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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促进消费月活动上组织企业发言3篇2023/X/XX在促进消费月活动上组织企业发言1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们: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当前正值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____思想和党的__大精神、凝心聚力发起脱贫攻坚战总攻之际,我们迎来了第__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工作在消费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过去的一年里,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下,县消费者协会、县市场监管局等理事成员单位,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七大职能,认真履行监督、管理、服务、教育职责,积极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18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通过各方努力,我县连续四年保持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零事故”良好态势,自治区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成果巩固扩大,城乡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水平迈上新的台阶,有力服务了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20__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诚信既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宝贵财富,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主要内容之一。我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老子说过这样一句话:“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根本,也是经商从业的基本原则和信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规定,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9项权利。相对应的生产经营者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信用体系建设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今年确定“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的主题,目的就是在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等权利、提升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同时,促使包括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问题。近几年,随着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保护状况进一步改善。但是形势仍不容乐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此外,在电信通信、供暖供水、交通运输、医疗卫生、住房建设等多个领域,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等权利受到损害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因此,各有关部门还要坚持不懈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县消费者协会要以“诚信海原·放心消费”等活动为载体,融合维权资源,深化消费维权管理服务工作。要以抓好诚信经营、尊重消费者知情权为重点,组织协调有关行政部门、新闻媒体、诚信经营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年主题宣传;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村伪劣食品和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等工作,深入开展系列打假治劣维权活动,继续抓住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重拳出击、严管重罚,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类传播媒介对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要及时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监督作用。县消协要积极协调和配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有关行政部门参与监督检查,教育引导经营者遵守商业道德,诚信自律、守法经营。教育引导消费者增强主动维权意识,特别是提升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社会监督力度,使“诚信经营、依法维权”理念深入人心,使消费者愿意消费、敢于消费、科学消费,充分享受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成果。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依靠广大消费者、为了广大消费者,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化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切实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满意度,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决胜脱贫攻坚做出积极的贡献。最后,祝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们阖家幸福,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在促进消费月活动上组织企业发言2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者的权益”。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谢谢大家。在促进消费月活动上组织企业发言3为进一步扩大消费,改善民生,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上级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消费促进月活动,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县消费促进月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份工作,精心组织安排,认真落实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我们与县电视台等有关媒体沟通联系,进行广泛宣传,参与活动的企业悬挂了横幅,张贴标语,海报,分发宣传单,吸引消费者踊跃参加,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二、积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做好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营造放心购物环境,为确保活动期间安全,我们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全力做好活动保障工作,并督促参与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三、坚持做到诚信经营,规范促销行为,禁止虚假促销,切实维护消费利益,据消费参与企业上报数据显示,部分参与企业销售额同比下降,与国家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结束,消费者普遍认为价格偏高有一定原因。总体来看,通过这次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开展,对进一步扩大消费,改善改民生,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达到了预期效果。
本文标题:在促进消费月活动上组织企业发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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