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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食品质量安全考试试题第四部分:简答题(共243题)1.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出厂检验如何要求?答: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2.食品生产者应当如何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答: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3.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当如何处罚?答: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4.食品安全法中所称“食品安全”含义是什么?答: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5.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答案:(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7)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6.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如何组织生产?答: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27.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食品标签中配料表如何规定?答案:(1)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2)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3)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可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4)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不包括其制法。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5)在食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加入的水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在加工过程中已挥发的水或其他挥发性配料不需要标示。(6)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或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7)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8)食品名称中提及的某种配料或成分而未在标签上特别强调,不需要标示该种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8.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答案:(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3)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5)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7)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8)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9)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9.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答案:3(1)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2)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的;(3)生产场所迁址的;(4)生产场所周围环境发生变化的;(5)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6)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申请变更的其他情形。10.简述存在哪些食品标识违法行为。答案:1、伪造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2、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3、伪造、冒用、变造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11.你了解哪些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12.《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环节应该由国务院哪个部门实施监管管理?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3.食品安全标准是不是强制性标准?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生产企业应该怎么办?答: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省级卫生部门备案。14.你所经营(申请)的食品企业生产什么类别的产品?分别执行的是什么标准?请简要陈述。(回答可由分管许可证办理的工作人员给予评定)15.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什么许可?答: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16.《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职工学习什么内容的知识?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它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培训档案。17.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不要对自己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违犯相关法律法规应承提什么法律责任?答: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对自己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根据违法情节可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以及召回问题产品、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它损害的,贪污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危害巨大的可以判处死刑。41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需要进行健康体检吗?答: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和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在生产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工作。19.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什么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都包括哪些内容?答: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3)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5)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7)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8)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9)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在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20.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答: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哪些活动,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答:(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22.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如何分工?答: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23.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哪些内容?5答:(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哪个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家标准编号由哪个部门提供?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25.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如何组织生产?答: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26.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什么要求?答: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27.哪些食品是禁止生产经营的?答:(一)用非食品原料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