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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存在的问题【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存在的问题【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存在的问题【第一篇】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矿业公司实现煤矿安全长治久安一项重要举措。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通过科学的方法,不断挑战自我,不断向高标准、新境界跨越。我矿虽然在质量标准化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要想再上一个新台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下面将我个人觉得标准化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建议给各位领导做一汇报,不足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1、由于受煤炭市场的影响,今年职工的收入较往年下降明显,个别职工对此不理解,将这种不满情绪转嫁到损毁现有的质量标准化成果上,使质量标准化成果有所下降。2、今年质量标准化投入资金减少,使各种被损毁的标准化设施不能及时得到补充和更换。3、各区队由于受材料转换工资的影响,对区队的质量标准化投入大幅度减少,造成标准化成果大幅度退步。2/214、区队未能充分理解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意义。区队对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未能理解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意义,缺乏主动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的积极性,矿上抓的严区队也抓的严,矿上稍微一放松区队就放任之流,造成区队质量标准化成果起伏不定。二、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1、思想不放松。思想认识是前提,搞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坚持思想先行,用思想达标带动安全质量达标。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端正思想,始终保持一股大搞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高度热情。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把大家的思想统一起来,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2、管理不滑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在管理。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要强化责任主体的地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奖罚措施,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要强化技术管理和技术创新,依靠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提升安全质量水平。3、标准不降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需要有明确的标准。要严格按照新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的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关的实施细则。这些标准和细则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尺度,必须严格遵守。要在此基础上重点抓深入、创精品,建设高标准的安全3/21质量标准化矿井。4、投入不减少。搞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没有必要的投入作保证,是搞不好的。加大安全投入是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项重要条件。足额提取安全标准化建设专项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断加快安全技术改造进度,改善安全基础条件,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5、加强“三基”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重在基础、重在基层、重在练基本功,同时也重在抓落实、重在治本;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基层、基础和基本功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切工作,最终都要落实到矿井、区队、班组。要继续加大“三基”建设的力度,把“三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探索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的经验,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6、注重实际效果。搞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最终目标,在于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井下巷道、峒室以及工作面整洁美观,给职工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工作环境,做好这些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但要注意防止“为了标准化而搞标准化”的倾向,要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拿出实实在在的办法措施,紧紧抓住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在改善矿井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提高矿井安全水平上狠下功夫。第2篇:犬只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犬只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4/21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对于家庭养犬整治宣传次少数、时间段,多数群众不知情,只在县城少数地方张贴,没有涉及到农村,各镇的宣传次数不够,造成群众对合理养犬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二是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目前出现问题大家只有报警,由于警力紧张和没有明确的文件要求,警察对出现的问题也不好解决。三是缺少管理经费,基层更是无人管理。农村养犬基本上处于放任状态,流浪狗、病狗无人管理,给群众人身安全造成很大隐患。四是对于流浪狗的捕捉困难较大。捕捉一只犬至少要配置2-3人,且无法保证100%的捕捉率,晚间更是不好捕捉,目前只有捕犬网和捕犬钳,尚无更好的工具。五是对犬的管理没有建立跟踪制度,使得流浪犬问题一直得不到根治。为此,基层建议:一是明确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和改善养犬管理。二是发挥社区在养犬管理方面的作用。由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业主大会、村民委员会等社区组织,协助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辖区内的犬只进行登记,监督卫生防疫,狂犬疫苗注射工作,宣传科学养犬、文明养犬只是,对辖区内走失犬、遗弃犬进行收容,配合执法部门对违章养犬的出发工作。三是科学制定养犬管理收费。5/21四是加强乡村地区养犬管理。五是建立犬收容所。六是犬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家养犬正常死亡,尸体提倡火花;建立专门的犬尸体处理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经防疫部门认可的具有传染病的犬尸体,按规定进行处理;为正常死亡的家养犬提供安葬场所;对抛弃犬尸体的犬主进行处罚。七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养犬管理中的作用。制定有关犬的标注、规则,建立养犬者的自律机制;做好养犬知识的普及,推动科学文明养犬;建立犬籍管理制度;组织、动员会员遵循养犬法规,引导养犬的发展方向。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存在的问题【第二篇】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6/21(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7/21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二、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8/21方面:(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9/21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三、对策建议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逼着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一)加强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10/21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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