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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和服装标识1、生产者的名称及地址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纺织品和服装标识2、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产品名称是生产者必须标注的产品标识内容:a.应使用中文b.应准确、清晰、不含糊不清、令人误解3、产品号型或规格:号指人体的身高,用CM表示,以5CM分档;型是人体的胸围和腰围,胸围以4CM分档,腰围以4CM、2CM分档。体型代号Y、A、B、C;Y型指胸大腰细的体型,A型表示一般体型,B型表示微胖体型,C型表示胖体型。号型标志:服装必须标明号、型,号型之间用斜线分开,后接体型分类代号。(儿童没有体型分类代号)如:165/88A4、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纤维含量以成品中某种纤维含量占纤维总量的百分数表示。两种及两种以上的纤维组成的混纺产品或交织产品,列出每一种纤维的名称,并在名称前或后面列出对应纤维含量。A:由一种类型纤维加工制成的纺织品和服装。棉纤维含量为100%的产品,标记为100%棉或纯棉。蚕丝纤维含量为100%的产品,标记为100%蚕丝或纯蚕丝(注明蚕丝的种类)。羊绒含量为100%的产品,标记为100%羊绒;由于山羊绒纤维中的形态变异及非人为混入羊毛的因素,羊绒纤维含量达95%及以上的产品,可标记为100%羊绒。注:不要采用“纯羊绒”术语。羊绒含量低于5%,不能称之为羊绒,称羊毛。羊毛纤维含量为100%的产品,标记为100%羊毛。精梳产品:羊毛含量为95%及以上,其余加固纤维为锦纶、涤纶时,可标记为“纯毛”;有可见的、起装饰作用纤维的产品,羊毛含量为93%及以上时,可标记为纯毛。粗疏产品:锦纶、涤纶加固纤维和可见的、起装饰作用的非毛纤维的总含量不超过7%,羊毛纤维含量为93%及以上时,可标记为纯毛。B: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纤维加工制成的纺织品和服装。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含量比例递减的顺序,列出每种纤维的通用名称,并在每种纤维名称前列出该种纤维占产品总体含量的百分率。如:85%锦纶15%粘纤55%羊毛35%涤纶10%粘纤C:纤维含量≤5%,可列出该纤维的具体名称,也可用“其他纤维”来表示;当产品中有2种及以上含量各≤5%的纤维且总量≤15%时,可集中标为“其他纤维”标为:如:50%粘纤46%涤纶4%羊毛92%醋纤4%氨纶4%粘纤或92%醋纤8%其他纤维D:带有里料的产品应分别标明面料和里料的纤维名称及其含量。如果面料和里料采用同一种织物可合并标注。如:面料80%羊毛20%涤纶里料100%涤纶E:含有填充物的产品应分别标明外套和填充物的纤维名称及其含量。羽绒填充物应标明羽绒类别和含绒量、充绒量。如:面料65%棉35%涤纶里料100%涤纶填充物灰鸭绒含绒量80%充绒量200g填充物不能标100%灰鸭绒F: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织物构成的产品应分别标明每种织物的纤维名称及其含量。如:身100%丙纶袖100%锦纶方格:70%羊毛30%涤纶条形:60%涤纶40%粘纤注:(1)面积不超过产品表面积15%的织物可不标。(2)当产品的某个部位上添加有起加固或其他作用的纤维比例较小时,则应标出主要纤维的名称及其含量,并说表明包含添加纤维的部位以及添加的纤维名称。如:55%棉45%粘纤脚趾和脚跟部位的锦纶除外。(3)在产品中存在易于识别的花纹或图案的装饰纤维或装饰纱线,当其纤维含量≤5%时,可表示为“装饰部分除外”,也可单独将装饰线的纤维含量标出。如果需要,可以表明装饰线的纤维成分及其占总量的百分比。如:80%羊毛20%涤纶装饰线除外77%棉19%粘纤4%金属装饰线(4)在产品中起装饰作用的部分或不构成产品主体的部分,例如:花边、褶边、贴边、腰带、衣领、袖口、衬布、衬垫、口袋和贴花等,其纤维含量可以不标。若单个部件的面积或同种织物多个部件的总面积超过产品表面积的15%时,则应标注该部件的纤维含量。5、洗涤方法:用图形符号表述洗涤方法,可同时加注与图形符号相对应的简单说明性文字。没有限定用几个,符合几个用几个;耐久性标识上洗涤图形必须有,可以没有文字;吊牌上可以没有洗涤方法。常见洗涤方法图示如下:手洗须小心只能手洗,不可机洗可用机洗可轻轻手洗不能机洗30℃以下洗涤液温度水温40℃洗涤和脱水时强度要弱水温40℃机械常规洗涤水温40℃机械作用弱常规洗涤最高水温50℃洗涤和脱水时强度要逐渐降弱水温60℃机械常规洗涤最高水温60℃洗涤和脱水时强度要逐渐降弱40不可水洗不可拧干不能用搓板搓洗可以氯漂不可以氯漂可以熨烫熨烫温度最高110℃熨烫温度最高150℃熨烫温度最高200℃垫布熨烫蒸汽熨烫不可熨烫以正方形和内切圆表示转笼翻转干燥不可转笼翻转干燥悬挂晾干滴干平摊干燥阴干耐久性标签:一直附着在产品本身上,并能承受该产品使用说明中规定的使用过程,保持字迹清楚易读的标签。耐久性标签不能粘贴,耐久性标签上有的内容吊牌上可以不用标。如果耐久性标签与吊牌上的内容都有要保持一致。6、使用和贮藏条件的注意事项:不是必标内容7、产品使用期限:不是必标内容8、执行标准(包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应当标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标准编号的组成:标准代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标准发布的年号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标准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示例:GBxxxxx-xxxx行业标准:行业标准代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行业备注的编号由行业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及年号组成。轻工业(QB)、纺织(FZ)、烟草(YC)、化工(HG)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的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再加斜线组成,推荐性地方标准的代号再加“T”。示例:山东省DB37/,北京市DB11/,山西省DB14/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代号为字母“Q”加斜线构成。示例:Q/***(企业代号)****(标准顺序号)-****(年号)《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03)项目A类B类C类甲醛含量(mg/kg)≤2075300PH值4.0-7.54.0-7.54.0-9.0色牢度/级耐水(变色、沾色)3-433耐酸汗渍(变色、沾色)3-433耐碱汗渍(变色、沾色)3-433耐干摩擦433耐唾液(变色、沾色)4----异味无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禁用自2003年1月1日起,纺织品必须在标识中注明甲醛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GB18401-2001),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03)。谈到甲醛,老百姓肯定比较陌生。由于甲醛防腐能力特别强,服装在树酯整理的过程中都要涉及甲醛的使用。服装的面料生产,为了达到防皱、防缩、阻燃等作用,或为了保持印花、染色的耐久性,或为了改善手感,就需在助剂中添加甲醛。目前用甲醛印染助剂比较多的是纯棉纺织品,因为纯棉纺织品容易起皱,使用含甲醛的助剂能提高棉布的硬挺度。含有甲醛的纺织品,在人们穿着和使用过程中,会逐渐释出游离甲醛,通过人体呼吸道及皮肤接触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症,还会对眼睛产生刺激。甲醛能引发过敏,还可诱发癌症。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免疫功能异常等方面。当空气中甲醛的浓度达0.06毫克/立方米至0.07毫克/立方米时,儿童会发生气喘;达到0.1毫克时就有异味和不适感;浓度再高,可刺激眼睛流泪,咽喉疼痛,甚至引起恶心、呕吐、咳嗽、胸闷,甚至肺气肿。9、产品质量等级:是同一种产品按其质量水平的不同所划分的级别。(一级、二级、三级;A、B、C级;优、良、合格等)服装产品标准中大多采用的分等: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纺织产品标准中大多采用的分等: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三等品。10、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国内生产的合格产品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是指生产者或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等,为表明出厂的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或其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等标识。三种形式: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合格印章。选择一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标注:a.性能、结构复杂的产品,大件耐用消费品和高档值的产品采用合格证书。(电视、计算机、汽车等)b.日用消费品使用合格标签。(服装、鞋、食品等)c.为方便标注,有些产品可在标签、说明书、包装物上印刷“合格”二字。(化妆品、药品、保健品等)纺织纤维分类纺织纤维天然纤维动物纤维丝纤维:桑蚕丝、柞蚕丝、蓖麻蚕丝、木薯蚕丝、海丝等毛发纤维:羊毛、山羊绒、安哥拉兔毛、水貂毛植物纤维种子纤维:棉、木棉、牛角瓜纤维等韧皮纤维:亚麻、黄麻、大麻、苎麻、罗布麻等叶纤维:剑麻、芦荟麻、蕉麻等果实纤维:椰壳纤维矿物纤维石棉化学纤维再生纤维人造纤维再生纤维素纤维:粘纤(人造棉、人造丝、人造毛)、醋纤(醋丝)富纤、铜氨纤、莱赛尔纤维、莫代尔纤维等再生蛋白质纤维:大豆蛋白/聚乙烯醇复合纤维合成纤维典型的六大纶:涤纶、晴纶、锦纶(尼龙)、维纶、丙纶、氨纶(莱卡)等无机纤维玻璃纤碳纤维金属纤维FZ/T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1、标准的适用范围:国内销售的纺织产品附录A:不属于本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含有纺织品纤维的以下制品不属于本标准范围,纺织产品仅作为产品的部分或附件,没有必要标明纺织品纤维含量的产品。如:一次性使用的制品;软垫家具用填充物和包布;鞋、鞋垫;装饰画、装饰挂布;工艺品等小件装饰物;雨伞、遮阳伞;婴儿床护栏和婴儿车;玩具;箱包等。FZ/T01053-20073、标识要求1)纤维含量:是成品的净干或公定含量,宜保留整数位。2)纤维名称:应使用规范名称,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化纤宜采用简称。FZ/T01053-20073)新纤维的名称:没有统一名称的纤维,可标为“新型(天然、再生、合成)纤维”。相关方需提供“新型xx纤维”的证明或验证方法。4)修饰:在纤维名称的前面或后面可以添加如实描述纤维形态特点的术语,例如,涤纶(七孔)、丝光棉。5)化学性质相似且难以定量分析的,也合并表示其总含量。如:30%莱赛尔纤维+粘纤进口产品在进货验收时应注意的问题•1、进口产品必须有相应的中文标识和中文说明;•2、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用中文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产品也作为进口产品)原产地:产品的最终加工地、组装地、制作地。不管中间经历几次加工过程,转换多少加工地点,最后一道实质性工序完成的国家或地区就是该产品的原产地。进口产品在进货验收时应注意的问题3、进口产品可以不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标准编号;4、属于我国强制性管理的安全认证产品的应当标注安全认证标志;5、有一套完整的同批产品的报关手续及进出口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商标使用的管理1、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2、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和(R外加○)。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纺织品和服装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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