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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农村危房改造方案10篇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农村危房改造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农村危房改造方案【第一篇】一、总体要求1、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建筑节能示范要本着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就地取材、利于推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此项工作。2、对c级局部危房,只修缮加固,不再进行节能改造;对房屋场地危险和d级整体危房在新建、翻建时采取建筑节能技术和措施。3、各试点县应至少选择一个相对集中的建筑节能示范点,其他可以结合当地情况选择几个不同地理特征的乡镇进行示范。4、建筑节能示范应重点在房屋的墙体、门窗、屋面等部位采取节能措施。改造后的农民住房节能效率和居住舒适度要有较大幅度的提高。2/92二、建筑节能与能源利用住房室内净高不宜超过3m,住房开间不宜大于6.0m。住房在满足日照、通风前提下,南向宜适当采用大窗,北向宜采用小窗,窗墙面积比限值宜按照减少散热的要求确定。严寒地区住房入口宜设置门斗(门斗方向避开冬季主导风向),或入口设置双层门,双层门间距大于300mm。住房屋面可根据当地建房传统和特点,优先选用节能型屋面。能源利用和采暖通风方式。农民生活用能宜根据当地资源条件,优先选择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沼气、秸秆利用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应采取灵活的方式,可采用单户分散利用方式,也可采用集体利用的方式。住房采暖宜根据当地资源条件,优先选择改良火炕、吊炕、地下燃池、火墙等燃用生物燃料的采暖方式。推荐使用节能炉灶,也可试点使用太阳能取暖。夏季应尽可能利用自然通风。三、围护结构节能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围护结构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措施,保温措施的选择应采用适合农村现有经济和应用条件的保温节能材料和施工工艺。改造后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要适应当地气候条件,具体指标确定参照《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要求。1、墙体。住房的墙体宜采用高效保温材料与砖砌体组成的复合墙体,且优先选用国家、省推广应用的保温技术。外墙保温构造形式、保温材料的选用以及施工前外墙处理按相关标3/92准规定执行。严寒地区建筑外墙室内地坪以下的垂直墙面应做保温处理,并适当向土壤以下延伸。性。推荐使用平开型塑钢门窗和中空玻璃。3、屋面。各类型屋面均应增设保温层。屋面保温材料可优先选用当地常见的麦秸、稻壳、锯末、稻草等保温性能好的生物质材料,具备条件的可选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型材料(xps)。结合农民住房不同屋面类型及状况,采取不同的改造措施。同时,应特别做好屋面防漏、防火和耐久性处理。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工作,成立专门指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要把每一个工程落实到乡镇、村庄和农户,并指导实施。2、制定技术措施。试点市要结合本地自然条件、资源状况和农村住房不同类型,参照《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制定具体节能示范技术措施。采取适宜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明确施工方法和指标要求。同时,要考虑与已开展的在农村推广节能住宅相结合。3、强化工作指导。各级工作机构要加强沟通联系,对下做好工作指导。各县指导小组要做好对口指导的衔接工作,加强对示范项目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督导,并探索在节能示范工作中如何搞好施工组织,保证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确实起到节能效果。危房改造节能示范任务。4/92一、关于试点范围与改造任务(一)试点范围。2023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范围是:我省全部县(市)和申报危房改造任务的区。(二)改造任务。2023年全省危房改造任务是12万户,其中建筑节能示范户8000户。(三)任务分解。各地危房改造任务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根据各地危房数、申报数、上年工作绩效、补助资金落实等情况,以及适当向环首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基层建设年帮扶村倾斜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各市、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见附件。二、关于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一)补助对象。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具有本村农村户口且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农村危险房屋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判定为场地危险或鉴定为d级、c级的房屋。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二)申报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建设部门要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5/92合同或协议的工作。(三)补助标准。2023年中央补助我省92000万元,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省级财政安排补助52500万元,每户平均补助4375元。具体补助办法由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另行制定。三、关于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一)资金筹集。除用好中央和省安排的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以外,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资金。各级财政要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本级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资金使用。各市、县(市、区)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23〕88号)、《河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社〔2023〕146号)等有关规定加强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6/92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四、关于改造方式和建设形式(一)改造方式。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房处于危险场地,应异地新建;属于整体危险(d级)的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属于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用于解决住房的场地安全和结构安全,不能用于单纯的住房装饰装修,更不能用于围墙、院门、车库、厂房等非住房设施。(二)建设形式。重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一般分散、分户在原址或就近进行改造建设。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县(市)、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要进行组织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可优先安排任务。(三)设施建设。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人居环境。对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同步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五、关于建筑标准和改造方案(一)建设标准。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严重超标的,不予补助;已补助的,要收回补助资金。地方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问题。要参照《河北省农村危房改造7/92指导图册》进行建设改造,或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指导农户先建40至60平方米的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扩建。(二)改造方案。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要加强地方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筑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三)建材供应。要结合建材下乡,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主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六、关于质量安全管理(一)抗震要求。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23〕115号)。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可以选用省和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也可使用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还可由承担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结合发放《河北省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图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问答》等资料,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防常识和有关政策。(二)质量监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加强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以及抗震安8/92全检查与指导。县级建设部门及所属相关机构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运作程序合理规范,工程质量达到标准,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三)技术指导。建立县级建设部门及所属相关机构技术人员包村包户指导制度。县级建设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按照每人负责指导一定数量危房改造的要求,合理配备包村包户技术人员。包村、包户的技术人员要根据帮扶村和危房改造户的`需求,做好以下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提供、推荐农村危房改造设计图集并进行讲解,帮助危房改造户选择符合生活习惯、体现当地特色的户型;指导危房改造设计,严格执行抗震要求及有关规范;指导监督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对于危房改造户较多、施工方式相近的村,要组织危改户集中采购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统一制作门窗过梁等常用构件,在保证危房改造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建设成本。(四)施工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县级建设部门及所属相关机构包村包户技术人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9/92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七、关于农户档案管理(一)档案管理。要按照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二)信息录入。在建立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各地要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并逐步向社会公开农户档案有关信息。建筑节能示范户录入信息系统的“改造中照片”必须反映主要建筑节能措施施工现场。(三)权属登记。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完全由政府出资新建、免费提供给分散供养五保户居住的住房,其产权归乡(镇)政府所有。八、关于建筑节能示范(一)节能示范。有建筑节能示范任务的县(市、区),要安排不少于5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市、区)每个乡镇要安排1个示范点(村)。10/92(二)组织指导。省住建厅将及时总结近年来建筑节能示范的经验与做法,制定和完善技术方案与措施,充实省级技术指导组力量,加强技术指导与巡查,组织中期检查和竣工检查,开展典型建筑节能示范房节能技术检测。各市建设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所属县(市、区)认真执行各项建筑节能政策措施;县级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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