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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导读】这篇文档“供销社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各设区市供销社、平潭综合实验区供销社、省福农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加快我省供销社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为农服务水平,现将《福建省供销社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供销社2016年4月28日福建省供销社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切实提升庄稼医院为农服务水平,根据全国总社庄稼医院建设与管理规范、庄稼医院科技服务规范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快推进全省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闽委发〔2016〕6号文件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结合。主动适应“三农”工作新要求,密切与农民利益紧密联接,推进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管理创新,努力提升庄稼医院为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建成覆盖全省,满足“三农”需求,经营服务高效,政府、农民、社会满意的庄稼医院网络。二、目标任务通过建设和改造,推进庄稼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从2016年至2018年,经过3年努力,在全省建设服务功能全、管理水平优、示范作用强的新型庄稼医院,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综合性、专业化服务。目标任务:省福农(省农)集团负责组建我省庄稼医院总院及庄稼医院分院;全省建设或改造提升县级新型庄稼医院30家、乡镇或村级新型庄稼医院210家,培训庄稼医生300人,提高为农服务的科技含量。三、建设要求(一)各级供销社要按照《福建省供销社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附件1)具体规范要求,认真对照组织实施。(二)采用补助资金购买设备的,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建设资金、财物、基建、装修、改造等建设活动要按相关规定和制度办理,以备检查验收。(三)建设活动务必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建设资格,追缴财政补助资金。(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县级与乡镇村级可以在规模、设施、数量等方面要求适当不同。详见《建设标准》。四、资金补助省社每年按照当年下达给各设区市供销社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任务计划、以及各地庄稼医院建设情况等历史因数,按因素分配法,与省财政厅联合下达当年“惠农工程”中的省级财政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五、考评验收列入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的单位,在考评验收要上报下列材料:(一)填报《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考评验收表》(以下简称《考评验收表》,附件2)。(二)建设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过程,主要措施,项目总体绩效,社会效益目标,生态效益目标等情况。(三)供销社或控股农资公司出资创办庄稼医院证明及资金金额,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负责审核。(四)建设单位当年汇总上报县社的财务报表。(五)庄稼医生资格证明。(六)项目概算与决算书。(七)全面反映新型庄稼医院创建过程与成效照片10张。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作,设区市供销合作社负责检查指导,于当年内完成建设工作。建设工作完成后,由设区市社组织验收,省社组织抽查。六、评选表彰全省供销社系统示范庄稼医院评选数量原则上每年安排20个,厦门、平潭各推荐1个,其他设区市各推荐3—4个。评选申报对象,由各设区市供销合作社在列入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的对象中推荐申报,在《考评验收表》审核栏中签注“同意推荐申报全省供销社系统示范庄稼医院”意见,省社农资办对各地市上报的参评庄稼医院,结合考评验收进行审核和抽查,并按照审核和抽查结果择优提出示范庄稼医院候选名单报省社研究确定,并在省社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被举报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按审核和抽查结果择优递补。对被评选为省供销社系统示范庄稼医院的,省社授予“示范庄稼医院”牌匾,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附件:1.福建省供销社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标准2.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考评验收表附件1福建省供销社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标准为创建新型庄稼医院,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农化科技服务,制定本创建标准。1.名称“××县(市、区)供销社(农资公司)××乡镇(街道、村)庄稼医院”。庄稼医院是指依托农资配送中心或销售网点与设施,由庄稼医生等农业技术人员提供农资商品销售、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鼠害防治、农技知识培训、农资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广、信息咨询与发布等信息和技术服务的技物结合的机构或场所。2.标识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3.人员3.1庄稼医生:庄稼医院须配备经过有资质机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庄稼医生资格证书的庄稼医生,县级2人以上,乡镇级1-2人,村级1人以上,可聘请若干初级以上职称农技专业技术人员为兼职庄稼医生;3.2其他经营服务人员:应熟悉农资商品的性能、使用方法,具有相应的文化知识与能力。4.设施4.1配置电脑、电视机、打印机、扫描枪、pos机等信息发布、交流、查询和宣传设备;4.2配置测土配方仪及相关的配套设施设备等;4.3建立标本图例科普栏;有条件的可建立实物标本陈列窗(柜);4.4建立农技宣传栏或宣传窗,张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科普彩色挂图;4.5有病、虫、草、鼠害预防与医治诊断记录本;4.6有检定合格且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4.7配备必要的农技科普书籍、报刊;4.8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和农资商品运输与交通工具;4.9县级应配备电子显微镜、电子解剖镜、快速农残检测仪、幻灯投影仪、电子信息查询终端机。有条件的乡镇、村级可参照。4.10有条件的庄稼医院可配备农机具、农产品加工、烘干、储藏、统防统治等为农服务设施设备与经营服务。5.场所5.1悬挂统一的庄稼医院和农资经营门店标牌;5.2庄稼医院设置应符合当地建设规划与环境许可,一般可开设在县、乡镇农资配送中心(站)、农资经营(连锁示范)门店或村级农资连锁店,应与食品、农产品、日用品经营场所区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5.3县级庄稼医院经营面积50㎡以上,乡镇级30㎡以上,村级一般不少于20㎡。内设经营、咨询、检测、宣传、服务培训等功能场所;5.4各级庄稼医院都必须配有适应经营服务所需的仓储等设施场所;5.5庄稼医院环境整洁、通风明亮、功能区分简洁实用,咨询购物安全方便。6.经营6.1经营化肥、农药、农膜、种子、饲料、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不少于2大类;6.2实行连锁配送商品的,配送率应达80%以上。6.3利用庄稼医院与农资经营场所与功能,积极拓展许可经营、农村需求的新型业态与服务。拓展土地流转承包、大田托管、统防统治、农机代耕、农产品加工、烘干、仓储、农产品流通等经营服务领域。7.服务7.1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用药服务;7.2认真开展病虫害预测和预防工作,适时更新涉农信息,及时开展病虫草鼠害防治;7.3组织实施农业“五新”活动的推广和试验示范等服务;7.4组织开展农化科技等培训和讲座,培训或讲座每年不少于6次;7.5组织开展农技咨询,定期和不定期巡访出诊服务,每年不少于18次;7.6积极探索新型庄稼医院与“三农”密切相关的服务领域或项目。8.管理8.1认真执行国家、省相关法律、法令、条例及《福建省供销社农资质量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并执行庄稼医院管理制度、庄稼医生绩效考评管理制度、农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必要的相关制度;8.2经营农资商品应分类摆放,陈列整齐,明码标价;8.3严格执行农资商品质量的有关规定,不得采购、销售和配送国家禁用、过期、失效、变质和假冒伪劣等农资商品;8.4严格控制国家明令限制使用的农药等农资商品的销售与管理;8.5实行经营台账电子管理,建立农资商品可追溯制度与购销台帐,有严格的进货查验制度、商品质量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顾客投诉处理制度;8.6认真做好庄稼医生开具诊方与巡诊纪录的保管,各项台账、诊方、纪录一般保管期不少于2年;8.7庄稼医生着装整洁、统一,佩带胸卡,礼貌待客、科学诊治、真诚服务;认真做好庄稼医生的自身培训与业务能力的提升。8.8公布投诉电话(县社农资办电话)。9.绩效9.1庄稼医院要正确处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关系,在经营服务活动中,充分体现庄稼医院的公益性与服务“三农”宗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9.2庄稼医院要做到经营品种齐全,能够满足当地“三农”生产需要,开方配肥配药科学准确,巡诊指导及时周到,农资商品质量安全可靠,价格公道合理,商品准斤足两,咨询服务热忱满意;9.3严格执行农资经营服务各项制度和规定,应制定肥害、药害、种害、极端气候等异常情况的应急材料预案,不得出现大的药害、肥害、种害和其他农资安全责任事故。附件2福建省供销社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建设考评验收表庄稼医院建设单位何时列入省社建设单位名单规范化后经营性质庄稼医院负责人规范化后场所面积(m²)产权性质规范化投入资金(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万元)新增设施设备(件、金额)新增服务项目(项)经营商品数量(类、种)年度销售农资金额(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庄稼医院资产总额(万元)经营服务农户、人口数(户、人)服务辖区耕地面积(亩)庄稼医生人数(人)持证庄稼医生人数(人)开户账号、联系电话、联系人建设单位自我评价(合格、良好、优)签名公章年月日县(市、区)社考评验收意见设区市社考评复核意见省社审核意见考评验收意见考评验收人签名盖章年月日考评复核意见考评复核人签名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
本文标题:供销社新型庄稼医院规范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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