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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产权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是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改革的首要环节是产权明晰。产权明晰的中心问题是国有企业资产的使用权、收入的独享权和转让权如何分配。人,人力资本产权化,是解决上述诸问题的唯一出路,也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着力点所在。这是我在学习周其仁教授关于《中国商务的制度环境:市场、产权、企业和管制改革》的不太成熟学习心得之一。自市场经济建立以来,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调整经营结构、改革用工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等措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自身的活力和抗风险能力。但是,这并没有从根本上使国有企业走出“机制不活”、“模式单一”、“效率低下”的怪圈。那么,国有企业如何才能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并主导市场的主流和发展呢?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而这个“本”,就是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实现人力资本的产权化。xx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创建于1948年的老国有企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创业,现已发展成为一个集运、工、商、贸、金融、科技为一体的多元化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集团公司现有员工万余名,营运车辆3400余辆,线路辐射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公司下属基层单位47个,主要分布于xx市四区七县(市)和深圳、东莞、连云港、柬埔寨等国家和地区。但是,在1995年之前,由于该公司实行的是公营化经营模式,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每年几百台车辆的更新,没有科学的管理办法克服员工的消极怠工,没有有效的手段控制收入流失现象的发生,车况老旧,人心涣散,营运收入流失严重,车辆得不到及时保养维护,再加上当地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改革政策,企业因此曾一度陷入困惑彷徨。为了企业的生存和不断发展,该公司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在保持“大公有”的名义下,采取了单车融资经营模式。即:将公司资产按车站、线路、车辆进行分类。公司控制车站和线路等资产,车辆由个人独资、外来融资或承包经营,最终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利益分成。该模式推出试行后,企业的整体情况明显有所好转。首先,该模式解决了企业的融资问题。企业只需投入原投资的20%就可以吸纳外来资金来补充其余的80%。也就是如果企业用2亿元的资金开发线路,融资车辆合作者就会投入8亿元的资金来发展车辆。其次,在单车融资经营模式下,车主既是经营者又是投资人,他们的经营理念与原来的公营制概念大相径庭。车况卫生干净了,车辆及时保养维护了,员工主动参运,车辆正班正点,司乘人员的服务也由过去的被动变为了主动。其三,该模式体现了经营者在同等经营环境下的责权利高度统一,使人力资本得到了最充分的发挥,实现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同一个公司、同样的车辆、相同的线路和人员,因为经营模式的转变而发生了结果截然相反的变化!问题的症结何在?通过学习周教授关于《中国商务的制度环境:市场、产权、企业和管制改革》的“产权”部分(第三讲),我认为,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所以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就在于企业不自觉地运用了周教授的有关产权化理论。单车融资经营模式,从形式上看是公司与融资车辆经营者的合作,实行的是单车所有权私有化。但其实质内容、其核心则是产权明晰的结果,是产权个性化的充分体现。现在再回头来看,在国有公营化期间,私有化、个人化意识和行为(消极怠工、贪污车票、私下经营)就一直存在,只是不被社会承认、得不到社会的认可而已。但是,随着市场自由化、开放化进程的加快,人力资本的个性化愈加显现,而国有企业产权模糊的弊端也随之更加暴露并严重影响国有企业的发展。国家法律规定,国有财产归国家所有,而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投资局?)实际上并没有直接掌握。这就造成了一种虚无的产权主体假象。因为“国有企业财产归国家所有”这一界定,在法律范畴是明确的,而在经济学中过于模糊,这使得国有企业资产的使用权、收入独享权和转让权无从归属。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的单车融资经营模式从源头上解决了产权的问题。谁出资谁受益,谁受益谁投资。所以,我认为,国企改革,必须在产权制度改革上下功夫;必须将产权明晰或尽量明晰(国家不允许和不能明晰到自然人的)到自然人(包括企业员工),实现人力资本的产权化。为解决国有独资企业产权单一化、国有企业难以摆脱行政干预的问题,国家也曾提出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思路。但是,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如果国有股占绝对优势比例,如51%以上,这样做的结果仍然解决不了国有企业的行政干预问题,产权仍然难以多元化,那么国有企业也就难以真正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产权明晰作为现代产权制度的首要内容和内在要求,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概念,更重要的是一个经济体制的范畴,即表现为:是否在整个经济运作过程中实现了产权明晰;甚至可以说,产权明晰的着力点是否是自然人(包括企业员工),是否实现了人力资本的产权化。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采取融资车辆经营模式上注意了产权单位的最小化,摆脱了行政干预和产权的单一化模式,保持了整个经济运作过程中的产权明晰。应该说,产权明晰到自然人(包括企业员工)身上是最具约束力和最具效益的。人力资本作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人的附属,也肯定伴随着人在资产的使用权、收入的独享权和转让权的具体体现而发挥着作用。产权协调上必须尊重人力资本的经济效益,具体来说,就是人力资本要进入企业产权设置,实施人力资本持股制(企业家,技术创新者,高层管理人员等)及期(股)权激励机制。即在产权设置上保证人力资本的应有经济利益。企业家私人的人力资本产权界定是国有企业人力资本产权化的支撑点。随着企业控制权从国家转向企业家,剩余索取权的分配也提上了日程。为了激励、制约企业家对企业的控制,企业家人力资本产权化必须并首当其冲地走向公开化、合法化和可交易化。这也是企业人力资本产权化的重要基础和前提由此可见,产权制度改革首先要明晰产权主体,实现人力资本的产权化。克服将产权明晰到自然人(包括企业员工)就是私有化的狭隘思想。把任何形式的产权明晰当作私有化,是私有化的庸俗化,这是一个严重的误区。
本文标题:人力资本产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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