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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方案最新4篇【导读指引】此篇由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方案最新4篇”精选优质文档,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方案【第一篇】20xx年是“政务服务质量提升年”,围绕这一工作目标,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烈、最迫切的政务服务问题为切入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效,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政务服务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全力推动“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精简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政务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政务服务效率明显提升。到20xx年底,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实现“应进俱进”;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上线运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服务;申请材料压缩非必要的条件和材料;进一步压缩事项办理时限,至少压缩20%;到大厅直接办件量下降5%;满意度达95%以上。三、工作措施1、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切实把干部队伍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窗口“共产党员示范岗”示范效应,让党徽在服务窗口闪光,引领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创先争优。2、健全规章制度。健全机关值班、考勤、学习、财务等规章制度、股室职责、工作流程,建立职责明确、科学规范的工作体系,更加注重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和精准服务。3、注重人文关怀。充分激发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队伍活力,组织开展“省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文体比赛、拓展训练等活动,营造严谨有序、团结活泼的氛围。4、加强宣传推介。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和宣传橱窗,做好政策、工作亮点、“巾帼标兵岗”“劳动先锋岗”“共产党员示范岗”“志愿服务明星”等的宣传。开展“优质服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评选出案例,并通过宣传栏、先进事迹报告会、电视、公众信息网等形式加以大肆宣传,营造优质服务的浓厚氛围。5、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与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联系,要求各部门选派业务素质精、协调能力强、纪律意识牢的同志到窗口工作,并保持窗口队伍相对稳定,原则上在窗口工作未满1年不得调整。二是加强日常学习。完善“桃江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学习园地》栏目,进一步充实学习内容,每周一更新,建立常态学习机制。三是组织专题培训。组织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班,重点学习政务礼仪、政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等;组织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班,重点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文件;组织“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操作使用培训班。四是加强法制培训。五是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6、编辑办事指南。编辑《便民服务手册》,指导各窗口、各分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编制好办事“一本通”,对非必要材料、条件坚决予以删除,让群众办事更明了、更便捷。7、实行容缺受理。制定《桃江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对重大政府投资、招商引资、脱贫攻坚项目,只要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可容缺的申报材料和后补时限,同时指导申请人填写《容缺受理书》,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批程序,待申请人在期限内补齐次要申报材料后,窗口尽快办结申请事项。8、开展特色服务。按照工业投资类、商贸物流类、旅游教育卫生类重新制定重点项目分类告知书,主动与各园区、各乡镇、各重点项目落地单位对接,开展服务认领活动,对各认领项目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开发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集成服务模块并投入运行;重新修改完善《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服务制度》,推行绿色通道服务,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提供延时、预约、上门服务,开展证书邮寄快递等服务。9、提升基层服务。以县委推进灰山港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指导该镇进一步改善场地建设,完善功能职能,为办事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组织其他乡镇到灰山港镇开展现场观摩,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县全面推广,推进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与县政务中心的“一体化”管理。10、加强绩效考核。修改完善《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将各分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纳入考核范畴,实行一月一考核、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评比。11、拓展监督渠道。制定《桃江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接受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评价、监督;在县政务大厅、分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安装排队叫号系统,为实现群众办事“一事一评”、推进“好差评”制度落地落实;持续推行落实好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巡察,加强对窗口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公开聘请形象监督员,采取随机到服务窗口、办事大厅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监督,定期召开监督员评议会议,及时听取、收集对窗口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12、其他工作。完成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脱贫攻坚、平安建设、“双创”等其他工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方案【第二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优化政务服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按照“小小窗口、满满服务”的要求,筑牢“贴心服务”理念,持续巩固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成果,突出发挥社区服务站(村政务服务站)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强化为民服务功能,增加服务供给,补齐服务短板,创新服务机制,按照“标准统一、分类施策、重点突破、全面覆盖”原则,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基本制度,实现7000余个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着力构建“一刻钟政务服务圈”,全面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二)工作目标2022年6月底前,各区(包括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明确街道(乡镇)统筹负责本辖区内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职责定位,分类提出落实工作方案。2022年7月底前,统一事项咨询、受理、审批、流程、时限等标准,实现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100%委托受理,50%以上的社区(村)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2022年9月底前,总结经验,着力推动80%以上的社区(村)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2022年11月底前,集中攻坚,实现全市7000余个社区(村)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全覆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主要任务(一)明确工作职责。2022年6月底前,由各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局统筹负责,组织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全面落实《北京市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职责规定》和《北京市乡镇职责规定》,由各街道(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本级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社区(村)综合服务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二)统一服务场所。各街道(乡镇)应依托社区服务站(村政务服务站)提供代办政务服务工作,协助宣传落实民生保障、公共卫生健康等政策,协助群众就近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对于未设置社区服务站(村政务服务站)的社区(村),2022年7月底前,由各区民政局、区政务服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统筹负责,原则上在已就近设立的社区服务站(村政务服务站)提供政务服务;确需新设立的,各街道(乡镇)应综合考虑辖区面积、人口数量、场地条件和服务对象需求等因素,采取“一站一居(村)、一站多居(村)”等方式设置服务站,并与党群服务中心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一体使用,推动党群服务与政务服务工作融合发展。对于已拆迁但行政区划依然保留的社区(村),应按照就近原则,明确本辖区现有的社区服务站(村政务服务站)承担拆迁区域的政务服务。社区服务站(村政务服务站)应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三)统一事项标准。2022年6月底前,各区政务服务局(包括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下同)会同本区政务服务实施部门,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政务服务事项编码及要素规范》(DB11/T1901—2021)及本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的统一要求,聚焦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领域,依托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编制本区统一的街道(乡镇)级和延伸至社区(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及办事指南,逐项明确咨询、接件、受理、告知、送达各环节实施主体、职责和操作规范,明确审核要点和统一咨询答复口径,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对于社区(村)级政务服务事项,应明确受理类、代收代办类、咨询预审类事项,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对于现场办理或受理的事项,应明确办理或受理、收件地址统一为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村政务服务站)。(四)一门集中进驻。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本市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京政服发〔2019〕22号)要求,持续巩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成果,2022年7月底前,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各街道(乡镇)负责全部本级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100%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实施“一窗”综合受理;延伸至社区(村)的事项,全部进驻社区服务站(村政务服务站)。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应推动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村政务服务站)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五)统一工作模式。2022年6月底前,各区政务服务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统筹负责,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组织各街道(乡镇)结合实际,可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相结合的方式,逐个明确各社区(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原则上城市社区“一窗”服务或自助智能服务模式应选择其一,按照目标任务有序推进。1.“一窗”式服务。社区服务站(村政务服务站)实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全部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并结合开放式空间建设要求,不限于柜台服务模式,但应设置低位服务设施、摆放北京政务服务标识和北京市公众参与政务服务“好差评”桌牌,提供可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和日常办公需要的服务设备,重点配备与综合窗口服务相匹配的高拍仪、扫描仪、身份证读取器、“好差评”评价器等设备。各区应将本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包括综合窗口受理平台、统一行政审批管理平台)延伸至社区(村),为综合窗口受理提供信息化支撑,主动强化与延伸至社区(村)的各类信息系统融合,建立信息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涉及垂直管理系统的,街道(乡镇)业务科室应将信息录入权限授权社区(村)窗口人员;社区(村)也可将采集的信息上传综合窗口受理系统,由街道(乡镇)综合窗口人员将信息录入垂直管理系统。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应着力从源头解决“二次录入”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2.自助智能服务。由各区统筹,在社区服务站(村政务服务站)设置集成式自助智能政务终端,将延伸至社区(村)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集成式自助智能政务终端,配备导办人员,引导企业群众按照智能语音提示,通过远程视频交互服务等方式,实现与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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