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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关于基层武装工作汇报材料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关于基层武装工作汇报材料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基层武装工作汇报材料1近年来,我乡在区武装部的领导下,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征兵标准,严格执行征兵政策,严格按照区征兵办的步骤和程序,克服了征兵工作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圆满完成了区下派的任务。在征兵工作过程中,我乡同时也遇到了一些常常使征兵工作陷入困境的问题和矛盾,针对我乡的征兵工作现状,根据调研,作一些简单的分析。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青年不愿参军入伍,甚至逃避服兵役,由八、九十年代的“当兵热”降到“当兵冷”,究其原因,我乡对此作了一些专门研究,并结合当前社会情况,总结出三点:1、青年本人及其家长的思想意识,现在的适龄青年基本上都是家中的独生子女,条件普遍较好,他们认为当兵要吃苦、受累、远离家人,舍不得自己在家里的“幸福生活”;另-方面对入伍缺乏正确的认识,很多青年独立生活能力差,依赖性强,报名参军也是很大程度上遵从家人的安排,自己当不当无所谓,2/14其家长不鼓励,甚至不同意子女去当兵,以上这些情况都反映出应征青年及其家长的主观思想上的偏差。2、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现今我乡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的开展,农民的生产生活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全乡工业长足发展的过程中,也为青年同志毕业后创造了良好的就业条件;符合入伍条件的青年,如果家庭条件优越,又有一技之长,或是稳定工作,家人都不愿让其应征入伍,因为现在我们都生活在商品经济的大环境下,社会上都普遍追求物质利益,而依法服兵役的青年是为国家做出了一种无私奉献。3、我乡临近开发区,地理位置优越。高新区工业的飞速发展及劳动力培训力度加大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且政府又加大劳动力培训,大部分适龄青年都可在本乡离家近的地方或外出就业,且薪资待遇较为优厚。我乡每年的征兵工作都要通过宣传、发动、上门发信函、打电话做思想工作劝他们报名参军,往往是一些适龄青年和家长不愿让其参军。二、相应对策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青年及其家长的国防意识,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首先应充分重视征兵工作,在各类教育过程中,特别在各村各户开展思想工作中,相应增加国防征兵教育内容,其次可以结合初、高中学习的暑假军事训练工作,以及民兵、预备役训练工作,增强广大学生、青年职工的参军愿望,激发其应征积极性,结合每年“八一”建军节,“国防教育日”以及历史纪念日,合理引导青年及其社会广大群众3/14树立必要的国防意识,营造良好的征兵软环境。2、健全法规,形成完备的奖惩机制兵役法规约束力偏弱,奖励和惩处规定操作性不强,也是当前存在的一个问题。现行《兵役法》虽然有专门的“惩处”规定,但对执行主体规定模糊,缺乏具体的处理办法和细则,操作和落实起来困难不少。往往不同地方、不同单位按照不同理解、以不同标准实施不同的做法,影响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如逃避服兵役的,各地有罚款的、处分的、批评教育的、取消招工考学招干的,也有不了了之的。而对单位和组织在征兵工作中的奖励则基本是空白。因此,适应形势的需要,完善兵役法,将奖励惩处和优抚上升到法律法规高度,提高法规制度的可操作性,以便于遵循和监督实施,是做好征兵工作的关键举措之-。应尽量以法律形式固化征兵、优抚和安置内容,使征兵优抚同时走向正规化、法制化轨道。3、适应市场经济规律,改革完善优抚政策,国家已有的优抚政策落实不到位,应征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证,优抚安置政策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应征入伍的积极性。比如,在部分地区农村青年当兵2年所得到的优待金,比在家劳动、外出务工收入差距过大,远远低于《兵役法》规定“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标准;非农业户青年服役回来工作安置在全国普遍存在困难;有的地方优抚安置与地方人事制度改革、企业改制发生矛盾后,不是积极设法解决,而是单纯以牺牲优抚对象利益、违反优抚安置政策为代价4/14处理矛盾。因此,当前必须适应社会发展的大环境,调整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尤其应大力纠正现有合理政策在落实方面的偏差。一是严格落实已有的优抚制度和政策。二是改革调整优抚政策,给予参军入伍以较为优厚的经济补偿。比如,提高义务兵的优抚金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兵役法规定的“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这一标准。改革优抚金发放机制,城镇统筹,以体现和达到负担均衡。为退役人员提供应业培训和指导,在成人教育招生、国家公务员招收及一些招工中给予退役人员优先录取(用)等优惠。对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设立待业保险制度。对于自谋职业加大经济补偿额度,探索并实践货币化安置的有效途径,解决应征青年以及政府的后顾之忧。三是提高军人职业的社会吸引力。通过改善军人的待遇,提高军人的社会地位,提高军人职业的社会吸引力。与此同时,加快军队改革的步伐,提供更大更宽的事业平台,吸纳更多的社会精英来军队建功立业。4、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形成踊跃参军的良好社会氛围近几年,国家和地方对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很重视,做了许多有利于国防建设的实事。但是,当前部分地区的国防教育还处于表面化、形式化和浅层次的状态,缺乏广泛性和针对性,广大适龄青年缺乏依法服兵役的观念,以及为保卫国防安全尽义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一些地方连春节慰问军属、挂“光荣之家”牌匾的传统也不坚持了,“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氛围渐渐失掉。为了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服兵役光5/14荣、逃避服兵役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应加强国防教育的针对性,特别是加强兵役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整合各种宣传资源,改变目前兵役法规宣传普及工作仅在征兵期间的“一阵风”、“运动式宣传”的做法,贯穿常年,坚持深入持久,做到家喻户晓;把《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的基本内容纳入全民国防教育体系,纳入学校思想品德课程,纳入领导干部培训。5、热爱人民武装事业,扎扎实实干好基层民兵组织建设工作认真搞好民兵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使全镇广大群众及适龄青年积极支持和参加每年的民兵整组工作,促进了我镇民兵整组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我镇部分民兵连长,业务不熟及个别干部军政素质稍差的情况,我们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对民兵干部进行政治和业务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军政和业务素质。为了合理调整民兵组织,精干民兵队伍,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要求,我们严格按照组织落实、训练有素、制度健全、反应快速、召之即来、来之能用的要求。认真抓好组织整顿工作。严格按照民兵条件进行审查,确保民兵的政治质量,做到人员落实,队伍纯洁。基层武装工作汇报材料2尊敬的各位领导好:近年来,我乡武装部在上级军事部门和乡党委、政府的正6/14确领导下,狠抓武装工作,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对武装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配备民兵干部,给足经费,将乡镇武装工作纳入全乡总体工作规划,做到同时筹划、同时开展工作、同步考核,对武装工作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做到职责明确,有章理事。通过近几年来的努力,全乡武装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轨道,充分发挥民兵队伍的整体优势,积极参与社会各项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和谐平安墨镫”的创建进程,促进了全乡各项社会事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连续多年来被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评为武装工作先进乡镇。我现任县墨镫乡武装部部长。在这里首先感谢市县领导给我这次武装工作学习交流的机会。下面就现阶段我对武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发展问题进行剖析,就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当面指正,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目前,武装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基层民兵干部问题;二是武装工作经费保障与增长难问题;三是经济建设中成建制用兵作为问题;四基层武装部硬件配置不完善问题;五是专武干部服装问题。基层民兵干部问题:民兵干部既是民兵训练的组织者,又是带领民兵遂行任务的指挥者,加强民兵干部的管理,是加强基层民兵建设,保证民兵完成战备执勤和作战任务的关键,是组织民兵开展“三个文明”建设的实施者。7/14现在民兵干部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于经济建设,主要表现在年龄结构失衡,年龄偏大占多数,专业技术性不强,敬业精神不足。在民兵干部选拔与任用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在现有村支两委班子中选拔任用民兵干部。优点是:解决了干部待遇问题,社会影响面广带动作用明显。缺点是:年龄较大,分管工作与民兵工作存在一定冲突,专业性不强,选择范围过窄。二是在退伍军人中选拔任用民兵干部。优点是:选择范围较广,专业技术强,敬业精神好,年龄较轻,发展前景好。缺点是:干部待遇难落实,在群众中威信不高,号召力不强。因此民兵干部的选拔标准应是:一是忠诚于党并热爱军事工作。二是有一定群众基础,年龄较轻{三十周岁以下}。三是具有村支两委的干部身分,身体素质好。为此我们不难看出民兵干部选拔任用上的程序应为:一是鼓励热爱军事工作的年青人积极参与竞争各村级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扩大选拔范围)二是在选举政策上给于支持。(解决干部待遇问题)三对选入村支两委的预提对象(军事干部)进行集中培训(解决业务问题),根据培训综合考察结果再由乡镇武装部根据民兵干部缺编情况,提名到乡镇党委(民兵营党委)研究决定,由乡镇武装部长,政治教导员签署命令任命,并报县军事机关备案(任用程序合法问题)。四是任职期限一般应于村民委员会一样三年一届(解决干部发展与更新问题)。民兵干部主要负责本民兵连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日常动态和静态管理,随时作好完成各种急难险重任务准备,达到8/14平时应急、战时应战要求,促进经济与军事工作的有效落实。(明确责任问题)政治指导员一般由村支书兼任,在任命前,基层武装部向乡镇党委汇报指导员人选,并经乡镇党委综合考评后,由乡镇党委发文任命。主要负责民兵连的政治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和配合连长狠抓军事训练、日常管理、组织整顿和干部调整配备,总结表彰先进,并随时做好战备应急工作。武装工作经费保障与增长难问题:基层人民武装部开支主要有七项:一是基层武装部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按上军事机关要求对装备器材的更新与补充;三是军事训练;四是应急处突使用;五是征兵工作使用;六是春秋两季森林防火执勤业务补助;七是对基层民兵连队和个人进行表彰使用。现将昨天在网上搜索到武联〔xx年〕6号《陕县人民政府陕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做好基层武装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的通知》读给大家以供参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工委,县直武装部,各乡镇武装部:为进一步做好基层武装工作,扎实推进反“xx”军事斗争准备,7月23日,县委书记、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高战荣、县长牛兰英带领县四大班子领导到县人武部现场办公。针对基层武装工作经费紧缺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县财政每年分别为每个乡(镇)武装部和县直武装部平均划拨1万元经费(具体金额见附表)。为切实做好基层武装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9/14(一)每年年初,县财政把基层武装工作经费划拨到各乡(镇)和县直工委,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工委负责管理,基层武装部使用。部长为第一责任人。(二)各乡镇及县直工委要加强经费管理,划拨经费必须专项用于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征兵等工作和基层武装部基础设施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和克扣,违者将严肃处理。(三)每年年底前,县人武部将会同县财政局对基层武装工作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发现问题,要通报全县,不合理开支从下年度专项经费中扣除,确保有限经费发挥最大效能。附件:陕县基层武装工作专项经费分配表兄弟市县对武装工作经费有了专项经费保障,但没有形成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正常增长机制。我县于xx年年下发县委26号文件对武装工作经费保障进行了规范,但不是很具体,需要基层武装部长与地进党委政府进行协调与争取,经费用多用少在于武装部长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协调成度决定。经费从乡镇政府经费上列支,不是专项经费。三是成建制用兵作为:用兵、练兵、强兵统一起来,实现了社会效益和军事效益相得益彰。是民兵工作的目标之一,如何成建制用兵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贡献应成为一种用兵导向。现阶段用兵仅是一种基层武装部倡议,基层连队作文章现状,真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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