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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时间:2007-12-10晋建审字[2007]439号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山西建工集团、山西路桥集团、中央驻晋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7]189号)精神,考虑到我省从2004年开始发放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非常集中,延期换证工作也很集中,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为了搞好我省集中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现就办理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工作(一)延期重新考核三类人员的延期的重新考核工作,按照《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有关规定执行。(二)直接延期“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的考核工作,由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山西建工集团、山西路桥集团、中央驻晋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各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初审部门”)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要点,结合日常监督管理,考核申请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并将考核意见填在附件1“初审部门意见”栏内。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条件(一)延期考核条件“三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应重新考核:1、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1)所在企业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两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2)所在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本人未依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3)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内部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省建设厅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的;(4)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5)颁发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重新考核的其他行为。2、对于项目负责人:(1)承建的工程项目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2)承建的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本人未依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3)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省建设厅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的;(4)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5)颁发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重新考核的其他行为。3、对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所在企业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两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2)所在企业或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3)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省建设厅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的;(4)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5)颁发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重新考核的其他行为。(二)直接延期条件“三类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无本条(一)规定的有关情形,不再重新考核,其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三、申报材料(一)重新考核重新考核申请资料和程序按照《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执行。(二)直接延期初审部门报送省建设厅的材料包括:1、报送函一份。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初审情况登记表二份及其电子文档(附件2)。3、申请材料一份。(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申请表(附件1);(2)参加省建设厅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3)有效期内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证明;(4)有效期内安全生产业绩证明;初审部门在受理材料时,要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右上方加盖原件审核章,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及审核时间。必要时,省建设厅抽查原件。(三)上交证书在提供申报材料的同时,提交“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四、申报程序(一)申请“三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前,由本人向所在施工企业提出延期申请,由施工企业依据登记表顺序将每30人的申请材料装订成册,采用白色软质封皮,向初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二)初审与上报初审部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按照本通知第三条要求,汇总上报省建设厅综合处。(三)受理审查建设厅综合处每月中旬受理初审部门报送的“三类人员”延期申报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在统一受理工作结束之后组织审查。(四)公示申述审查工作结束后,将审查意见在山西建设信息网(sxjs.gov.cn)“公示公告”栏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由初审部门向省建设厅综合处递交申述材料,逾期未报申述材料的,视为放弃。(五)审批、证书领取根据审查意见的公示情况和有关“三类人员”的申述意见,汇总研究制作延期决定,并通知各初审部门领证。各初审部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领取获得延期许可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5日内发给申报的企业。联系人:谷秀平石超0351-35813173581377山西省建设厅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附件:目录1、[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2、[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初审情况登记表]3、[申述说明材料](以上均为Word格式)附件1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企业名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申请时间:年月日山西省建设厅制填写说明1.本申请表所有内容必须由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如实填写,内容要具体,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加盖企业公章。2.封面部分“申请人姓名”一栏由申请人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名。3.“基本情况”部分,“专业”、“学历”栏中应填写符合考核条件的专业、学历,未获学位的,不应自行填写学位;“执业资格”应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情况。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为取得安全考核证后,近三年,每年继续教育培训情况。“考核结果”填写是否合格。5.“证书使用情况”填写证书被注销、变更和延期等情况。6.“安全生产业绩”应按时间顺序分别填写近三年所负责工程项目有关信息,应附具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企业聘用合同复印件;“安全生产业绩”栏的“受处罚情况”填写安全事故处罚情况。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身份证号考核合格证书号人员类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在企业名称企业联系电话资质等级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专业职称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参加工作时间累计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年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时间培训部门培训内容考核结果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证书使用情况安全生产工作业绩序号工程名称规模工程地址中标通知书编号任职情况开/竣工时间12345受表彰情况受处罚情况企业意见(公章)年月日初审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省建设厅审批结论(公章)年月日附件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初审情况登记表填报单位:(盖章)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学历单位名称职务技术职称考核合格证书编号发证日期申报类型备注承办人:负责人:年月日注:上报登记表同时,上报电子文档。附件3:申述材料申述企业名称:公章初审部门:公章上报时间:年月日《申述材料》制作说明1、“三类人员”考核公示后,有申述说明材料的,按照本格式申报;2、要求字迹工整,复印清晰、装订整齐(软皮胶粘);3、企业将申述材料完善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初审部门;4、初审部门核实原件并加盖“原件已审核”章后,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省建设厅;5、公示之日起3日内上报申述说明材料。申述公示意见目录XXXXXXXXXXXXX……………………………………………1XXXXXXXXXXXXX……………………………………………2XXXXXXXXXXXXX……………………………………………3XXXXXXXXXXXXX……………………………………………X(注:申述材料目录顺序应与公示意见顺序一致)
本文标题:关于我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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