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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财政行政政法科工作亮点范例精编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财政行政政法科工作亮点范例精编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财政行政政法科工作亮点1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全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深化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为牵引,不断完善财政法规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加强财政法制宣传,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水平。一、坚持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深化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结合我市财政管理改革实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一是按照省厅考核指标要求,落实优化财政内部管理各项措施,促进财政部门各项工作达到“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要求;二是加强对镇(区)财政指导,提高镇(区)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合市政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改革进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必经程序和行政决策责任,保证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决策规范化2/16水平。(三)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牵头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范围,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公开调研,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答复程序,实行事前审核,提升应对能力,实现权力运行透明规范,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四)大力加强财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组织财政干部法制业务培训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巩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的能力。推进法规干部专业素质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复议人员资格管理等制度,提高法律咨询服务的保障能力。二、推进法规制度建设,强化自我规范意识(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编制和印发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紧贴财政资金支持三农、维护社会稳定和落实民生幸福工程等支出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管理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并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公布和清理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水平。(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减、转、放、免的力度,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及时了解省财政厅、市委市政府改革动态,掌握3/16财政行政审批改革进展,减少审批项目,压缩审批时间,持续跟踪已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切实提高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效率。(三)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发挥财政部门牵头作用,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为抓手,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引入竞争机制,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三、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化解涉法涉诉风险(一)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积极应对行政应诉案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庭制度,依法做好行政案件答辩和出庭应诉工作,维护财政执法行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加大案例分析和评查力度。开展财政涉法典型案例分析,组织执法案卷评查,认真分析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经验和规律,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升财政部门处理涉法涉诉案卷的能力和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制度,加强事前法律审核,注重日常执法监督,减低法律风险。(三)开展财政政策执行力评价。根据“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要求,按照省厅部署,组织参加财政政策执行力4/16评价课题研究。根据省厅政策执行力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开展重大财政政策执行力评价。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配合省厅建立财政政策库。(四)实行财政制度廉洁性评估。结合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在建立和完善具体财政制度过程中,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同步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保证财政权力规范行使,防范和杜绝制度建设中的潜在腐败风险。四、注重法制宣传效应,树立阳光财政形象加强财政法制宣传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法规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全市财政系统“三级联动”机制的作用,继续组织开展“财政宣传月”、“”法制宣传、“六五”普法等专题活动,整理印制财政惠民政策宣传册,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主动宣传、充分展示财政工作的特色亮点,全面提升法制宣传的群众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财政行政政法科工作亮点2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文明幸福宜春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基础之年。根据省厅和全市财政工作部署,20xx年行政政法财务管理将紧紧围绕建设“幸福宜春”总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推进改革、健全制度、抓好重点、5/16提升水平”为重点,努力把全市行政政法工作推向新的更高水平。一、推进改革,以求真务实精神抓好有关工作落实按照《宜春市财政局贯彻实施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工作机制》要求,细化操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间节点,力求改革任务取得预期成效。(一)推进工商、质监经费管理体制改革。顺应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调整工商质监经费管理体制,将市县工商、质监部门的经费由省级垂直管理改为市县财政分级管理。依据工商质监部门机构、编制、人员划转情况,及时完成省定经费基数和资产下划工作,不因体制下划影响工商、质监部门的正常运转。(二)推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从20xx年起,市县财政分别整合资金设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地方财力的增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对地方财政的贡献,逐年增加资金额度,重点用于鼓励、扶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建设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研究等。努力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激发非公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产业升级、开放升级和创新升级。(三)推进省以下地方法、检部门人财物统一管理工作。为确保法检部门依法、独立和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按照6/16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在充分调研并及时跟进中央政策的前提下,根据省厅制定的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由省级财政统一管理方案,协助完成机构、编制、人员划转以及经费基数和资产上划工作。同时做好诉讼费和追缴的赃款赃物等非税收入的清理、入库工作,并组织开展市县法院、检察院固定资产自查工作,严禁违规处置资产,严禁举债购置资产,为改革奠定良好基础。(四)推进法制宜春建设。积极参与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安整体管控能力。推进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推行检务公开,广泛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推进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协助市委政法委,通过整合刑事被害人、涉法涉诉信访、执行救助和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救助等专项资金,对因遭受刑事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导致当事人急需救治但无力承担,或导致当事人生活面临窘迫困难的,及时提供救助,确保及早化解社会矛盾。二、健全制度,切实增强对财务管理办法的理解力和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着力推进我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制度建设。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宜春市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7/16施细则》,以及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和外宾接待费等管理办法。随着行政单位公务支出制度体系的初步建成,今年还要在制度配套和落实到位上下功夫、见成效。(一)健全配套制度,形成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性强的制度体系。在认真调研并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挂职锻炼、参加学习和培训人员、加夜班人员、机要交通人员等伙食补助问题作出规定。与有关部门协商,就市外培训项目的审批、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等,制订具体操作办法。完善并出台少数民族、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青少年活动场所、旅游和政法共建项目等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规范运行。(二)健全“三公”经费季报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开展市、县“三公”经费季报编报工作,动态把握全市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进一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把“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之内。(三)健全县级财务管理制度,实施新制度考评工作。指导和督促县级财政部门因地制宜地制订本地的出差、会议、培训和接待等经费管理办法,并合理确定有关开支标准。市财政局还将根据省厅要求,对各县市区出台的制度进行评估、评价,使其所制订的制度务实可行。(四)健全培训和监督检查制度。举办制度建设专题培训8/16班,帮助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了解新制度,熟悉新制度,掌握新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新制度。同时,还要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依规问责,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三、抓好重点,确保行政政法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财政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抓好行政政法财务管理重点、热点工作,力求实效。(一)抓好修订和平衡政法部门基本开支标准工作。根据省厅要求,研究并建立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落实提高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伙食费保障标准所需经费,确保监管场所稳定;开展对近三年来全市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公用经费保障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全省适时适度调整有关标准,尽力缩小政法部门之间经费保障差距,提供第一手原始资料和数据。(二)抓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树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意识,动态把握归口管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情况,年初预算和一次性经费审核要与存量资金挂钩,不断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今年拟对部分市直归口管理单位,试行年初预算和一次性经费审核与其结转结余存量资金挂钩试点工作。(三)抓好重点项目资金落实工作。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十大社会管理项目建设要求,做好强制隔离戒毒所、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基地、“天网”三期工程、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及服刑人员远程探视系统、法律援助中心、应急指挥体9/16系改造、阳光学校、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信访视频系统升级等项目资金落实工作,并制定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四)抓好新一轮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招标采购工作。按照省厅要求,面向全市,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采购符合条件的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同时按照《宜春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政府公务人员的群体优势,通过引导社会宾馆、饭店提供优质优惠服务,为出差、会议人员创造良好的食宿环境,尽力节约行政成本。四、提升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以对口服务单位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用快捷、有效的服务树立财政形象。(一)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网上办公“一体化”。根据省厅统一下放政法部门装备采购权限的有关要求,对政法部门装备采购资金实行电子化管理,使每一笔采购事项合同、内容、数量、支付,以及结余结转资金,信息准确,动态更新,满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监管需要。运用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软件,实行对所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单位(包括市、县)的车编、实有车辆、配置标准、使用情况等动态监管。更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管理平台,逐步实现网上完成资产更新(增加)及处置(减少)业务工作。10/16(二)提升基础工作水平,推动业务资源共享共用。编辑基本业务工作手册,让科内每一位工作人员熟知行政政法基本业务范围,以及相关开支标准。建立与省厅和县市区财政部门的业务交流机制,完善信息联络员制度,量化工作考核。(三)提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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