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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依法履行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等法律和规章,制定本方案。一、检查的含义、适用范围和类型本方案所称“现场检查”,是指安监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的抽查。本检查方案适用于省、市(州)两级,或者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全省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联合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包括: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重点时段检查和其他检查。节假日检查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季节性检查包括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夏季高温雷雨季节的安全检查、秋季安全检查、冬季安全检查等;重点时段的检查包括“两会”期间的安全检查、具有重大影4响的大型集会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等;其他检查包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政府或省安全监管局决定组织的其他安全生产检查等。二、检查的方式和程序对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的抽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询问有关问题、查阅有关资料、查看作业现场、召开座谈会等。抽查活动原则上包括以下七个程序:(一)基层安监部门先行抽查,并在检查表相应栏目内填写初检意见。(二)省、市(州)两级,或者省、市、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合抽检。(三)省、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合议,形成联合意见。该程序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回避。(四)省、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派一名代表向生产经营单位宣布检查意见。(五)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对检查意见表态。(六)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代表在现场抽查表上签字。5(七)如果需要对被检生产经营单位下达整改指令,由该单位安全生产直接监管部门下达,并负责监督处理复查等后续问题。三、检查的内容检查内容分三种:安监部门必检项目、安监部门可选择检查项目、专家检查项目。安监部门必抽检查项目,共计5项:1、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有效。2、是否建立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3、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厂长、经理)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4、是否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有记录。5、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定期评估报告是否有效。(详见附表一)6安监部门可选抽查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可选项目进行部分检查,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可选项目进行检查。共计10项:1、所抽查的一个岗位是否制定了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要求。3、企业是否实施了三级教育。4、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5、特种设备是否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证明。6、防雷设施是否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结果。7、是否进行过重大危险源辨识。8、重大危险源评估是否有效。9、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10、所抽查的作业现场,有关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详见附表二)专家检查项目,共5项:71、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工艺的企业,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的要求。2、对照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没有整改的隐患,提出应该采取的措施。3、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4、企业所采用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是否属于应该被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5、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详见附表三)四、检查要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联合现场检查时,有关执法人员应携带安全生产检查文书。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检查的法律依据,检查目的和内容,并对被检查单位明确指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配合检查的要求。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8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应当填写现场抽查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专家检查时,专家应提出检查意见,并形成文字,交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存档。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如果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1.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2.存在较大事故隐患危及安全生产的,责成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发出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3.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单位和安全监管部门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并报省安全监管局留存。对逾期未整改、治理或者整改、治理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依法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决定关闭。9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报告或向有关部门通报。自本检查方案下发之日起,原“检查方案(试用)”即行废止。附件:1、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抽查表(必查)2、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抽查表(可选)3、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抽查表(专家)10附件一:归档编号: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抽查表(必查)被抽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抽查场所抽查时间具体抽查项目内容抽查结果(是、否)具体抽查项目内容抽查结果(是、否)1、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有效。2、是否建立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3、是否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有记录。4、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厂长、经理)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5、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定期评估是否有效。省市(州)县(市、区)检查人员签字:11附件二:归档编号: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抽查表(可选)被抽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抽查场所抽查时间具体抽查项目内容抽查结果(是、否)具体抽查项目内容抽查结果(是、否)1、所抽查的一个岗位是否制定了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要求。3、企业是否实施了三级教育。4、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5、特种设备是否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证明。6、防雷设施是否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结果。7、是否进行过重大危险源辨识。8、重大危险源评估是否有效。9、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10、所抽查的作业现场,有关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省市(州)县(市、区)检查人员签字:附件三: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抽查表(专家)被检查企业名称检查时间检查场所专家意见或建议(可附页)专家姓名身份证号职称所学专业所在单位手机号码
本文标题: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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