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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一〔2017〕186号各市(含辛集、定州市)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审查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河北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审查办法》,请遵照执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30日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审查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审查工作,与煤伴生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工作还应按照《关于与煤共(伴)生的矿山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一函〔2006〕287号)的要求做好审查工作。采掘施工单位、地质勘探单位、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等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审查可参照执行。一、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审查方式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河北省安全监管局的有关规定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审查工作,可根据情况采取以下三种审查方式:(一)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发证机关仅对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完备情况进行审查,只要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要求的,可依照规定颁发(延期、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发证机关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没有疑问,除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进行全面现场复核和确定抽查的对象外,均可采用此审查方式。符合性审查可由发证机关两名(含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完成。(二)部分现场复核“部分现场复核”是指在材料符合性审查的基础上,发证机关对部分申请材料有疑问的,须到非煤矿山企业查阅相关材料、踏勘现场,对部分材料进行复核。(三)全面现场复核“全面现场复核”是指发证机关到非煤矿山企业全面查阅复核相关申请材料、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评价报告,对矿山进行现场踏勘。对下列两类非煤矿山,须进行全面现场复核:1.发证机关在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未进行现场全面复核,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监管部门的现场监督核查意见只能做为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参考,不能代替许可部门的现场复核工作。)2.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前三年发生过亡人事故的。对下列两类非煤矿山,可以不进行全面现场复核:1.发证机关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已进行过现场全面复核,且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二级(含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达标的非煤矿山,且三年内未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其他非煤矿山,发证机关应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数量,按不低于10%的比例确定抽查对象,进行全面现场复核。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符合性审查的基本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审查工作实际,对申请材料提出以下审查指导意见,并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审查表格填写是否完整,申请单位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审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名称是否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经营范围是否与申请许可范围相符。(三)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审查采矿许可证载明的采矿权人是否与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一致;采矿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是否包含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四)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审查各项规章制度、作业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是否健全,《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号令)规定的8项管理制度不健全的要作为否决项。(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审查文件是否有效。(七)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审查培训合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查阅设计资料、安全现状(验收)评价报告,核对特种作业人员证照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的种类、数量是否符合安全生产需求。(九)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查阅相关账目及凭证,证明材料及材料反映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范围应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应有单独的会计科目或台帐。(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查阅保险单据、账目复印件。(十一)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查阅安全现状(验收)评价报告、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安全评价报告必须列出所有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清单,检测检验报告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并在有效期内。(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非煤矿山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十三)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或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延期)。查阅有关资料。(十四)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审查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持有单位名称是否与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一致;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在提出延期申请之前6个月内经考评合格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的,可以不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但需要提交安全标准化等级的证明材料。特种作业人员、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的种类、数量由企业进行专门说明。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的现场复核内容(一)部分现场复核内容要求部分现场复核应针对申请材料,对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现场复核表(附件1)”相应内容进行复核,仔细填写现场符合表中经过复核的栏目,未经过复核的栏目填写未涉及。(二)全面现场复核内容要求对企业进行全面现场复核的,要对企业申请材料和安全评价报告的真实性,按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现场复核表(附件1)”及相应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审查(检查)表”(附件2、3、4)进行检查。四、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的现场复核要求(一)复核程序与复核人员根据本办法,发证机关认为有必要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部分或全面现场复核的,应组织相关人员成立现场复核小组到现场进行复核。复核前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及当地安全生产许可部门,通知内容应包括复核内容、复核时间、复核人员等(可参考附件5)。现场复核小组由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当地安全生产许可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发证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邀请专家参加。复核小组成员中,发证机关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并指定1名复核小组负责人,邀请的专家应在国家、省、市三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选取。(二)现场复核工作实施现场复核时,复核小组负责人应根据复核工作内容,明确成员分工与工作要求,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复核工作。复核完成后应形成“现场复核意见”,意见应包括复核内容、复核过程、复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复核结论意见或主要意见等,由复核小组负责人在“现场复核意见”上签字,并附相关的表格或专家组意见。(三)现场复核情况处置现场复核完成后,复核小组负责人应将有关情况向发证机关业务处(科)室负责人进行汇报,重大问题(如:涉及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严重问题,拟不予通过审查的)还应向发证机关领导汇报,复核结果按照以下要求处置:1.经复核后认为材料齐全,现场情况符合发证条件的予以颁发(延期、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2.经复核后认为现场情况或申报材料须整改方能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责令整改,整改完成后,又下达整改文书的单位负责验收,由安全评价单位确认,并经发证的安全生产许可部门审核后,予以通过审查。3.经复核后认定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主要指伪造有关证照,伪造中介机构及有关单位出具的报告、证明材料),或存在下列问题的非煤矿山,不予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1)矿山未按照设计要求形成生产系统,不具备生产能力的;(2)被安监部门依法认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应该停产整顿或关闭的。五、其它要求(一)矿山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时,应对附件2、3、4涉及的内容,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评价。(二)进行复核时,应在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不得停工。否则,应由非煤矿山企业和当地安监部门分别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复核组织单位同意后才可进行。(三)本办法及附件中涉及的规定和标准发生变化的,按照新的规定和标准执行。附件: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现场复核表2.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审查(检查)表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审查(检查)表4.尾矿库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审查(检查)表5.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现场复核通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7年9月30日印附件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现场复核表取证单位名称:复核(检查)负责人:年月日序号复核项目复核依据及要求复核方法存在问题及复核结果复核(检查)人1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经营范围与申请许可范围相符;工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核对原件2采矿许可证矿山开采必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许可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核对原件3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主要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企业内部按照要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定期进行经济奖惩考核。查有关文件原件。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采掘作业规程(或施工组织设计)、各工种操作规程矿山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内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管理制度,以及各类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等。查上报的目录是否有相应的文件原件和发布令。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相关机构及人员任命应有企业文件。每个矿山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露天矿山每班必须确保有专职安全员或分管领导在作业现场巡查,地下矿山每班必须确保有专职安全员在作业现场巡查和矿领导在井下带班。查企业文件原件。通过询问职工、查阅档案、检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序号复核项目复核依据及要求复核方法存在问题及复核结果复核(检查)人构与人员是否真实配备到位。6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安全合格证书必须由法定部门签发,并在有效期内。矿山主要负责人(包括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综合性企业或有多个独立矿山生产系统企业的下属矿山的矿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分管安全领导或矿山独立系统的分管安全副矿长、专职矿山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核对原件,并通过查企业组织机构及任命文件掌握应持证人员情况。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操作资格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专属矿山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排水作业、爆破作业、安全检查作业、提升机操作作业,地下矿山的通风作业、支柱作业、井下电气作业,尾矿库的尾矿作业。核对原件,并通过查职工名单、查现场等掌握矿山特种作业人员情况。8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及材料反映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范围应符合财政部财企〔2012〕16号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应有单独的会计科目或台帐。查阅相关账目及凭证。9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矿山所有人员应全部参加社会工伤保险。因特殊原因没有参加社会工伤保险的,应参加雇主责任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查保险单据原件,并通过职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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