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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招标文件 > 17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及室外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1一、投标函宜昌金亚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夷陵区“春华秋实”二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5#、6#、7#、8#楼)及室外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贰仟零陆拾捌万伍仟壹佰陆拾陆元零陆分元(¥:20685166.06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240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我方拟派的项目经理:王建林(姓名),注册执业证书号码:鄂242141543108;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黄仁峰(姓名)。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200000.00)。5.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承诺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行为,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6)我方承诺将自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宜昌市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完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并确保能派驻拟中标项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7)我方将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标准做好现场安全文明及扬尘污染防治施工。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2投标人:湖北振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29-7号办公楼电话:027-59230116传真:027-59230116邮政编码:4300772017年6月25日3二、商务文件(一)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夷陵区“春华秋实”二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5#、6#、7#、8#楼)及室外工程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3.2.1(见投标函)2工期7(见投标函)3缺陷责任期15.224个月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3.7合同总价款的10%5分包3.5见拟分包项目情况表6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额6.1合同总价款的5%7逾期竣工违约金7.5.22000元/天8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7.5.2扣除预留金后的合同总价款的3%9质量标准5.1.1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10质量违约金5.1.1合同总价款的5%11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2.1遵守专用合同条款第12.1款规定12预付款额度12.2.1合同总价款的10%13预付款保函金额12.2.2遵循合同条款12.2.2的规定14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15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湖北振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017年6月25日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湖北振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29-7号办公楼成立时间:2003年3月6日经营期限:长期姓名:彭智性别:男年龄:64职务:执行董事系湖北振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湖北振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17年6月25日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52、授权委托书本人彭智(姓名)系湖北振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黄栋涛(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夷陵区“春华秋实”二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5#、6#、7#、8#楼)及室外工程(标段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60日历天。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湖北振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码:413028195310044630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4227211974041540172017年6月25日备注: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6(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按照。备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2.电子投标文件的联合体协议书不采用电子签章;需在完成填写之后,按照要求进行盖章、签字,然后上传该协议书的电子扫描件。7(四)投标保证金宜昌金亚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我方于2017年6月26日参加夷陵区“春华秋实”二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5#、6#、7#、8#楼)及室外工程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已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金额为贰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我方承诺出现以下情形时,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1.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投标文件。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汇款凭证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湖北振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017年6月25日88(五)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序号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社会保险执业、职业单位初级中级高级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1项目经理王健林男28岁大专建筑工程7年中级建造师证贰级鄂242141543108建筑已缴纳湖北振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技术负责人黄仁峰男39岁大专建筑工程15年中级职称证中级M5172013300315市政工程已缴纳湖北振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施工员程新华男53岁大专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25年中级上岗证/131700100081146/已缴纳湖北振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安全员程孝清男56岁大专建筑学26年中级上岗证/131700300066161/已缴纳湖北振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质检员夏福林男51岁大专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22年中级上岗证/151700200050378/已缴纳湖北振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材料员程倡男26岁大专建筑工程4年中级上岗证/131700500018928/已缴纳湖北振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89…备注:1.执业、职业单位指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目前是否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2.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910111213141516172、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王健林年龄28岁学历大专职称工程师职务经理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贰级建造师专业建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B(2016)07121856毕业学校2011年毕业于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建筑工程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2014.9.10-2016.9.9应城市东方豪庭住宅小区项目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4600m2、建筑层数28层/备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有)、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原件扫描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须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的原件扫描件。其中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承诺书宜昌金亚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夷陵区“春华秋实”二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5#、6#、7#、8#楼)及室外工程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王健林(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第十条规定“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我方拟派项目经理的能够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是基于以下理由:□拟派项目经理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下列情形:(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拟派项目经理担任其他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因下列原因进行了更换,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1)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2)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我方在此声明,如拟派项目经理参加不同工程项目投标,我方先后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我方将无条件放弃评标结果后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中标资格。特此承诺投标人:湖北振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017年6月25日备注:1.投标人应当根据“承诺书”的格式,如实说明拟派项目经理能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其中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建设单位同意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函件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变更记录的原件扫描件。事后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不予认可。2.投标人“承诺书”的实质内容应当与格式规定的实质内容一致。304、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岗位名称技术负责人姓名黄仁峰年龄39岁性别男毕业学校湖北工业大学学历和专业专科、工程管理毕业时间2008年执业/岗位资格技术负责人专业职称工程师执业/岗位证书编号M51
本文标题:17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及室外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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