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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工务事故案例分析——人身安全黄守刚2/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安全规定3/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一、《安规》第2.2.18条凡上道进行设备检查时,必须设现场防护员。在线路允许速度Vmax>120km/h区段进行设备检查时,应避开速度大于120km/h的列车;无法避开时,必须增设驻站联络员,及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并保持每3min联系一次。(视频)在长大桥梁、隧道及瞭望条件不良地段作业时,应增设防护员;(未完待续)4/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一、《安规》第2.2.18条(续)在调车场及驼峰下的线路、道岔群等处所作业时,必须增设驻站联络员,并按规定向车站联系登记。5/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二、《安规》第3.2.1条线路作业和巡检人员,必须熟悉管内的线桥设备情况、列车运行速度、密度和各种信号显示方法,并注意瞭望,及时下道避车。6/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三、《安规》第3.2.2条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车站内如必须走道心时,应在其前后设置专人防护。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7/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四、《安规》第3.2.3条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1.Vmax≤l20km/h时,一般应满足2m;2.120km/h<Vmax≤160km/h时,不小于2.5m;3.160km/h<Vmax≤200km/h时,不小于3.0m。8/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四、《安规》第3.2.3条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二)本线来车按下列距离下道完毕:1.Vmax≤60km/h时,不小于500m;2.60km/h<Vmax≤120km/h时,不小于800m;(视频)3.120km/h<Vmax≤160km/h时,不小于1400m;4.160km/h<Vmax≤200km/h时,不小于2000m。强调:完毕!若未完成下道,司机可停车,以确保安全。9/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四、《安规》第3.2.3条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三)邻线(线间距小于6.5m)来车下道规定:1.本线不封锁时(1)邻线速度Vmax≤6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可继续作业?);(2)60km/h<邻线速度Vmax≤120km/h时,来车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3)邻线速度Vmax>120km/h时,下道距离不小于1400m;(4)瞭望条件不良,邻线来车时本线必须下道。来路不明65km/hL=200m?L=600m?L=800m?10/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四、《安规》第3.2.3条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三)邻线(线间距小于6.5m)来车下道规定:2.本线封锁时(1)邻线速度Vmax≤12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可继续作业?);(2)120km/h<邻线速度Vmax≤16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3)邻线速度Vmax>160km/h时,本线必须下道,距离不小于2000m。(理由?)4.4m160km/h<Vmax≤200km/h时,不小于3.0m。11/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四)在站内其他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m;邻线来车时,与正线相邻的站线按本条第一项和第三项办理,其他站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视频)12/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五)速度小于120km/h区段,瞭望条件大于2000m以上时,钢轨探伤小车、轨道检查小车作业,邻线来车可不下道。(六)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面向列车认真瞭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举例:2000年内宜线遇来车时背对列车吃亏。13/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七)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14/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五、《安规》第3.2.4条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上。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小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上开来的列车。15/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六、《安规》第3.2.5条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影响瞭望时,应停止线上作业和上道检查,必须作业时,应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保证来车之前按规定的距离及时下道。为何恶劣天气时要停止作业?16/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七、《安规》第3.3.8条使用移动作业架时,特别是移动作业架钩挂在桥梁人行道栏杆上时,应详细检查人行道、托架U形螺栓和作业架,同时应对人行道主应力控制点的强度和梁体倾覆稳定性进行检算。未经检查或检算及检算结果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时,不得上架作业。人员攀登时应扶牢踩稳。未设置隔离设备时,严禁双层作业。17/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八、《安规》第3.3.9条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未设置隔离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垂直施工。使用移动式梯子时,梯脚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安全桩的埋深一般不小于0.75m,土质山坡不小于1.0m。必要时适当加深。安全桩距陡坡边缘不得小于3m。在悬岩陡壁处工作,必要时应打两个安全桩(即护桩)。每次施工前安全桩必须有专人检查,施工中应派人看守,以防安全桩松动而造成人身事故。18/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安全绳左右移动距离不得大于5m。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并拴绑牢固,安全桩应一桩一绳。19/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安全绳应一绳一人,严禁在一个物体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安全绳,严禁一根安全带或安全绳上拴挂几个人。(补充: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严禁低挂高用。)20/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事故案例21/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一】2007年2月3日——扒乘车辆,造成重伤事故概况:2007年2月3日9时40分,嘉峪关工务段腰泉子线路车间玉门检养工区巡道工畅××,在当班巡道期间违章扒乘通过的10818次货物列车以车带步,前往换牌地点换牌,行至兰新上行线K775+350处跳车,被车轮轧伤左脚,经医院救治,对其左小腿中部以下截肢,造成职工责任重伤事故。事故主要原因:现场控制薄弱,职工违反作业纪律,作业标准所致。22/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二】2007年4月18日——防护员玩忽职守,4死1伤事故概况:2007年4月18日17时41分,南宁铁路局百色工务段兴义车间品甸工区一名班长和工区指定临时负责人,带领两组作业人员在南昆线K487+450处和K488+815处利用列车运行间隔,分别进行扣件紧固、螺栓涂油补修作业和处理轨道检查车扣分处所作业,在两作业点之间的工地电话员和在K487+450处的现场防护员,违反信息通报复述确认和不得参与维修作业的规定,没有认真履行防护职责,当由南宁方向开来的40233次货物列车运行至K487+450处时无人防护,将进行涂油作业未及时下道的作业人员碰撞,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构成责任重大死亡事故。事故主要原因:由于现场防护人员玩忽职守,违规参加维修作业,导致现场无人防护;电话防护员在通报来车信息未经现场防护员复述确认的情况下,也未继续跟踪卡控,导致现场管理失控,安全防护失效,最终造成这起性质严重、伤亡惨重的重大死亡事故。23/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三】2007年5月25日——横越线路,被撞身亡事故概况:2007年5月25日,兰州工务机械段岔枕大修车间换岔四班按计划在兰新线坡底下车站下行3号、5号、9号道岔及站内3道进行卸料作业,请求封锁坡底下站3道及下行线3号、5号、9号道岔1h(计划时间23点至0点)。22时25分左右,西头防护员翟××从兰新线K27+899监护道口进入线路,背对列车沿上行线左侧由西向东行走,22时37分,当行走至兰新线上行K27+705处(曲线半径800m)横越线路时,被上行客车T210次撞伤,立即组织送往兰州504厂职工医院救治,26日0时55分因伤情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构成职工死亡事故。事故主要原因:违反了《安规》第3.2.2条规定: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应在路肩或路旁行走;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24/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四】2007年7月13日——防护不到位,2死3伤事故概况:2007年7月13日15时52分,哈尔滨局哈尔滨工务段哈南线路车间长寿工区一名班长带领6名线路工,在哈尔滨南站四场上行峰下三道第二缓行器和第三缓行器之间进行紧固扣件和螺栓涂油作业,此时上行驼峰开始解体CZ06次作业,当解体至第4辆进入3道时,溜放车辆将正在作业的5名线路工撞轧,造成2人死亡、3人轻伤,现场防护员在沿场内平过道跑回车间报信途中,被14道解体溜放车辆轧死,构成生产安全较大死亡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无计划在避车距离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峰下作业,作业中安全防护不到位所致。25/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五】2007年11月26日——现场负责人兼做防护员,2人死亡事故概况:2007年11月26日8时11分,广铁(集团)公司张家界工务段吉首线路车间周家寨工区7名职工,在焦柳线周家寨车站1道进行“天窗”点外的点油和整外观作业,当时天气大雾能见度不足10m。8时19分,驻站联络员通知现场负责人并兼职防护员的工区工长谢××,13019次货物列车开过来了,但正在参与作业的谢××没有及时通知其他作业人员下道避车,8时23分,以74km/h运行的13019次列车将正在作业的两名职工当场撞死,构成铁路从业人员责任一般A类事故。事故主要原因:这是一起典型的违章作业事故。工区工长谢××长时间无证上岗,作为现场负责人和现场防护员,带头违章作业、盲目蛮干,严重失职,以致酿成严重后果。26/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六】2008年3月4日——侵入邻线,被撞身亡事故概况:2008年3月4日7时20分左右,定西工务段定西线路车间景家店线路工区在陇海线上行K1606+000〜K1607+000处进行垫板作业。8时43分,T151次旅客列车通过唐家堡站,接近作业地点前,现场防护员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8时47分左右,T151次通过作业地点时,线路工陈×突然越过上行线走向下行线,被T151次机次一位发电车运行右侧端部撞伤头部,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1类事故。事故主要原因:违反《安规》第3.2.3条第七款的规定: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未按要求下道避车所致。27/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七】2008年3月28日——避车时突然上道,被撞身亡事故概况:2008年3月28日15时10,兰西工务段永登线路车间永登线路工区在兰新线上行K88+300〜K101+300进行小机群捣固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时。已经下道避车的线路工董××从兰新线上行K97+715处左侧路肩接触网杆东侧突然上道,被本线通过的T70次客车撞出线路,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一般事故B1类。事故主要原因:违反《安规》的规定,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面向列车认真瞭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在防护未设好的情况下上道作业所致。28/53铁道大学交通学院工务事故人身安全【案例八】2009年2月21日——扫雪防护不力,3人死亡事故概况:2009年2月21日7时23分,沈阳铁路局沈阳车务段浑河站党支部书记和值班站长,与沈阳电务段浑河信号工区工长共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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