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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现和巩固低收入群体体面生活的对策研究近年来,xx不断完善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机制,在低保、社保、医保等领域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成效显著。尽管如此,截至xx年底,全市尚有低收入群体万户、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其中因病、因残、因老致贫的家庭超过9成,成为“十四五”时期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最难啃的硬骨头。为此建议,把“实现和巩固低收入群体体面生活”作为xx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标志性工程来抓,坚持“输血”和“造血”两手抓两手硬,在低保政策、重点救助、就业帮扶、财产性增收、人文关怀、社会协同等领域努力实现关键性突破,更高水平实现“体面物质生活”和“体面精神生活”的协同发展。xx低收入群体概况从城乡结构看,全市农村现有低收入家庭万户、万人,分别占全市低收入群体总户数和总人口的%和%。城镇有低收入家庭万户、万人。从地域分布看,xx排名前5的区(县、市)合计有低收入家庭万户、万人,分别占全市低收入群体总户数和总人口的%和%。江北区最少,只有万户、万人。从致贫原因看,因残、因病致贫的低收入家庭分别占比%和%,因年老失去劳动能力、企业退休无保险等其他非主动因素致贫的占比%,失业、因学致贫的合计占比%。从救助措施看,享受“低保户”(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政策的有万户、万人,分别占全市低收入群体总户数和总人口的%和%;享受“低边户”(生活在低保边缘的困难家庭)政策的有万户、万人。从收入结构看,全市低收入群体主要依靠转移性收入,约占总收入的65%;其次为工资性收入,约占30%;财产性收入和投资性收入合计占比约为5%。从发展趋势看,“十三五”时期低收入群体可支配收入增长缓慢,与中位数的绝对值差距持续扩大。xx年,城市家庭和农村家庭中收入最低的20%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4405元、13786元,较xx年增长%和%,低于全市%和%的平均增速,与20%中等收入家庭的绝对值差距分别扩大7037元、2071元。需重点关注解决的几个问题实现和巩固低收入群体的体面生活,需要“输血”救助和“造血”帮扶双管齐下。从现状看,低保下限欠高、特困人群负担沉重、“补差式”低保金发放模式产生副作用、各级各类政策尚未形成合力、缺少精神层面的关心关爱等成为突出问题。此外,社会力量参与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刚刚起步,亟须进一步调动热情、拓展路径、完善制度规范。第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只能勉强应付基本生活费用。目前,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上年度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5%执行。xx年7月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005元/月,折合33元/日,勉强应付食品、生活用品、医疗等基本生活费用。大多数低收入家庭迫切需要物价补贴、节日慰问金等其他收入来维持脆弱的收支平衡,与物质生活体面存在较大差距。第二,因残、因病致贫家庭面临更大压力。这类家庭多为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倍执行,xx年7月起为1709元/月,折合元/日。xx还推出了家庭病床、长护险、老年助餐配送餐服务、社区结对等更多帮扶举措。尽管如此,失能半失能对象的护理(费)和不菲的医药费开支仍然让这些家庭不堪重负。第三,就业脱贫的可挖潜空间不大,且就业意愿受到“补差式”低保金发放模式抑制。调查显示,低收入群体中只有不足10%已经就业或具备就业条件。但是,这些劳动力往往因家庭负担重、学历不高、技能欠缺等原因,很难找到中高收入工作,且工作很不稳定。不仅如此,对有工资性收入的低收入家庭,低保金扣除工资性收入后发放。不少受访者表示,工作反而钱少,不如在家休息。第四,各级各类帮扶政策尚未形成合力。民政、人社、工会、慈善等市级部门都出台了针对低收入群体的“输血”救助政策和“造血”帮扶政策,整体氛围浓厚。但从政策实施效果看,特别是帮扶政策,仅靠单个部门的财力人力,很难培育出可持续发展的“造血”功能。有的帮扶政策只是简单发放500元/人的补贴;有的创业扶贫项目还需要低收入家庭自筹数万元;还有个别乡镇、村在执行政策过程中,不落实配套资金,不区分救助政策和帮扶政策,进一步降低政策实施成效。第五,缺少关心关爱类救助,低收入群体的心理健康隐患已非常突出。当前,低收入群体得到的救助,大多数为物质生活的关心关爱,精神生活鲜有人关注。由于缺少必要的人际交流和娱乐文化活动,不少低收入者已经表现出持续性的情绪低落、思想保守困惑、心理承受能力差、对救助帮扶有抵触情绪等心理健康隐患。长此以往,容易诱发自卑自闭等更为严重的心理疾病,甚至成为社会性问题。对策建议要把“实现和巩固xx低收入群体体面生活”作为xx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标志性工程来抓,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实施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策略,更有力度地推进“提低”行动。(一)优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方式和低保金发放方式综合基层反映、实践检验,以下两个优化方案值得全市推广。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调整为“双挂钩”。即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人均消费性支出”挂钩,调整为与“人均消费性支出”和“人均可支配收入”两个指标挂钩,奋力缩小低收入群体与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绝对值差距增幅。2.低保金发放可调整为“三年动一次”。即,获得低保、低边资格认定后,以三年为一周期,周期内的工资性收入不作为扣除数,到期后按三年间平均工资性收入重新认定资格。一些地方的实践证明,该方法能更好激发低收入群体就业脱贫的热情和动力,财政负担按不变标准计算,呈逐年减少态势。(二)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共同帮助低收入群体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双提升”努力建立政府兜底、市场补充、全社会共同参与,物质保障和精神关怀全覆盖的低收入群体救助和帮扶体系。1.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制度。完善困难群体托底保障政策体系,加快实现政策性医疗补充保险全覆盖。迭代完善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失能半失能群体护理补贴、非常住人口教育专项救助等制度。积极探索体面的身后事救助机制。有序扩大低边户认定范围,让更多20%低收入家庭的物质生活质量向20%中等收入家庭看齐。2.加大对因重度残疾、重大疾病、高龄老人致贫家庭的精准救助制度。规范落实重残和重病对象单人户低保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广家庭病床制度,提高上述人群护理补贴标准和长护险补贴力度,探索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部分长期护理对象转入镇办、村办养老机构。更好发挥慈善、工会、民政、文广等部门的作用,组织更多力量为上述人群提供救助。3.加快实现“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全覆盖和服务升级。定期走访低收入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政策宣传、职业指导、送文化、解难题等送温暖活动,以及定期组织低收入家庭参加集体活动,让更多低收入群体能经常感受到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关爱,打开心结,释放压力。4.适时出台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的指导意见。更好发挥企业、社会组织、乡贤、热心市民等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引入更多人才、项目、资金、技术、文化等资源要素救助和帮扶低收入群体,增加其获得感。(三)建立健全现代化、多层次的低收入群体就业帮扶体系帮助有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就业,是实现体面物质生活的必由之路,更是开启体面精神生活的先导性工程,要整体谋划、系统推进。1.建立低收入群体“职业脸谱”数据库。数据库全面收集并动态更新16~70周岁低收入个体的学历学位、劳动能力、职业技能、就业意愿等信息,为精准化开展技能培训、职业推荐、岗位设计等就业服务提供信息支撑。2.拓展多层次的就业渠道。第一,在城市更新、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等政府性项目实施过程中,更多推出面向低收入群体的岗位,努力实现同工同酬。第二,引导支持企业更多雇佣低收入人员,学习借鉴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激励政策。第三,积极推进“网格包干”制度。以网格为单位,组织多元力量特别是公益性力量,合作开发面向低收入群体的灵活就业岗位。重点开发社会服务岗位,通过社会服务帮助低收入群体发现自我价值、增加社会融入,激发其走出困境的动力。3.不断优化就业服务,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的工作力度。特别是通过先进典型的挖掘、培养和宣传工作,帮助更多低收入群体放下思想包袱、树立自信。(四)改革帮扶低收入群体增加财产性收入和投资性收入重点在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大胆实践,帮助低收入群体可持续优化收入结构。1.整合帮扶资金,引入专业团队更好实现保值增值。条线帮扶资金加贫困户自筹资金“直投”项目是当前主要的财产性增收模式。过程涉及主体多、总金额少,以致组织难度大,项目选择空间小,保值增值效果也不甚理想。可整合市县、部门帮扶资金,选择实力强、公益性强的第三方专业团队运营,收益部分专款专用。2.创新探索农村宅基地置换养老机制。结合“三改一拆”、农村“一户多宅”整治及村庄梳理式改造等行动,探索推进“集体建设、无偿居住、旧宅收回、配套服务”的农村集中式居家养老新模式。即把回收的宅基地改造成农业用地,用新增的农业用地指标置换成工业用地或建设用地指标,出让变现,收益反哺低收入农户,形成良性循环。
本文标题:关于实现和巩固低收入群体体面生活的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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