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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常识讲座事故伤亡一个人,多少伤心泪!不讲卫生会生病,不讲安全会送命!一人出事故,全家受痛苦!企业是我家,安全大家抓!目录一、安全生产新形势二、事故分类、原因分析和预防、责任追究三、火灾、用电、机械、中毒事故预防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五、逃生和紧急救护一、安全生产新形势(一)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是我们国家的一项重大政策,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我国每年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的人数是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世界前50个发达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的人数合计的1.5倍。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部分《过去五年的工作》中指出“安全生产……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在第八部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指出“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下半年,联合公布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这一补充规定依据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增加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新罪名。(二)国际上越来越关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从国际关系来看,2006年12月11日我国加入WTO,至今已经全面融入国际经济大家庭,实现经济全球化,遵循国际经济法则。WTO协议中第15条“反倾销”、第16条“反补贴”和附件第242款“社会责任”,对安全生产方面都有规定;国际经济活动中通用的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有9000(质量)、14000(环保)、18000(安全生产)三大认证,这是进出口贸易的通行证。(三)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颁布了《安全生产法》;2006年7月28日,省人大颁布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07年4月9日,国务院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07年度,温州市共发生各类事故4838起,同比下降20.2%;死亡873人,同比下降3.2%;受伤5089人,同比下降20.4。但是从我市的产业结构和企业规模来看,安全生产形势依然非常严重。特别是2007年,我市又发生了二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007年8月10日,泰顺县发生中巴车坠落事故,死16人;2007年12月12日,市区温富大厦火灾事故,死21人。2008年1月20日,瓯海区梧田发生坍塌事故,死9人。2007年8月10日死16人泰顺县中巴车坠落事故现场2007年12月12日死21人温富大厦火灾现场2008年1月20日死9人瓯海区坍塌事故现场2008年1月20日死9人瓯海区坍塌事故现场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劳动保障部门有“工伤鉴定委员会”。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6种情况(包括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不得认定为工伤的——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死亡、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自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伤残等级——共10个伤残等级,最重为1级,最轻为10级。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工伤认定申请——单位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个人一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二、事故分类、原因分析和预防、责任追究(一)事故分类伤亡事故,是指造成职工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的事故。事故主要有以下3种分法:1、按事故伤害程度分类,分为轻伤、重伤、死亡三类:(1)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计算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但够不上重伤者。(2)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者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有人死亡(含受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劳动部(60)56号文件发布《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凡有下列9种情形之一的,均作为重伤事故处理:1、经医师诊断已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振荡等。5、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6、手部伤害:①大拇指轧断一节的。②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③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曲、残废可能的。7)脚部伤害:①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②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的。9)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部门会同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因工致残待遇——1级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助给24个月、每月支付90%本人工资→6级的,一次性补助给14个月、难安排工作,每月支付60%本人工资→10级的,一次性补助给6个月本人工资。非法用工(无营业执照单位等用工)规定必须给于一次性赔偿金(劳动部第19号令,2003年9月23日颁布)。一次性赔偿金:伤残1级为赔偿基数的16倍,2级14倍→9级2倍,10级1倍。赔偿基数是指本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因工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6个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48-60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无营业执照等的单位,由该单位向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死亡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赔偿标准不得低于以上规定。特有原则——实行“工伤无责任补偿原则”。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类:(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按致伤原因分类,分为20类:根据国家标准GB6441-86,将事故按职工受伤的原因调整为20类。常见和重点:(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但不包括因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2)提升、车辆伤害:指本企业内机动车辆和提升运输设备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机械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等人身伤害事故。(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伤害事故。(5)触电(包括雷击):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6)淹溺:指因人落水之后,造成人的呼吸阻塞导致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7)灼烫:指生产过程中因火焰、高温物体、放射线、强酸、强碱引起的烧伤等伤害事故。但不包括电烧伤以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13)放炮(爆破):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造成事故原因主要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事故的间接原因,从而查明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才可进行事故责任分析,提出事故的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1、事故直接原因直接原因是指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行为和因素,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包括以下内容:(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4)生产(施工)场地作业环境不良。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操作错误。(2)人为造成安全装置失效。(3)使用不安全设备。(4)用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体存放不当。(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8)有干扰和分散注意力的行为。(9)忽视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或未能正确使用。(10)不安全装束。(11)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接触和处理错误等。2、事故间接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5)没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6)没有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7)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经费不落实。(三)事故预防方法1、消除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如采用无害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2、预防当消除危险、有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发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风装置等。设置薄弱环节——使危险因素未达到危险值之前就预先破坏。如利用薄弱元件,像保险丝、安全阀、爆破片等。3、减弱在无法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振装置、消声装置等。时间防护——使人处在危险、有害因素作用的环境中的时间缩短到安全限度之内。如对重体力劳动和严重有毒有害作业,实行缩短工时制度。距离防护——增加危险、有害因素与人之间的距离以减轻、消除它们对人体作用。4、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开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置(如防毒服、各类防护面具)等。隔离或屏蔽——对危险、有害因素加以屏蔽和隔离,使之无法对人造成伤害或危害。5、连锁当操作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连锁——以某种方法使一些装置相互制约,以保证机器在违章操作、出现故障是不能启动或运行,或处在危险状态时自动停止。如起重机械的超载限制器和行程开关,电梯的层(轿)门与电梯运行的控制联锁。6、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安全色;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1)安全标志安全标志是由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所构成,作用是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但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分别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1)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是带斜杠的圆形边框,颜色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共23种,如:禁止烟火禁止通行禁止合闸禁止乘人2)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的图形标志,是正三角形边框,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共28种,如:当心触电当心火灾当心坠落当心伤手3)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是圆形边框,颜色为蓝底白图案,共12种,如:必须加锁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鞋4)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符号,是正方形边框,颜色为绿底图案,共3种,如:紧急出口可动火区避险处也可以辅加方向文字,成长方形,如:方向辅助标志(2)安全色安全色是用以表达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具体规定为红、蓝、黄、绿四种颜色: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防火等信号,能使人在心理上产生兴奋感和醒目感。2)蓝色。表示指令或必须遵守的规定,和白色配合使用效果较好。3)黄色。表示警告、注意,和黑色相同组成的条纹是视认性最高的色彩。4)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能使人感到舒畅、平静和安全感。安全色的对比色是黑白两种颜色,红、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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