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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目的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化是采用不同图形、色彩及文字组合的各种设备标志、安全警示牌、安全警戒线、安全遮拦等规范的形式,给职工提供一个准确、清晰的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对生产现场的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等实施规范的定置管理,以加强和促进现场安全装备配置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最终达到保证现场安全生产的目的。2适用范围适用于已投入运行的设备设施及新、改、扩建工程的设备设施,并作为投产达标及创建一流企业的重要检查标准和依据。3术语、定义3.1安全设施:在人员作业环境中,当发生突发的、不可抗力灾害时,用于防止人员受到意外伤害、紧急救援和逃生的设施。主要包括安全标志、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志、安全警示线、安全防护等。4职责4.1安全监察部负责制定、修订完善本标准,并对该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管理。同时建立完善公司级安全设施台帐或档案。4.2各级单位负责本标准的执行。4.3各生产作业区及设备部负责本区域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送检、编制报送采购计划、建立健全完善相关档案等管理工作。4.3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联系、协调安全设施专业单位进行检验、检修工作。5管理内容及要求5.1安全标志:5.1.1根据《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标准》(见附录)要求在现场设置的安全标2志,各生产作业区、设备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统计本管理区域内需要设置的(包括已经损坏、缺失、和需要补充的)安全标志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填报《安全标志配置明细表》(见附录),报送安监部。5.1.2安监部根据各生产作业区、设备部报送的《安全标志配置明细表》,汇总整理后报送酒钢集团公司统一采购。采购到货后,安监部按照各生产作业区、设备部报送的《安全标志配置明细表》,将安全标志统一分配到各生产作业区、设备部。5.1.3各生产作业区和设备部按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标准》的规定规范设置安全标志,并进行日常点检、维护、消缺等管理工作。生产现场的安全标志由各生产作业区负责规范管理。检修工作间、库房、办公区域的安全标志由设备部负责规范管理。各生产作业区、设备部对本管理区域内的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按照《安全标志配置明细表》进行登记造册。5.2设备及安全工器具:5.2.1设备标志牌名称、编号、着色,电力(电缆)线路标志牌(桩)名称、杆号及色标、相位标志,阀门及转向标志、接地线标志等设备标志,检修安全工器具的试验由设备部按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标准》、《色环色标释义表》、《管道色环、介质名称及介质流向箭头规定》(见附录)负责设置、检查、维护等规范管理。5.2.2管道色环、介质名称、流向标志、压力容器安全色等设备标志、运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由各生产作业区按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标准》、《色环色标释义表》、《管道色环、介质名称及介质流向箭头规定》负责设置、检查、维护等规范管理。5.2.3检修安全工器具的试验检修单位要按照专业标准做好试验记录,运行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各生产作业区要按照专业标准做好试验记录。5.3安全警戒线:各生产作业区和设备部按照《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标准》3的规定规范设置安全警戒线,并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消缺等管理工作。生产现场的安全警戒线由各生产作业区负责规范管理。检修工作间、库房、办公区域的安全警戒线由设备部负责规范管理。5.4安全防护设施:5.4.1安全防护工器具的管理⑴便携式CO、O2、H2、检测报警仪管理内容a.安监部负责便携式CO、O2、H2、检测报警仪检验联系事宜。b.设备部热控专工负责全公司便携式CO、O2、H2、检测报警仪定期检验的计划制定、送检、登记、造册、发放工作。c.各作业区安全网络责任成员负责本部门便携式CO、O2、H2、检测报警仪的登记、造册、送检工作。d.便携式CO、O2、H2、检测报警仪一年检验一次。检验合格证检修留存在点检组长处,运行留存在专职安全员处。e.使用中的检测报警仪上要贴有合格有效的检验标签。⑵固定式CO、H2报警探头管理内容a.安监部负责固定式CO、H2报警探头检验联系送检工作。b.设备部热控专工负责全公司固定式CO、H2报警探头的检测计划制定、报送。c.生产作业区专工负责管辖区域内固定式CO、H2报警探头登记建帐、联系检验、联系拆卸、回装工作。d.生产作业区专职安全员负责本作业区固定式CO、H2报警探头维修联系、日常监管工作。e.设备部电气班组负责各区域固定式CO、H2报警探头拆卸、回装工作。f.固定式CO、H2报警探头一年检验一次。检验合格证留存在专工处。4g.使用中的报警探头上要贴有合格有效的检验标签。⑶空气呼吸器的管理内容a.安监部负责全公司空气呼吸器维修联系、检验联系事宜。b.各作业区安全网络责任成员负责本作业区空气呼吸器登记、建帐工作,负责气瓶更换、日常检查、监督正确使用工作,负责维修联系、送检工作。c.各班组负责空气呼吸器日点检、记录工作,运行班组接班要有检查记录。气体压力低于150bar要及时到煤气防护站更换。d.各班组每周要对全部的空气呼吸器试用一次,检验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要有书面检查记录,试用人要签字。运行班组定在每周五的白班试用。5.4.2电气防护工器具的管理内容a.设备部电气作业区继电班负责全公司电气防护工器具的检验、外部送检工作。b.检修作业区电气点检员负责本作业区电气防护工器具的登记建帐、联系送检工作。c.运行作业区电气专工负责本作业区电气防护工器具的登记建帐、联系送检工作。d.电气防护工器具检验周期见电气防护工器具试验标准。检验合格证留存在专工处。5.4.3安全带的管理内容责a.班长负责本班组安全带的检验、建帐工作。b.检修作业区、运行各值负责本作业区、本值安全带的建帐、监督检验工作。c.安全带半年检验一次。检验表留存班组。使用的安全带必须是建帐内的,检验合格的。d.高处作业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f.安全带的使用原则是“高挂低用”。5.4.4脚手架的管理5.4.4.1脚手架的使用范围5⑴宏晟公司各类施工用临时搭设的架子主要有炉膛架(大型井字架)、过热器向火侧架子(悬空架子)、风机竖井架子(工字架)、除尘器吊架(悬空架子)、浮水架子(单边架子)以及其他借用现场各种设施和管道临时搭接的零碎小型架子等。5.4.4.2脚手架搭接安全注意事项⑴高空作业用的脚手架或吊架须能足够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的重量。⑵搭脚手架所用的杆柱可采用木杆、竹竿或金属管,木杆采用剥皮杉木或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禁止使用杨木、柳木、桦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断的木杆;竹竿应采用坚固无伤的毛竹,禁止使用青嫩、枯黄或有裂纹、虫蛀以及受机械损伤的竹竿。脚手架踏板的厚度不应小于4厘米。⑶禁止将脚手架直接搭靠在楼板的木楞上及未经计算过补加荷重的结构部分上,或将脚手架和脚踏板固定在建筑不十分牢固的结构件上(如栏杆、管子等)。⑷脚手板和脚手架相互间应连接牢固,脚手板的两头均应放在横杆,固定牢固。脚手板不准在跨度间有接头。⑸脚手架要同建筑物连接牢固,立杆或支杆的底端要埋在地下。在埋入杆子的时候,要先将土夯实,如果是竹竿,必须在基坑内垫以砖石,以防止下沉,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的时候,必须绑设地杆子。⑹脚手板和斜道板要铺于架子的横杆上,在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脚手架工作面的外侧,应设1米高的栏杆,并在其下部加设18厘米高的护板。⑺严禁随手用木桶、木箱、砖及其他建筑材料搭临时铺板来代替正规脚手架。⑻脚手架接近带电体时,应做好防止触电的措施。⑼脚手架上禁止乱拉电线;必须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木竹脚手架应加绝缘子,金属管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⑽安装金属管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连接部6分要完整无损,以防止倾倒或移动。⑾金属管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上,在安置垫板前要将地面夯实、整平,立杆应套上柱座,柱座系由支栏底板及焊接在底板上的管子制成。⑿金属管脚手架的接头,应用特制的铰链相互搭接,这种铰链使用于直角,也使用于锐角和钝角(用于斜撑等)。连接各个构件间铰链螺栓,必须拧紧。⒀脚手板应当固定在金属管脚手架的横粱上。⒁移动式脚手架,一般可采用金属,木料装配成,架上装有滚轮。⒂悬吊式脚手架或吊篮所用的钢丝绳及大绳的直径,应根据计算决定,吊物的安全系数不小于6,吊人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4。⒃吊篮式脚手架的吊篮禁止使用麻绳,其所用的钢丝绳和其他绳索应作1.5倍静荷重实验,此外吊篮还须进行动荷重实验,其实验系数是吊篮装载超过工作荷重10%的重量以等速升降法进行,并应作出实验记录。⒄超过2.5米以上脚手架,应加防护栏或网。⒅移动式脚手架、悬吊式脚手架.或吊篮必须经过设计和验收。5.4.4.3脚手架的验收⑴所有脚手架在搭接完后要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或工作负责人进行验收。⑵所有高度超过6米的大型施工用架子在搭设完成后必须报请安全监察部组织相关作业区点检组长或作业长、架子搭设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或其他起重技术员共同到场进行安全验收。⑶其它6米以下的小型架子,由架子搭设单位工作负责人(或班组长)要求使用单位工作负责人(或班组长)共同到现场进行验收。⑷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搭设单位工作负责人必须先填写《脚手架安全状况验收卡片》,并按照以上规定申请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7将此卡片交给使用单位悬挂在脚手架上显眼位置以备随时进行检查。⑸验收卡应悬挂在面向主要安全通道侧的护栏上(高度控制在1.5-2米)。验收卡必须一架一卡,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对应,不得代用、混用。⑹脚手架使用完后,使用单位必须尽快申请架子搭设单位拆除架子并将《脚手架安全状况验收卡片》交给搭设单位;架子拆除后,架子拆除工作负责人必须在验收单上填写拆除时间并上交作业区,月底统一上报安全监察部门保存。5.4.4.4脚手架的使用⑴所有脚手架必须经搭设方和使用方负责人共同验收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⑵使用单位负责人每日应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的安全状况,如有缺陷须立即通知搭设单位进行整改。⑶在冬季应清除脚手架上的冰雪,并要撒上砂子、锯木或炉灰,以防止施工人员滑到摔伤。⑷在工作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有必要时,必须经过技术负责人员的同意。⑸当移动脚手架时,脚手架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下来,上面有人工作的脚手架禁止移动。⑹移动较大的移动式脚手架,可用绞盘,卷扬机等均衡缓慢地移动,但在移动时应有防止脚手架倾倒的措施。移动脚手架时,其道路的纵横面上必须铺平。⑺移动式脚手架移位于工作地点后,应将活动部分可靠地绑牢固定,然后将脚手架本身与建筑物绑住,工作人员上下使用固定的梯子。⑻悬吊式脚手架与吊篮式脚手架每天使用前,应有工作负责人进行挂钩,并对一切绳索进行检查。⑼严禁在两个邻近的悬吊式脚手架中间用跳板跨接联合使用。8⑽用来吊拉吊篮所用的钢丝绳和大绳,应保护其不与吊篮的边缘,房檐等棱角相磨擦。⑾用来升降吊篮的人力卷扬机应备有安全制动装置,以防止当吊起吊篮时,工作人员在转动的卷扬机把柄上偶然松手,吊篮落下,升降吊篮应有专人指挥,用来升降吊篮的卷扬机应固定在牢固的地锚或建筑物上,固定处所耐拉力必须大于吊篮设计荷重的5倍。⑿使用吊篮工作时,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栓在建筑物的可靠地点。5.4.4.5脚手架的拆除⑴在准备拆除脚手架的周围,应设有必要的安全警示;⑵拆除高层脚手架时,应设专人监护。⑶拆除脚手架的各部分应按顺序进行,当拆某一部分时,应不使另一部分或其他的结构部分发生倾斜倒塌现象。⑷拆除脚手架,必须由上而下地分层进行,不准上下层同时作业,拆下的构件用绳索捆牢,并用起重设备、滑车或卷扬机吊下,不准向下抛掷。⑸拆除脚手架时不准采取将整个脚手架推倒,或先拆下层主柱的方法。⑹在脚手架拆除区域内,禁止与该项工作无关的人员行走或逗留。⑺在电力线路附近拆除时,应停电进行;不能停电时,应采取防止触电和打坏线路的措施。5.4.5安全围栏的管理5.4.5.1安全围栏的装设范围⑴《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标准》规定需装设安全围栏的区域,必须装设安全围栏。⑵所有检修现场的工作地点应装设安全围栏(或安全旗绳)围成的工作隔离区,以9防无关人员误闯检修工作区域造成危险。⑶对于拆开的孔洞
本文标题:《安全设施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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