管,维护国际银行业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颁布了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即《对银行的外国机构的监管》1988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正式颁布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比利时加拿大瑞典卢森堡瑞士阿根廷印度尼西亚沙特阿拉伯南非土耳其中国中国香港澳大利亚巴西印度俄罗斯新加坡韩国墨西哥西班牙1988年,正式颁布《统一资本计量与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或《巴塞尔协议Ⅰ》2004年,《在国际上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修订框架》或《巴塞尔协议Ⅱ》2010年,《巴塞尔协议Ⅲ》•一是通过制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规定出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以保障国际银行体系健康而稳定地运行•二是制定统一的标准,以消除国际金融市场上各国银行之间的不平等竞争两个目标5.2.1巴塞尔协议Ⅰ巴塞尔协议Ⅰ内容1)资本的组成2)资产风险加权的计算3)标准化比率的目标和过渡期安排•银行资本由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组成。核心资本占银行资本的比例应高于50%,附属资本不能超过核心资本1)资本的组成•(1)表内项目对风险划分为四级:见教材第106页表5-4•(2)表外项目按信用换算系数划分为四级2)资产风险加权的计算•标准化比率的目标是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为8%(其中核心资本至少为4%)•银行的业务活动分为正常的银行业务活动和交易活动:前者指表内和表外正常的业务活动,银行在经营这些业务时要满足《巴塞尔资本协议》要求;后者指诸如衍生品交易等交易活动,银行在参与这些活动时会遭受各种市场风险,必须保持适当的资本保险金以应对风险3)标准化比率的目标和过渡期安排5.2.2巴塞尔协议Ⅱ•《巴塞尔协议Ⅱ》或《新巴塞尔协议》全面继承《巴塞尔协议Ⅰ》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继续延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并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突出强调银行风险监管。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结构•新资本协议在第一支柱中维持了原有资本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但通过并表的方式在最大限度上涵盖银行集团内部所有的银行业务和其他有关金融业务•考虑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总资本的比率的分母由所有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以及12.5倍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提出了两种信用风险的基本计量方法: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将操作风险的资本准备列入资本监管的第一支柱,并保有相应的最低资本金。这是新资本协议不同于旧协议的重要特点之一。对操作风险的计算提出了三种计算方式: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内部计量法,银行要增加12%的资本作为操作风险的资本金配置1)第一支柱:最低资本金要求标准法风险权重标准初级内部评级法和高级内部评级法的区别•监督检查是最低资本规定和市场纪律的重要补充,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遵循监督检查的四大原则•(2)检查各项最低标准的遵守情况•(3)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的透明度以及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处理2)第二支柱:外部监管•市场约束具有强化资本监管,帮助监管当局提高金融体系安全
本文标题:67第五章巴塞尔资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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