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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保密风险评估工作方案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保密风险评估工作方案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保密风险评估工作方案1为进一步强化全体干警的保密意识,加强涉密信息安全保密,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近日,婺源县检察院按照省、市检察院的部署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保密安全自查自评活动。据了解,该院此次自查自评活动分查摆问题、专项检查、整改落实、上级督查四个阶段进行。在查摆问题阶段,主要查找内外网是否隔离、办公电脑是否专人管理、是否设置开机屏保密码、涉密电子文档是否加密处理、移动存储设备是否交叉使用、文件收发是否实行涉密与非涉密分类存储等问题。在专项检查阶段,主要是由保密办和技术科牵头,对各部门涉密网络场所、检察专网和非检察专网的涉密网络、涉密网络安全保密防护、应用系统安全保密、涉密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安全保密人员管理、涉密网络运行维护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整改落实阶段,主要是针对查摆、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原因,深入研究问题,要求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上级检察院针对上报的报告采取不打招呼进行抽查,督导问题整改,2/13确保问题抑制在隐患阶段,保证安全。一、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一)我站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领导班子对保密工作十分重视,把它做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将它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保密工作做到了分管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具体抓,且能熟练掌握保密法规和保密技术基础知识,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基本情况。并按照保密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了保密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从而使各岗位人员职责清晰,任务明确,为我单位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强组织基础。(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了《办公室保密制度》,具体包括《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涉密网络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保密工作务实、高效。修订完善了文件传阅、管理、归档及档案管理制度。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既保办公系统正常运行,又不发生泄密事件。二、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和涉密人员管理情况我单位把保密工作作为内部工作的一项重点来抓,严格执行上级保密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自身保密工作建设,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保密法规。经3/13常性的进行保密教育使干部职工增强了保密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树立责任意识,提高思想觉悟,为我站保密工作顺利展开奠定了可靠的思想基础。档案工作人员查、借、阅档案手续齐备,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注销都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三、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我单位的每台电脑系统都安装了杀毒软件和防火墙,防止病毒入侵。制定电脑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规范操作,发现病毒及时报告处理。安排专人做好电子文档的输入、存档、发送、印制、备份等,加强对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的管理加维护,对软盘、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的借阅、使用、保管、销毁实行严格管理制度,确保电子文档安全。近年来,我单位的保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没有出现过涉密事故,今后将继续努力,积极探索研究新时期保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力争保密工作再上新台阶。保密风险评估工作方案2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工作,按照中共江西省委保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专项保密检查的通知》(赣保发[20XX]2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迅速贯彻落实领导重要批示及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保密4/13工作自查活动。全局坚决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责任、严格要求、认真自查、不留死角。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成立了县移民开发检查机关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同时逐一签订保密承诺书。我局对所有在工作中已经或可能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进行全面登记和建档。根据保密工作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二、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利用大会学习时间,向全局涉密工作岗位人员传达了文件精神,并深入学习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及工作水平。结合实际情况,针对个别股室存在认识不足,措施不全的问题,重点加强了对其保密宣传教育,并且强化了对涉密文件的收文登记、保管存放、传递处理等工作环节的管理。三、强化管理,落实制度我局首先对全局所有密码电报的管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管理、网络保密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对涉密纸质文件进行了自查。我局无密码电报问题,涉密纸质文件,均按上级要求进行了清退,清退手续完备,其他涉密文件全部保管完好,未发生泄密问题。对涉密文件的起草、文印、文件的阅读管理等环节进行了检查,建立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借阅登记归还登记签字制度。局专门设立了档案室,并安装了窗户护栏和防盗门,5/13落实了安全措施。同时对全局所有非涉密系统和信息设备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泄密问题,也能够按照要求不保存涉密电子数据;对涉密计算机和u盘利用专门的保密检查软件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有互联网连接记录,也没有发现在涉密计算机上处理非涉密事宜;建立了涉密信息系统使用保密管理档案和涉密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档案,做到了专机专人专用;同时我局还建立健全了互联网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未发现违规发布信息的问题。四、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对全局重点岗位、核心部位及每台个人使用的计算机进行涉密排查登记造册,确保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安全。要求每台计算机都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定期查杀计算机病毒及木马等恶意程序;给每台涉密计算机上都张贴了涉密标识。同时,进一步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禁止涉密存储介质及非涉密存储介质交叉使用,切实做好涉密存储介质的跟踪保管工作及使用人员的登记工作。对于单位电话严格管理,不许违规布线移机和连设施、加装分机。对于单位电话信息禁止在互联网上登录上传。通过自查,反映出我局工作人员具备了较好的保密意识,能够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处理各类涉密事项和信息,能够认真落实责任,做好各类涉密信息资料的审查、文件的起草、定密、保管、阅读、借阅等工作,切实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保密工作。6/13保密风险评估工作方案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推动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现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密工作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工作,要认识到做好保密工作就是保安全、保稳定、保发展,因而对保密工作高度重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从促进深化改革开放需要和适应现代科技迅猛发展要求的高度,把保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保密工作。做好保密工作,关键在领导。市局从组织上加强领导,调整充实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龚友强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配备专职保密员,组织、指导、检查、监督本局的保密工作。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管到哪里,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对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把保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保密工作。二、突出重点,增强法制教育要认真抓好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对《保密法》和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让涉密人员加强保密知识的学习,并安排专职保密员参加计算机保密安全知识培训。及时传达贯7/13彻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保密法规,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执法能力。三、健全制度,做好保密工作制度是工作的保证。为使保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把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制定了《XX市民政局保密工作制度》,该制度从组织领导、保密教育、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根据该制度抓好以下二个方面的管理。一是加强材料的管理,包括收文、发文和各种汇报材料、内部资料等,统一集中由专人进行登记存档。二是加强对涉密载体的管理。各科室拟草文件要认真做好密件拟写、签发、存放、传递等管理工作,每月检查文件一次。涉密文件严格按《国家秘密及其秘密具体范围规定》和《秘密工作程序规定》确定密级,由专人印制,严格对草稿、磁盘、U盘等涉密载体进行管理。对各科室的微机、网络要设置密码保护,由专人管理,防止涉密。四、自查自纠,加强保密管理保密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做好保密工作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掌握“主动防范、突出重点”的保密工作方针,强化保密检查管理。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失密、泄密事故,要求立即向上级保密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拓展阅读:8/13第一章民政局保密工作条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民政部、市保密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秘密,系指《保密法》规定的国家秘密和民政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民政工作中的国家秘密,是民政工作中依照《保密法》和民政部《规定》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三条保密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国家认识,增强保密观念,贯彻“主动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第四条民政工作中国家秘密包括:(一)尚未公开的建国以来历次战争中伤、残、亡的人数;(二)为牺牲的特殊人员申请批准烈士的情况;(三)重要军事设施、驻军、过往部队人员及活动情况;(四)特殊民间组织和非法组织的情况;(五)尚未解决之前的边界争议处理意见和尚未公开的区划调整方案;(六)年度复转、离退休军人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9/13(七)边境地区标有准确经纬度的地名档案;(八)民政部门统计的儿童(社会)福利院收养的孤残儿童、婴幼儿死亡率及掌握的儿童(社会)福利院弃婴情况的综合资料,(九)涉外活动中需要保密的事项;(十)有关密码电报、定密文件和资料。第五条民政工作中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其密级具体范围如下:(一)绝密级事项⒈民政部门掌握的国家或军事主管部门尚未公开的建国以来历次战争中伤、残、亡的人数;⒉有关部门为牺牲的特殊人员申请批准烈士的情况;⒊有关部门根据特殊需要建立民间组织的登记备案材料;⒋其它应定为“绝密”的事项。(二)机密级事项⒈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中民政部门掌握的非法组织或违法民间组织的基本情况;⒉民政部门掌握的重要军事设施情况及驻军分布、装备、人员数字和军供站为部队重要军事行动(作战、戒严、调防、秘密军事演习)提供饮食供应情况;⒊其它应定为“机密”的事项。(三)秘密级事项⒈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对边界争议事件未10/13解决之前的处理意见及划界方案;⒉年度复转、离退休军人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⒊军供站为部队一般军事行动(训练、抢险救灾等)提供饮食供应情况;⒋边境地区标有准确经纬度的地名档案;⒌处理在华国际难民问题的决定;⒍民政部门统计的儿童(社会)福利院收养的孤残儿童、婴幼儿死亡率及掌握的儿童(社会)福利院弃婴情况的综合资料。⒎其它应定为“秘密”的事项。第六条保密期限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绝密级事项的保密期限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二)能够明确预见保密期限的秘密事项,按预见期确定保密期限;(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秘密事项有特殊规定的,按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保密期限;(四)对未标明保密期限和无法预定的国家秘密事项,绝密级事项按30年管理,机密级事项按20年管理,秘密级事项按10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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