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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规章制度(5篇)为保证优质高效完成广州亚运会赛时媒体接待工作任务,展现媒体村志愿者的精神风貌,现特制定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确保广州亚运会媒体村志愿者工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媒体村业务口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秩序,根据“志愿者规章制度(5篇)”和“志愿者规章制度(5篇)”,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媒体村团队的志愿者。所称的志愿者是指V类人员。第三条人事与志愿者口负责媒体村志愿者的考核、激励、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对于不适应媒体村工作要求的志愿者,在主任签署后由人事与志愿者口向推荐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第四条志愿者应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照排班表确定的时间上岗服务。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服务的,其管理和审批程序:志愿者向各业务口经理提前递交请假申请表,由各业务口经理审核批准并提出调整排班的意见,再把申请表送到人事与志愿者口备案。第五条志愿者每天工作一个班次,每班次时间通常为6—8小时,原则上不超过12小时,连续服务48小时,应当安排志愿者轮休一天;志愿者必须每天提前二十分钟到岗,上岗应当前往签到处签到并做好交接工作,每天离岗时应到签到处签离。第六条志愿者应当在工作时间内不处理个人事务,不接待亲友来访;未经允许不能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媒体记者提出工作范围以外的要求必须向各部门经理请示;保证通讯工具联络畅通,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合理使用办公网络,不浏览、不传播含有违法的信息;工作时间不在计算机或网络上聊天、玩游戏,不播放与工作无关的音乐、视频文件;工作时间不得饮酒。第七条志愿者应保持个人办公区域的整洁卫生,文件、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桌面清洁;保持公共办公区域的整洁,不在公共办公区域吸烟,不乱扔废弃物或嬉戏喧哗;在办公场所打电话使用文明用语,保持适当音量;维护办公场所的良好氛围。第八条志愿者在赛会期间,实行岗位负责条例。应遵守各业务口核准的岗位和人员配置,各业务口根据工作特点进行排班,并将排班情况交人事与志愿者口汇总后报媒体村主任审核。媒体村运行任务结束后,人事与志愿者口将志愿者服务时间汇总,经媒体村主任审核后报亚组委志愿者部备案。第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媒体村团队印发之日起生效,志愿者到岗之日起执行。志愿者规章制度篇【第一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__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志愿服务事业的学生组成的学校团体。第二条本协会是经共青团__中学委员会批准登记的学生社团,接受共青团__中学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培育在校学生志愿服务的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的精神,为学校及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第四条本协会按照核准登记的章程,本着“献爱心、扬青春、求进步”的精神,努力把本协会建设成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和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学生社团第五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经过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改进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二)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三)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环境保护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四)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五)开展与其它志愿者组织的交流活动。第二章工作职责(一)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二)主持制定协会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三)抓好协会自身建设,关心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四)代表协会与兄弟单位、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第七条副会长的职责范围:(一)协助会长处理协会事务,参与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与项目安排。(二)分管一到两个部门,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第八条宣传部的职责范围:(一)大力宣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传播志愿精神,树立志愿者形象。(二)主要担负协会整体形象设计、重大活动策划、媒体沟通联系、行动部门宣传指导等任务。(三)宣传部每月至少编辑一期简报,主要介绍协会活动的开展、协会的自身建设等重要信息,加强与其它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交流,增进会员之间的联系。(四)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宣传工作。第九条外联部的职责范围:(一)外联部作为协会的先锋部队,是协会向社会延伸、扩展的有效触角。外联部要积极向外开拓、勇于创新、善于宣传自己,引导行动部门的发展方向,给行动部门创造出更多的机会,把协会引向社会,打造出志愿服务领域中的“品牌”。(二)每年拓展一定数量的志愿服务单位,并与志愿服务单位保持长期联系。第十条项目部的职责范围:(一)是协会的行动部门,直接负责志愿活动的组织开展。(二)根据上级安排或自主确定志愿活动项目,招募志愿者参加活动。(三)活动项目从项目制订、人员招募、活动开展全部由项目部负责,其它职能部门予以配合。(四)常规的志愿服务项目有社区志愿服务、绿色环保行动、大型活动服务。(五)培训内容:1、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1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发展情况。2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3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4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2、志愿者服务必须的技能。(六)培训方式:1、对长期的、明确的服务任务应在安排任务之前进行集中,统一培训。2、对于突击性的,紧急的服务任务,可由志愿服务的组织者视需要决定培训的内容、时间和方式。第十一条青年志愿者招募程序(一)每年新生入学后的一个月内,是志愿者集中注册时间,由团委负责招募工作。其它时间接受个人的注册申请,不进行大规模招募。(二)由本人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提出申请、登记,并填写必要的表格。(三)青年志愿者协会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通知其本人。(四)符合条件的给予注册,将相关材料编入注册志愿者档案,并将名单报团委备案。(五)经本人申请并审核合格光荣加入的青年志愿者,必须服从校青年志愿协会的统一安排,切实履行青年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志愿者规章制度篇【第二篇】总则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第二章、志愿者纪律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第三章、经费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第四章、登记制度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4、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第六章、培训制度1、服务站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水平。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团组织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志愿者规章制度篇【第三篇】第一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第二条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宗旨: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促进和谐为准则,坚持无偿性、公益性、自愿性服务原则,致力于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支持和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第三条局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负责对局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第四条学雷锋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二)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相关培训;(三)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四)请求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五)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第五条学雷锋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一)维护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二)履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承诺;(三)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四)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五)不得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六)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第六条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线,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个人开展力所能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第七条活动内容(一)广泛参与卫生大扫除、清洗乱涂画和“小广告”、清理卫生死角、捡拾垃圾(果皮、纸屑)等活动。(二)积极参与以改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社会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文明和谐创建活动。踊跃投身创建宣传、文明督导、义务保洁活动,甘当文明和谐创建的义务宣传员、督导员、保洁员。(三)认真组织开展并参与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健康义诊、免费体检、家电维修等便民、助民活动。(四)组织开展以人社系统贫困居民为主要对象,以因病、因灾致贫居民为重点对象,以节日慰问、临时救济、日常帮扶、帮助就业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脱贫解困服务。(五)组织开展以孤寡老人、残疾困难居民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以敬老爱老助老、心理健康辅导、经济困难资助、生活照顾、推荐就业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帮扶服务。(六)重点关爱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组织志愿者帮助辅导学业、经予家庭温暖;突出关注困难学子,开展爱心助学,结对助学活动。(七)组织开展以下岗失业、待业、有意创业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举办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班、开发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再就业、指导创业、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为主要内容的就业(创业)服务。(八)组织开展以普及科技知识、法律维权知识、劳动技能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者素质,争做社区义务科普员、辅导员。(九)组织志愿者指导群众体育健身、户外锻炼,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争做义务的体育指导员。(十)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无偿爱心献血精神,培训献血知识,带头参加无偿献血。(十一)组织开展爱心奉献精神宣传活动,举办抗灾避险逃生知识培训、演练活动,积极参与险情巡查、协助排险工作。受灾期间,帮助动员群众安全转移、落实救灾救济工作,指导灾后生产自救。第八条学雷锋志愿服务者要认真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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