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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口市教育局2017年海口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培训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和我市教育工作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将于2017年上半年开展海口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三级全员培训活动,特拟定此培训方案。一、培训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与人才规划纲要和队伍建设意见,依照教育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促进教师队伍成长的基本点,结合本地实际,剖析师德师风建设薄弱环节,集中系统研读《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探索师德师风研训课程体系和研训模式,尝试创新师德师风教育管理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的师德师风培训者队伍,以全面加强海口市教师队伍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为海口乃至于海南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本次培训立足于对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成长需求,通过对中国道德传统文化结构、教育实践理论与师德师风建设实践等多维度的专业引领,夯实基础,拓宽视野,充分发挥培训者在全市师德师风建设进程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通过培训,提高培训者的师德师风课程领导力,掌握参与式培训模式的操作要领,开发符合本校本区域实际的师德师风研修课程,有效策划与指导学校或区域化基地组长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师德师风建设及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2-二、培训课程(一)市级师德师风培训者培训课程培训实施: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培训对象:市直属各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分管德育副校(园)长、德育处主任;各区教研室主任、分管培训副主任;区属中小学、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管德育副校(园)长、德育处主任。培训时间:2017年4月14—15日培训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67号黄金海景大酒店课程安排:日期时间课程主讲人/主持备注14日8:30-9:00开班仪式局领导致辞课程安排院长省厅、市局、市院领导参与9:00-11:30《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解读与案例分析陈振华省厅师管处处长14:30-17:00中国教师职业道德文化的传统与现实意义阮忠海南师范大学教授17:00-18:00对话与交流陈素梅特级教师15日9:00-11:30寻找教育的勇气——浅谈情绪管理的自我修炼李惠君特级教师14:30-17:00《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解读与学校文化领导力陈素梅特级教师17:00-18:00师德师风全员培训工作布置陈素梅特级教师(二)区域化集群式师德师风基地培训课程-3-培训实施:各区域组长学校培训对象:海口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全体教师培训时间:2017年6月30日之前培训地点:各区域组长学校课程内容:同培训者培训课程内容(三)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校本研修课程培训实施:海口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校(园)本研修培训对象:海口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全体教师培训时间:2017年6月30日之前培训地点: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含民办)课程内容:《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解读三、培训方式1.专题报告:通过专家做专题讲解、现场与专家对话,将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针对性的专业引领。2.话题研讨:聚焦教育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分组研讨,寻求问题解决的路径,倡导研讨中的求同存异。3.案例评析:精选典型案例,突出案例中的问题特征与方法价值,进行规律性的探索。4.文件解读:根据学校实际深入系统解读《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四、管理要求(一)市级师德师风培训者培训要求1.为了做好训前的准备工作,采取先报名后培训,不报名不得参训的办法。-4-2.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项目办只对边远乡镇学校的参训者提供食宿,办理住宿手续时必须出示身份证,报名时如实填写是否食宿,其他参训人员食宿自理。3.参加市级培训者培训班学习的学员,将承担各区域化集群式基地组长学校和各校校(园)本培训工作中的师德师风培训任务,请各学校、各区教研室做好参训人员的工作安排。4.参与市级培训者培训的领导老师在参与培训的过程中应认真作好听课笔记,完成相关的学习心得的撰写,并按学分管理的要求将学习心得上传至个人的成长博客。5.各单位派出参加培训学习的学员,要根据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的要求,于6月底前在本校或本区开展全员培训。直属学校的全员培训在本校进行,区属各校的全员培训必须在区教研室的统一指导下进行。(二)区域化集群式师德师风基地培训要求1.区域化集群式基地培训,各组长学校应做到“六有”:一有培训方案;二有专题报告(含PPT稿);三有当日培训教师的签到表;四有教师培训后的心得体会;五有培训活动美篇;六有培训项目总结。2.各学校有学校管理博客上设定“师德师风建设”专栏,及时上传相关的培训材料。3.全体参训教师完成相应的学习心得上传个人成长博客。(三)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校本研修要求1.各学校根据学校实际,组织教师以各种形式深入而系统地解读《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2.完成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的制订。-5-3.全体参训教师完成相应的学习心得上传个人成长博客。五、管理措施7月初项目办管理员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网上评审。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要自觉遵守培训纪律,服从项目办的统一管理,认真学习相关课程,积极参与培训及研讨活动,按要求完成相关学习任务,及时提交作业。集中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请假、旷课。对未能完成按要求完成相关培训任务的区域组长学校,经审核核实,按情节严重,将给予取消该校区域组长学校的资格或按不给予学分登记处理;对未能按要求完成校(园)本研修的学校,经审核核实,按情节严重,将给予取消该校(园)校本研修学分登记的资格或扣除相关学分登记;对于因影响相关师德师风培训工作,情节严重的学校与个人将给予相关的行政处分。六、组织保障(一)组织管理1.领导小组组长:韩忠泽(海口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副组长:张卫东(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院长)邓袖(海口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处长)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陈素梅(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副院长)办公室副主任:韩伟(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培训部副主任)唐惠慧(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培训部副主任)办公室成员:戴华、陈法明、殷文、云宙、林伊静、傅琴、樊丽琴、王玮、邓淑玲、林书益2.具体分工-6-管理办公室正、副主任负责培训研修项目的全面管理。学段总责任人:戴华中学学段:陈法明(组长)、殷文、云宙小学学段:林伊静(组长)、傅琴、樊丽琴幼儿园段:王玮(组长)、邓淑玲、林书益(二)经费保障2017年海口市师德师风培训者培训经费从财政预算的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由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具体落实。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参训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区域化集群式师德师风基地培训与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校本研修的相关经费与开支,由各校从学校相关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由各校具体落实。七、其他事项(一)市级师德师风培训者培训注意事项1.2017年海口市师德师风培训者培训由市教育局负责,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组织实施,各区、校必须按照要求组织报名并通知参训者做好学习准备。2.根据学分管理规则规定,市级培训者培训根据学员完成学习情况,参照考勤记入相应基地学分,满分2分。请假1天或旷课半天以上者不予记学分。3.各区教研室(区属学校以区为单位)、直属学校务必于4月8日前将《海口市师德师风培训者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以excel格式报送,相关联系人及邮箱如下:中学联系人:魏老师;电话:66259897;邮箱WF90668@163.com;小学联系人:莫老师;电话:66259897;邮箱13876193663@163.com。-7-幼儿园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6296306;邮箱wangw0898@163.com(二)区域化集群式师德师风基地培训注意事项1.各区域组长学校,在开展基地培训之前的半个月,将相关的培训方案上报区域化集群式基地培训相关管理员,以备案并撰写基地培训相关通知,并上传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网站。2.根据学分管理规则规定,基地培训根据学员完成学习情况,参照考勤记入相应基地学分。3.各学校在组织老师参与区域化集群式基地培训之前,应与组长学校加强沟通,在得到组长学校的允许之后,向组长学校管理员发送相关的报名表的电子稿,以便录入学分申请名单。(三)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校本研修注意事项各学校应加强校(园)本研训的学分的严格管理,对无故缺席师德师风培训的相关人员,应按学分管理政策不给予学分,或取消其获得校本研训学分资格。海口市教育局2017年3月21日
本文标题:2017年海口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培训者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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