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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勿在教室内吸烟•上课时间请勿:--接、打电话--交谈其他事宜•上课时间欢迎:--提问题和积极回答问题--随时指出授课内容的不当之处参加培训须知2安全生产监督体制与法律法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第一章主讲:欧飞投诉邮箱:mmoufei@139.com3依照(1)安全生产法(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44号(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特举办本次培训。培训背景:4讲座主要内容事故案件视频或图片《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监督体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5•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保守估计,每年全球的工伤事故达2.5亿起,意味着每天68万起;每天有3000多人在工作中丧命。•因工伤和职业病造成的损失相当于全球国内生产总值之和的4%,约为12000多亿美元。•我国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世界第一。比如:2010年全国事故死亡人数为79952人,占全球7.2%。•广东省事故总量又居全国第一,2011年全省事故死亡人数为6976人,占全国的8.8%。安全生产形势6安全事故相关视频•1、义昌大桥坍塌事故•2、上海大火•3、吉林省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火灾7事故案件视频或图片8事故案件视频或图片92013年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火灾,事故当天刷卡上班的395名工人中,目前确认死亡120人,生还258人,其中78人受伤。尽管已见过太多的苦难和悲伤,但这个消息传来时,仍让人震惊万分。人们惊异的,不是死伤的人数和财产损失数字,而是事故发生的地点——这一次,不是令人揪心的化工基地,不是令人耳熟能详的矿山,不是事故高发的其他高危产业,而是禽类加工车间,这个生产食物的地方,这一次的产品却是死亡和悲伤。数分钟之内,一百多条工人的生命在刺鼻的氨气和熊熊烈火中化为一声叹息。从媒体的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有的人是死于第一时间的爆炸;有的是死于氨气泄漏的中毒;有的是死于黑暗之中的踩踏和挤压;有的跌入车间里深达四五米的血水沟再也没起来;有的则是在离逃生地几米之处,被一把冷漠的铁锁阻断了生机……这些令人心痛的场景,让人心痛不已。而最让人心痛和愤恨之处就在于,这些悲伤和痛苦,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媒体援引安监部门对现场的调查显示,1.7万平方米的失火车间,全是使用彩钢板和苯板组成的易燃材料建成。而早在两年前,长春市消防部门就明令禁止建筑采用可燃苯板作为外保温材料,强制要求使用阻燃苯板。而在现场,没有发现灭火器、应急照明等火灾应急设备的痕迹。失火车间日常只有一个出入的大门,没有专门设置的消防通道。10教师公寓节能改造工程相关图片、11教师公寓节能改造工程相关图片、12教师公寓节能改造工程相关图片13《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华山同志的话: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包含对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更包含对生命安全的要求。建成小康社会首先要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致力于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三件大事”(安全生产制度的建设、安全生产技术的创新和安全生产培训)之一,即是保障人的生命安全重要的基础工作。14《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12年9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7个调研组,赴各地开展了安全培训工作专题调研,专题研究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形成了《决定》的送审稿,提交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决定后下发。15《决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决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篇贯穿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贯穿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实施“人才强安”战略,开创安全培训工作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指导“十二五”及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全国安全培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16《决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决定》共分为7个部分、27条,架构严谨、内容丰富、规定具体、措施有力。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树立”、“两个坚持”、“三个细化”、“五个落实”。17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主要内容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1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19•1、《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视频•2、茂名市《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视频20一、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二)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严格安全培训监察执法和责任追究,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努力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切实减少“三违”行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1一、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三)工作目标。(提出的“四个100%”和“两个明显提高”)•到“十二五”时期末,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22二、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四)认真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企业是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机构并配备充足人员,保障经费需求,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单位要与使用单位共同承担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培训责任。23三、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九)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72学时的安全培训,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非高危企业新职工上岗前要经过至少24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8学时的再培训。企业调整职工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要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24六、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二十三)严肃追究安全培训责任。《决定》要求强化安全培训责任追究,明确提出实行更加严格的“三个一律”。•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教考不分、乱办班等行为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依法严肃处罚。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所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矿长(厂长、经理),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5八、小结对各企业的要求:各企业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通过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简报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培训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要加大宣贯力度、拓展宣贯广度、延伸宣贯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将《决定》迅速传达贯彻到各有关部门和所有企业及职工,使“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全社会更加支持安全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26第一节安全生产监督体制•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27第一节安全生产监督体制我国安全生产监督体制是:1、综合监督和行业监督;2、政府监察和地方监管;3、政府监督和其他监督。28第一节安全生产监督体制•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1、权威性•2、强制性•3、普遍约束性29第一节安全生产监督体制•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1、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4、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酌原则。•5、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6、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30第二节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12字方针。31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的内容P5“安全第一”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相冲突时即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预防为主”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注意在生产的各个环节,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程,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防微杜渐,发现隐患要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等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32第三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P633该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基础法律,对于加强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34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该法共7章,97条35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36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37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在本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指挥权,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包括厂长、经理以及其他主要的领导人员。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38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考核点:简答或多项)•⑵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P8和76)•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39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本文标题:XXXX(第一章安全生产监督体制与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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