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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资质情况1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分按企业资质等级计分(满分100分)1)特级企业:100分;2)一级企业:80分;3)二级企业:60分;4)三级企业:40分;5)暂定级企业:20分;6)本项最高100分,最低20分。评价即时点21.2人员情况3人员情况得分为注册建造师人数、其他注册执业人员数和中高级职称人数三项得分之和,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3分(1)注册建造师人数(满分70分)1)达到主项资质要求计42分;2)每增加1名一级注册建造师加1分;每增加2名二级注册建造师加1分;3)每减少1名一级注册建造师减1分;每减少2名二级注册建造师减1分;4)本项最高70分,最低0分。(2)其他注册执业人员(满分15分)1)没有其他注册师计0分;2)每增加1名其他注册师加1分;3)本项最高15分。4)其他注册职业人员包括: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法律顾问等。(3)中高级职称人员数(满分15分)中高级职称人数=高级人数*1+中级人数*0.61)达到主项资质要求人数计9分;2)每超过主项资质要求人数5%加1分;3)每低于主项资质要求人数5%减1分;4)本项最高15分,最低0分。评价即时点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序号评价指标权重评价观测点分值评分细则数据时效1.0企业能力10%1/9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序号评价指标权重评价观测点分值评分细则数据时效31.3经营情况3经营情况得分为建筑业产值、中标额和中标规模三项得分之和,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3分(1)建筑业产值(满分40分)1)建筑业产值达到主项资质要求计24分;2)每增加50%加1分,每减少50%减1分;3)建筑业产值达到主项资质要求8倍时计满分40分;4)本项最高40分,最低0分。(2)中标额(满分20分)1)中标额达到主项资质要求计12分;2)每增加2亿加1分,每减少2亿减1分,中标额达到20亿计满分20分;3)联合体中标按系数0.6折算4)本项最高20分,最低0分。(3)中标规模(满分40分)1)对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分别考核;2)相关计分细则如下(得分可按项目累加):施工总承包企业①1亿元以上项目1项计5分;②5000万元-1亿元项目1项计3分;③3000万元-5000万元项目1项计2分;④1000万元-3000万项目1项计1分。⑤1000万元以下不计分。专业承包企业①3000万元以上项目1项计5分;②1000万元-3000万元项目1项计3分;③500万-1000万元项目1项计2分;④300万-500万项目数1项计1分。⑤300万元以下不计分。3)本项最高40分,最低0分。上一年度1月1日至评价即时点41.4装备情况1装备情况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分.(1)资质标准中对设备总功率无要求的,按设备净值计算:1)设备净值超过注册资本金30%的计100分;2)每少1个百分点,减少2分;3)最低40分。(2)资质标准中对设备总功率有要求的,按设备总功率计算:1)达到主项资质要求计60分;2)每超过主项资质要求5%加1分,每减少5%减1分;3)最高100分,最低40分。上一年度1月1日至评价即时点2/9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序号评价指标权重评价观测点分值评分细则数据时效51.5技术创新1技术创新得分为技术中心、QC小组活动成果、工法、专利技术、科技进步奖五项得分之和,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分(1)技术中心(满分20分)1)有国家级技术中心计20分;2)有省部级技术中心计15分;3)有企业级技术中心计10分;4)没有计0分,最高20分。(2)国家、省级QC小组活动成果奖(满分20分)1)获国家QC小组活动成果奖计20分;2)获省级QC小组活动成果奖计10分;2)没有计0分,最高20分。(3)工法(满分20分)1)国家级工法计20分;2)省部级工法计10分;3)没有计0分,最高20分。(4)专利技术(满分20分)1)发明专利计20分;2)应用专利计10分;3)包装专利不计分;4)没有计0分,最高20分。(5)科技进步奖(满分20分)1)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计20分,二等奖计16分,三等奖12分;2)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6分,二等奖计12分,三等奖8分;3)没有计0分,最高计20分。1)技术中心、QC小组年限为5年2)工法年限为10年;3)专利技术在时效期内的计算;4)科技进步奖年限为5年。61.6管理体系认证1管理体系得分为“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社会责任标准SA8000”四项管理体系认证得分之和,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分(1)四项各为25分,可累加计分;(2)最高100分,最低0分。认证时效期内有效3/9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序号评价指标权重评价观测点分值评分细则数据时效72.1资产情况3资产情况得分为净资产得分、注册资金得分和负债率得分三项之和,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3分(1)净资产(满分30分)1)达到资质标准计18分;2)每增加5%加1分;3)每减少5%减1分;4)本项最高30分,最低0分。(2)注册资金(满分30分)1)达到资质标准计18分;2)每增加5%加1分;3)每减少5%减1分;4)本项最高30分,最低0分。(3)负债情况(满分40分)1)负债率=企业负债总额/企业资产总额;2)负债率=0.7计32分,多0.05减1分,少0.05加1分;3)本项最高40分,最低0分。上一年度1月1日至评价即时点82.2财务信用2财务信用得分由授信额度和信用评级两项得分之和,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2分(1)授信额度(满分60分)1)授信额度超过2亿元计60分,每减少1000万减2分;2)没有信用额度,计20分;2)最高60分,最低20分。(2)金融信用评级(满分40分)1)仅考虑国家认可的金融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2)金融信用评级最高级40分,每低一级减5分,最低20分;3)如没有参与金融信用评级,计20分。上一年度1月1日至评价即时点2.0财务能力5%4/9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序号评价指标权重评价观测点分值评分细则数据时效93.1.工程奖项10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1)分值设置(满分100分)全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优质工程金质奖)5分/项;全国优质工程银质奖3分/项;全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3分/项;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金奖3分/项;省部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3分/项;省部文明工地2分/项;省部级劳务用工管理示范工地2分/项;省部级建设工程优质奖2分/项;省部级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银质奖)1分/项;(2)若同一工程获多项奖,按分值最高的计算;(3)参建或联合体企业得分乘系数0.6;(4)本项最高100分,超过100分以100分计,最低0分。(5)外地获奖奖项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津备案,未备案的不计分。自发证之日起近3年103.2不良记录10(1)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企业无不良记录和违规处罚的计100分。(2)本项不设下限,按分值设置扣分,按处罚次数可累计扣分,可出现负分,在企业奖惩记录总得分中扣除。(3)分值设置:1)通报、警告:①全省范围:-20分/次;②全国范围:-50分/次;2)经济处罚:-20分/次;3)停止招投标资格、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60分/次;4)清除建筑市场:-80分/次;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0分/次;(4)不良记录的有效期为自处罚之日起效后的一年。自处罚之日起效后的一年3.0奖惩记录(20%)20%5/9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序号评价指标权重评价观测点分值评分细则数据时效1110%4.1市场检查10(1)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2)分值设置:1)每个项目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停工整改和未检查四种情形①检查结果为合格的项目,计100分;②检查结果为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80分,每条整改记录再减2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0分;③检查结果为停工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50分,每条停工整改记录再减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④未检查项目计60分;2)市场检查得分=∑项目检查分数/评价期内所有在施项目总数;3)若一个项目在此次评价期内被检查多次,按评价期内检查最高分计算;4)凡出现市场违规投诉并被管理部门确认属实的,按停工整改一次计算;5)评价周期为两个季度,分数每两季度计算一次,有效期为两季度;进入下一评价周期时,所有项目分数自动归为“未检查”状态分数为60分。(3)最高分100分,最低0分,评价期内企业无在施项目记录计60分。(4)年度得分为两次计算分数的平均分。每两季度1210%5.1质量检查10(1)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2)分值设置:1)每个项目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停工整改和未检查四种情形①检查结果为合格的项目,计100分;②检查结果为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80分,每条整改记录再减2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0分;③检查结果为停工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50分,每条停工整改记录再减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④未检查项目计60分;2)质量检查得分=∑项目检查分数/评价期内所有在施项目总数;3)若一个项目在此次评价期内被检查多次,按评价期内检查最高分计算;4)凡出现质量违规投诉并被管理部门确认属实的,按停工整改一次计算;5)评价周期为一个季度,分数每一季度计算一次,有效期为一个季度;进入下一评价周期时,所有项目分数自动归为“未检查”状态分数为60分。(3)最高分100分,最低0分,评价期内企业无在施项目记录计60分。(4)年度得分为四次计算分数的平均分。每季度4.0交易行为评价5.0质量评价6/9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序号评价指标权重评价观测点分值评分细则数据时效1310%6.1安全检查10(1)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2)分值设置:1)每个项目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停工整改和未检查四种情形①检查结果为合格的项目,计100分;②检查结果为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80分,每条整改记录再减2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0分;③检查结果为停工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50分,每条停工整改记录再减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④未检查项目计60分;2)安全检查得分=∑项目检查分数/评价期内所有在施项目总数;3)若一个项目在此次评价期内被检查多次,按评价期内检查最高分计算;4)凡出现安全违规投诉并被管理部门确认属实的,按停工整改一次计算;5)评价周期为一个季度,分数每一季度计算一次,有效期为一个季度;进入下一评价周期时,所有项目分数自动归为“未检查”状态分数为60分。(3)最高分100分,最低0分,评价期内企业无在施项目记录计60分。(4)年度得分为四次计算分数的平均分。每季度1410%7.1文明施工检查10(1)此项满分100分,折算为总分10分。(2)分值设置:1)每个项目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停工整改和未检查四种情形①检查结果为合格的项目,计100分;②检查结果为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80分,每条整改记录再减2分,累计扣分,最高扣20分;③检查结果为停工整改的项目,基本分计50分,每条停工整改记录再减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④未检查项目计60分;2)文明施工检查得分=∑项目检查分数/评价期内所有在施项目总数;3)若一个项目在此次评价期内被检查多次,按评价期内检查最高分计算;4)凡出现文明施工违规投诉并被管理部门确认属实的,按停工整改一次计算;5)评价周期为一个季度,分数每一季度计算一次,有效期为一个季度;进入下一评价周期时,所有项目分数自动归为“未检查”状态分数为60分。(3)最高分100分,最低0分,评价期内企业无在施项目记录计60分。(4)年度得分为四次计算分数的平均分。每季度6.0安全评价7.0文明施工评价7/9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序号评价指标权重评价观测点分值评分细则数据时效1510%8.1劳务用工检查1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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