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复核报告最新4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的语言不需要过于华丽,应简洁明了地阐述有关事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难吧?了解“复核报告最新4篇”不妨看看我们推荐的这篇文章,如有需要请继续访问我们的网站以获得更多帮助!复核报告篇【第一篇】为进一步加强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xx]167号)、参照《青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绩〔20xx〕85号)和《青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财政局成立了绩效自评复核小组,对35个项目和15个整体支出进行复核,目前已全部完成,现将抽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复核范围和内容(一)复核范围:为20xx年度绩效自评中抽取的35个项目支出和15个整体支出。(二)复核内容:为绩效目标编制、预算执行、绩效指标设置、运行成本控制情况、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满意度情况等方面,同时考量单位自评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和自评报告工作质量。二、基本情况此次共抽查复核35个项目支出和15个整体支出,金额万元。抽评分别从上报资料和实地核查进行综合评价,经评价,其中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27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54%;评价等级为良的项目7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14%;评价等级为中的项目16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32%。总体来说,绩效自评报告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三、存在问题从抽查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抽查复核的部门和单位已按照要求对本部门和项目基本上做到了应评尽评,但是上报的自评报告反映成绩较多,很少报告问题,且自评得分比较高。(一)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规范。通过抽查复核可以看出,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存在编制不规范、不细致,同时,存在指标值设置过低,个性指标设置不准确的问题,部分单位设置绩效指标较为简单、笼统,未根据项目实际对数量、质量、进度、效益等指标具体细化,使得事后绩效评价缺少科学合理的衡量标准。(二)绩效自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部门存在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视不足的现象,一是部分单位未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材料;二是部分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够细致,绩效指标不够细化,只是笼统的打分,存在打分不合理、随意的情况。(三)部门责任主体绩效意识不强。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部分部门绩效理念和意识较为淡薄,将绩效评价工作简单理解为单纯财务部门和财务科室的业务,部门内部相关业务科室尚未参与项目绩效管理过程,未提供实际项目执行情况数据,出现项目实施与绩效管理相脱节的现象。四、建议(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升绩效理念和意识。一是采取集中培训、多媒体宣传等方式,强化财政部门、各部门、单位人员预算绩效管理知识的学习,提升绩效管理知识水平。二是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力度,通过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等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技能,达到“以评促管,以管促学”的目的,全面增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是项目设立和实施的前提,是做好绩效评价等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要结合单位职责、项目实施实际,分解细化工作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三)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一是要加大对绩效自评质量抽查复核工作的力度,采取资料审核的形式,主要复核各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完成率及自评工作质量,通过发现问题来促进项目单位进行整改,达到强化对预算项目的管理;二是强化结果应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将20xx年各部门绩效自评抽查复核结果作为20xx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强评价信息披露,建立健全评价结果报告制度以及公开制度。复核报告篇【第二篇】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钦办发〔20xx〕6号)、《浦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浦财绩〔20xx〕2号)有关要求,我县扎实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及抽查复核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情况。我县各部门根据《浦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浦财绩〔20xx〕2号)要求开展20xx年度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范围覆盖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及所有200万元及以上的县本级项目支出,一级预算单位无2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至少选择1个以上本单位重点或重大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结束后,县财政局共收到来自84个部门(单位)的197份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84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113份。(二)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情况。县财政局对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发现部分部门逾期报送绩效自评,某些部门未按财政部门的指导建议进行修改、细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总体质量不够理想,评分表指标细化不够具体;项目支出自评报告的总体质量相对较好,评分表指标细化比较具体,但也有少数项目未进行细化。总体来说,绩效自评报告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二、存在问题(一)部门绩效管理理念意识不强。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部分部门绩效理念和意识较为淡薄,存在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出现项目实施与绩效管理相脱节的现象。(二)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部分单位编制绩效目标较为简单、笼统,绩效目标存在填报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个性指标设置不准确,不够细化。在指导项目实施方面的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事后绩效评价缺少科学合理的衡量标准。(三)绩效自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部门只是将绩效自评当成工作的一个流程,缺乏对绩效评价的重视和深入了解利用。一是部分单位未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材料;二是部分单位工作不够认真,绩效指标没有细化,只是笼统的打分,存在打分不合理、随意的情况。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一步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反映出部分部门单位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认识不到位、准备不充分。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各部门,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刻领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的精神,不断增强绩效意识,主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是项目设立和实施的前提,是做好绩效评价等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三)强化绩效评价工作,提高绩效自评水平。各部门要明确绩效评价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根据年初设置的绩效目标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严格评价打分,如实撰写自评报告,同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绩效自评的复评工作,对绩效报告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自评结果改进工作方法,提升管理效益。(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部门(单位)内部预算绩效管理,针对绩效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查找和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县财政局将对本次自评复核结果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将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报送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复核报告篇【第三篇】根据《中共新罗区委办公室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龙新委办〔20xx〕59号)和《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龙新财绩〔20xx〕6号)等文件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xx年度4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复核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围绕绩效目标设置、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实际绩效等五个方面。现将评价结果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自评复核评价情况(申请书范文网)根据《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新财绩〔20xx〕2号)文件要求,绩效评价结果等次共分四档,其中90分以上(含)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含)为中,60分以下为差,在开展复核评价的44个项目中,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的有26个,占比%,“良”的17个,占比%,“中”的1个,占比%。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管理机制。总体上看,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逐年提高,但与中央及省市有关要求仍有差距。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是做好绩效评价等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源头和基础。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三)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各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同时要加强部门(单位)内部预算绩效管理,针对绩效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请相关部门于20xx年9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分别报送至区财政局绩效管理股以及业务归口股室。复核报告篇【第四篇】为进一步加强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xx]167号)参照《南阳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宛财办[20xx]35号)和《关于开展20xx年度县级部门绩效自评质量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财政系统成立绩效自评复核小组,对社旗县民政局和社旗县教育局、社旗县粮食局等8个部门的8个项目进行复核,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现将抽查情况分析报告如下:一、复核范围和内容(一)项目绩效自评复核:范围为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部门绩效自评质量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中8个部门8个项目支出资金。内容为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复核。(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范围为20xx年度使用的全部财政性资金。内容为整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资源配置、资产管理水平、运行成本控制情况、履职效能、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满意度情况等方面。二、基本情况20xx年共抽查复核7个县直部门8个项目,自评复核金额万元。抽评分别从上报资料和实地核查以及查看账簿来进行综合评价,经评价,8个项目按照优良中差评价等级,其中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4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50%;评价等级为良的项目3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评价等级为中的项目1个,占全部自评项目的%。总体来说,绩效自评报告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三、存在问题从抽查分析可以看出,抽查复核的部门和单位已按照要求对本部门和项目基本上做到了应评尽评,8个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通过抽查复核调整为3个项目为良,1个项目为中,自评报告反映成绩较多,很少报告问题,且自评得分比较高。(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通过抽查复核可以看出,项目绩效目标存在填报内容不规范、不完整,指标值设置过低,个性指标设置不准确,不够细化。(二)绩效效果不明显,未能发挥出真正的作用,应用不够充分通过抽查复核可以看出,部分项目单位自评结论不准确,存在一拨了之,对项目的实施效果不了解、不掌握,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但自评结论大多为“优”。如:满义蔬菜种植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经询问,部门人员不清楚项目具体情况,未看到实施效果。综上,这也充分说明单位只
本文标题:复核报告最新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06220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