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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管理与使用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属于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遵循《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和《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管理,增强补贴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这里强调三点:一、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管理与使用1、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指专项资金设立、分配、使用和监督的管理。2、设立:(1)农业财政专项资金设立必须对其必要性、政策依据、具体目标、资金用途、支持范围、起止时间等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论证。(2)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对经济效益为主的,一定能够带动农民增收。3、申报和分配:(1)申报项目单位:即项目单位,必须符合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即具有法人资格。(2)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可研或实施方案,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项目单位对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和文件的合规性负责。(3)分配: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实行规范化分配,依据项目专家评审报告对项目资金进行分配。在这里已经明确规定,新建县100万元,续建县50万元。2(4)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的用途(补贴内容)和补贴标准。A补贴内容:对测土、配方、配肥等环节给予补贴以及项目管理费。测土补贴:主要用于划分取样单元、采集土壤样品、分析化验和调查农户施肥情况等费用。配方补贴:主要用于田间肥效试验、建立测土配方施肥指标体系、制定肥料配方和农民施肥指导方案等费用。设备补贴:主要用于补充土壤采样和分析化验仪器设备、试剂药品、培训设备、软件等。项目管理费:由项目县在补贴资金中提取,用于项目评估、论证、规划编制、检查验收等管理支出。B补贴标准:新建县:测土、配方和土壤采样环节的补贴按照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补助;仪器设备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适当添置,用于仪器设备的补贴原则上不超过财政补贴资金的30%。项目管理费按补贴资金的2%提取。续建县:测土、配方和土壤采样环节的补贴按照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补助;仪器设备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适当添置,用于仪器设备的补贴原则上不超过财政补贴资金的20%。项目管理费按补贴资金的4%提取。4、使用:(1)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根据批复的项目预算,组织项目实施。项目批复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应报农业部和财政部审批,但是在10%以内。(2)上级主管部门(农业部)与主管部门(农业厅),主管部门(农业厅)与项目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需要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3各级财政和农业部门各负其责,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补贴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对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等。即财政部审查各省上报的《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后,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扣除各项目县仪器设备采购资金后,全部下拨到各项目县。农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项目申报、项目实施、检查及验收等。(3)补贴资金的使用原则: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自愿、稳步推进的原则。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分配使用过程透明。公正,指项目县的选择客观公正,配方肥加工企业和仪器设备按照招标办法公平竞争,择优选用。农民自愿,指尊重农民的选择,不违背农民意愿硬性要求测土配方配肥,或强行要求农民购买配方肥料。稳步推进,指测土配方施肥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实施,避免一哄而上。(4)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批复的项目预算和实施进度支付项目资金。即按照项目批复的内容,编制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使用计划,然后按照使用计划,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拨付或支付项目资金,这一点湘潭县做的很好。(5)为节约使用资金,要求实行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和配方肥加工企业招投标。仪器设备由省里统一实行政府采购,各县根据自身的化验室的情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上报仪器设备采购清单,由省厅按照政府4采购程序,根据“同价比质,同质比价,同质同价比服务”的原则,经过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前两年政府采购的结果,通用设备节约资金20%以上,专用设备节约资金40%以上,平均节约资金30%以上。(6)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不一定实行专户储存,但一定要专帐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绝大部分项目县补贴资金会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管理,请这部分项目县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5、监督检查:(1)项目单位应定期向省里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视情况可中止项目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项目单位,取消该单位今后的申报资格,并通过媒介对单位及负责人予以曝光。(2)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的技术、财务、资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财政监督检查部门也会对项目进行审计或检查,请各项目县接受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3)项目实施一个年度,项目单位应委托会计事务所对项目进行年度审计,并根据项目目标责任书,对项目进行阶段性自查,省里根据项目县自查结果、各县实施情况和审计报告以及技术总结、实施工作总结资料进行阶段性验收和绩效评价,包括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和项目效益情况等。(4)项目实施一个年度,省里要对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绩效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以及阶段性验收,并将结果上报农业部和财政部。二、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容易出现或已经出现的问题:51、挪用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比如弥补其他项目费用的支出。2、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地点。比如擅自调整补贴标准和实施地点。3、挤占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一是用于支付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二是用于列支正常的公用经费支出,如餐费、交通费等;三是随意计提管理费;四是发放个人工资性支出和津补贴。4、项目单位违反规定截留财政专项资金。如项目单位截留部分项目资金用于项目无关的开支,减少项目开支。5、将资金转移到非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核算。将资金转移到其他单位账户支付补贴资金;向非项目实施、协作单位支付补贴资金。6、项目单位虚列支出;三、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方面容易出现或已经出现的问题1、专项资金未设立专账管理。专项资金一定要设立专账管理,13个项目县阶段性验收时发现有个别项目县没有实行专帐管理,但是及时进行了纠正。2、原始凭证等附件不齐全不规范。有些原始凭证单独存放,没有经过正式会计处理;有些原始凭证统计金额与经费支付明细不一致;有些原始凭证中有大量项目实施前的单据等。3、违反现金管理条例,支付大额现金。有些项目单位上万的支付的金额都使用现金支付;有些项目单位分几次提现支付。4、项目单位会计处理不正确。有些该记入“固定资产”的没有在“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必须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为此特别强调几点:6一是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二是严格按照批复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计划和项目建设内容,如确需调整,按规定程序报农业部审批。三是项目单位健全财务制度,制定财务工作规程,规范日常工作程序和会计核算,加强财务控制,其他业务部门积极配合,保证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
本文标题: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管理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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