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2023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版范例【热选4篇】
1/192023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版范例【热选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2023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版范例【热选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2023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版【第一篇】为了认真落实我司火灾事故的防范措施,增强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除火灾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存储安全,稳定物流、工作以及生活秩序。加强我部门火灾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让部门全员懂得基本消防知识和自救技能,由保安队组织策划了一次消防演练。xx月25日上午,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物管部刘部长及保安队的指导下组织了全体员工到卸货平台进行消防疏散演练,现将本次演练过程中好的方面以及存在不足的方面进行总结报告一、消防演练好的方面1、当听到警铃响声时、有绝大部分员工逃生意识较好,在工作现埸相互提醒、关掉电源、沿着消防绿色通道进行疏散逃生。2、在集合点现场也看到班组长在集合疏散人群进行清点。3、虽然只是演练、没有发生真正火灾但是这部分员工逃2/19生意识是非常强烈,已经达到了平时培训的要求和标准。4、在疏散逃生过程中消防绿色通道未出现堵塞和拥挤现象。5、值得表表扬的是灭火组成员:王洪波、李边防、陈政权等人在警铃拉响那一瞬间从工作现埸,提着灭火器飞奔跑到着火现埸进行现埸捕救。特对该三名员工各奖励50元进行表彰。二、消防演练存在问题1、有一部分人员预先有了准备工作在演练时检查不出平时培训效果。2、当听到警铃声响时,有一部分员工逃生的动作是非常快但没有按照逃生的要求去做,如果真正发生火灾这些人员也是在火场被烟雾窒息而死。且有部分员工站在卸货边缘处进行观望,存在较大的安全引患。3、还有一部门员工逃生时不紧张,慢条斯里,反正想是消防演练也不是真正发生火灾一点都不够积极响应。4、包装科及成品科集合点人员未到,两个科室的配合不到位。因演练及实际硬件条件影响5、火灾是没有规律性的,任何时间、地点都有可能发生,所以这次演练应该对全员进行疏散,到达集合点培训指导,真正做到全员参与防消结合的方针。三、消防演练过程通过这次的消防演练我们感受到科技的发展是迅速的,它3/19已汇集到社会的各个行业。消防器材的品种也在不断更新,从以前的品种单一到现在针对不同的火情,采取不同的灭火武器,使受灾状况减少到最低程度。员工通过亲身参与,一定程度上对火灾事故应急疏散、正确逃生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技能有了进一步的实际体验。大家认为这次演练很有必要,将促进我部门的消防工作,对我们的消防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希望日后相关部门能够经常性地开展消防演练并形成制度,以扩大消防知识的覆盖面。2023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版【第二篇】新版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规范》)被批准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统一的建筑防火设计通用规范。记者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了解到,根据该规范编制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以下简称《图示》)日前已经面市。新旧规范差异大据悉,新版《规范》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首先,新版《规范》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4/19火要求,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其次,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再次,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此外,新规还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图示》率先面世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郭景介绍,针对《规范》的这些重要变化,标准院组织编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将规范的主要条文通过图示、表格等形式表示出来,力求简明、准确地反映规范的原意,以便于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图示》不仅可以使全国建设单位、规划和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相关人员及消防监督人员配合规范使用,还可以作为建筑设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学生教学参考。《图示》上市后,将替换、合并原有的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5/19示》(05SJ811)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06SJ812)。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将于明年5月正式施行,《图示》为什么选在这个时候率先上市?郭景介绍:“设计工作的周期通常很长,很多单位现在正在做设计的工程,在明年5月之前是做不完的,所以从现在开始按照新规范去做非常有必要,否则一旦有出入,整个工程要推翻重做将非常麻烦。虽然目前新规范尚未正式出版,但《图示》中几乎包含了新版规范中的所有条文,期待能够尽早发挥作用,促进规范在全国范围内的执行。”郭景表示,《图示》是由《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牵头编制,标准院作为国内唯一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归口管理和组织编制单位,组织公安部消防局及地方消防审查部门的部分专家、建筑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部门的专家对《图示》进行了严格审查。这次《图示》的编写重点也是将规范的新变化加以图示化。相比于文字,图示化的表达方式更加明确直接,易于工程技术人员理解和掌握。填补保温防火技术空白此新规最令人期待的便是针对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为吸取央视新址“2·9”、上海“11·15”等建筑外保温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适应国家大力推行建筑节能政策的新形势,《规范》中明确了不同燃烧性能的保温材料适用的建筑类6/19型及高度限制等要求,同时还对保温系统的构造提出了具体要求,严禁使用易燃保温材料,严格限制可燃保温材料,为保障建筑节能工程的防火安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与《规范》相关的条文比较,《图示》采用更加直观的方式将不同情况和条件下适用的防火材料归纳成几个表格,使读者在查询材料时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取所需要的信息。又如,关于外墙保温,新版《规范》中要求“当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均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屋面与外墙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进行分隔”。这个隔离带放在哪里合适?对于这个问题,《图示》编制组进行反复推敲,从众多的方式中推荐了3种比较有效的放置方式供读者选择,使得图集以及规范的实用性进一步提升。郭景认为,防火设计关系重大,出不得半点差错,《图示》的一个重要作用就在于将一些模棱两可、理解比较宽泛的表述具象化,让大家按照统一的尺度去理解并执行。比如说“相邻”,有些人认为紧挨着是相邻,相对也是相邻;再比如“疏散距离”,是从门边算起,还是从门中间算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与规范编制组沟通确认后,选择一种最为准确与合理的方式表示出来,作为一个尺度确立,不仅起到正面引导的作用,还可以减少纠纷的产生。因此,除了建筑师,很多建筑工程审查部门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也会经常参考图集。”郭景说。此外,标准院组织编制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7/19图示》《〈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图示》《〈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图示》等国标图集也会陆续上市,将规范的部分重点条文、容易引起歧义的条文、与旧版规范有较大变化的条文,通过图示、表格、图片等形式清晰、简洁、明确地表示出来,帮助广大工程人员准确地理解和执行。2023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版【第三篇】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4——2014,于2014年8月27日颁布。我国建筑设计防火的标准达到GB50016——2014的水平,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诞生于新中国解放后,百废待兴,工厂和住宅等建筑物的建设也是如此。建设厂房和住宅等建筑物的防火设计要有标准做依据,可是旧中国没有成体系的建筑防火标准。为了暂时解决这个问题,建筑工程部技术司组织有关专家翻译了苏联1954年11月批准的《工业企业及居住区建筑设计防火标准》H102-54,该标准于1956年1月由建筑工程出版社出版。苏联的标准可供建筑设计人员及建筑院校师生参考,有很大的价值,但毕竟不具备法律效力。1956年4月,国家建设委员会审查批准了由公安部和建筑工程部编制的《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建筑设计暂行防火标准》102-56,自1956年9月1日起试行。该标准以苏联标准H102-54为蓝本制定,是新中国第8/19一个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建筑设计暂行防火标准》102-56与苏联1954年11月批准的《工业企业及居住区建筑设计防火标准》H102-54同样设8章2附录,但前者的条款是72条,后者是103条。两个标准的基本内容相似,只是后者根据我国的国情,对前者的有些条款做了修改增补,在必要的地方加注。例如,第一条适用范围里加了2个注:(1)在设计改建的工业企业、居住区及工业用、居住用和社会公用的单独建筑物时,如按本标准的某些规定实行遇有困难时,应与公安部门协商解决。(2)六层及六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另行规定。这两个注很重要。1960年,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和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建筑设计防火的原则规定》。该规定共八条,一千多字,不算标准,但有法律效力。为了便于该规定的执行,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和公安部另制订建筑设计防火技术资料,供设计部门设计时参考。建筑设计防火技术资料的章节设置与标准102-56基本相同,内容上也只是做了个别修改,但这份资料不具备法律的效力,只是《关于建筑设计防火的原则规定》的一个资料性附件。《关于建筑设计的原则规定》的出台说明标准—102-56没得到严格的贯彻,国家有关部门必须重申建筑设计防火的重要规定。1975年,我国颁布了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公安部和燃料化学工业部批准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于19759/19年3月1日试行。该规范共分九章和六个附录,它是在《关于建筑设计防火的原则规定》的基础上修改而成,修改的主要内容有: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防火间距;消防给水,并增加了仓库等规定。《高规》与《建规》分道扬镳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原来罕见的高层建筑在各地大量兴建,为了保障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社会上亟需有关的设计防火标准,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中没有关于高层建筑防火的条款。另一方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从1975年3月1日起才试行,当时其他内容需要修订的不多,这是当年国家为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单独制定和实施的原因。1982年,国家经济委员会和公安部联合批准了由公安部主编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试行),该规范于1983年6月1日起试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试行)是北京市公安局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等19个单位共同编制的,共分8章和3个附录。由于当时我国高层民用建筑建设的经验不多,编制工作条件有限,使该规范有一定局限性。但是,它奠定了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工作规范化的基础,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1995年5月13日,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通过有关部门会审,建设部批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10/19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于1997年、2001年和2005年做了局部修订。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出台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也在继续修订。1987年8月26日,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
本文标题:2023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版范例【热选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21261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